|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44XM/2023-000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发文机构 |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财政金融局、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规范和加强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结合我市实际,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 市财政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44XM/2023-00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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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发文机构 | 市财政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44XM/2023-000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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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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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财政金融局、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规范和加强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结合我市实际,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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