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562R/2018-00322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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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30 |
关于印发《玉泉区公安分局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泉区公安分局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玉泉区公安分局
2018年1月30日
玉泉区公安分局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职能作用,根据《呼和浩特市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辖区实际,明确阶段性任务,抓好当前主要工作,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辖区治安环境水平,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辖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玉泉。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玉泉分局局长任组长,玉泉分局政委任副组长,其它党委成员及实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玉泉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指挥中心、治安、刑警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分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
各责任单位要重点针对校园周边的报亭、文具店、游戏厅、桌球室、小酒吧等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收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报刊、书籍,再次重申相关管理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并安排专人跟进整改效果,防止反弹;要积极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同时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扬言报复社会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和管控,坚决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配合交警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各学校保卫力量是否到位、安全防范设施是否完备、安全防范制度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大队对学校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内的学校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
限时完成:长效管理
(二)小旅店整治
坚持“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打击处理到位”的原则,由分管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区对辖区旅店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检查是否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四实”制度;检查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现有使用性质和规模是否符合原审批范围和要求;检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营业期间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对没有履行相关规定的旅店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旅店一律关停。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
限时完成:长效管理
(三)违法张贴小广告整治
严厉打击违法张贴小广告行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筹协调、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各区域、路段划片包干、定岗定责,专门成立日常巡查队,分组不间断进行排查清理。各责任单位根据粘贴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在重点时段、高发路段针对性地部署警力,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多警种联合行动。对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进行深挖、研判,分类打击,从源头进行打击处理。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
限时完成: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定决心、迎难而上,全面实施综合整治,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二)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各参加单位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全力参与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帮扶等多种手段,疏堵并举,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出矛盾。要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红袖标”治安协理员和辖区居民关心城市环境、监督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整治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作为督查重点,跟踪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管理。要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制定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和奖惩办法,实行“每周考评,每月评比,季度小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的原则,结合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结会议,对本季度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市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辖区居民支持、配合、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长效管理。
来源: 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索 引 号 | 00020562R/2018-00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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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30 | ||
索 引 号 | 00020562R/2018-00322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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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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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泉区公安分局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泉区公安分局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玉泉区公安分局
2018年1月30日
玉泉区公安分局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职能作用,根据《呼和浩特市201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辖区实际,明确阶段性任务,抓好当前主要工作,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辖区治安环境水平,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辖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玉泉。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玉泉分局局长任组长,玉泉分局政委任副组长,其它党委成员及实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玉泉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指挥中心、治安、刑警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分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
各责任单位要重点针对校园周边的报亭、文具店、游戏厅、桌球室、小酒吧等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收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报刊、书籍,再次重申相关管理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并安排专人跟进整改效果,防止反弹;要积极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同时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扬言报复社会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和管控,坚决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配合交警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各学校保卫力量是否到位、安全防范设施是否完备、安全防范制度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大队对学校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内的学校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
限时完成:长效管理
(二)小旅店整治
坚持“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打击处理到位”的原则,由分管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区对辖区旅店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检查是否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四实”制度;检查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现有使用性质和规模是否符合原审批范围和要求;检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营业期间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对没有履行相关规定的旅店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旅店一律关停。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
限时完成:长效管理
(三)违法张贴小广告整治
严厉打击违法张贴小广告行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筹协调、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各区域、路段划片包干、定岗定责,专门成立日常巡查队,分组不间断进行排查清理。各责任单位根据粘贴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在重点时段、高发路段针对性地部署警力,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多警种联合行动。对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进行深挖、研判,分类打击,从源头进行打击处理。
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
限时完成: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定决心、迎难而上,全面实施综合整治,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二)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各参加单位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全力参与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帮扶等多种手段,疏堵并举,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出矛盾。要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红袖标”治安协理员和辖区居民关心城市环境、监督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整治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作为督查重点,跟踪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管理。要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制定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和奖惩办法,实行“每周考评,每月评比,季度小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的原则,结合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结会议,对本季度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市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辖区居民支持、配合、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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