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部门政策解读

关于《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6-26 15:55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一、《规定》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健全行政裁决机制,拓宽政府采购争议纠纷处理渠道,有效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争议纠纷,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制定《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

二、《规定》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

三、《规定》制定程序

按照规范性文件印发要求,呼市财政局起草《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呼财购函〔2023〕190号),通过呼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向全市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内部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科室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进行修改完善,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市司法局审议后印发实施。

四、《规定》适用范围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投诉与举报事项进行的调解,实行属地管辖。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各旗县区财政局负责所辖区域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解读人:陆福玲  联系方式:0471-6956581


附件:
打印 关闭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来源: 市财政局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原文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呼和浩特发布 政务公开微信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积分统计查询)

蒙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头像 欢迎到访!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我的咨询 我的订阅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部门政策解读

关于《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6 15:55  
来源:市财政局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一、《规定》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健全行政裁决机制,拓宽政府采购争议纠纷处理渠道,有效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争议纠纷,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制定《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

二、《规定》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

三、《规定》制定程序

按照规范性文件印发要求,呼市财政局起草《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呼财购函〔2023〕190号),通过呼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向全市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内部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科室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进行修改完善,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市司法局审议后印发实施。

四、《规定》适用范围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投诉与举报事项进行的调解,实行属地管辖。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各旗县区财政局负责所辖区域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解读人:陆福玲  联系方式:0471-6956581


附件: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原文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