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562R/2024-0001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市局直属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契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除国家、自治区、市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规范抽查检查流程
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及时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对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三、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确保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必要时可采取全覆盖抽查,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
四、明确救济途径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救济途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检查对象对双随机检查结果有异议的,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复查,经复查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复查情况自作出复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查对象。
请各单位、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于11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见附件2),于12月15日前按计划完成本部门其他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抽查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附件:
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
2.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x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024年3月25月
来源: 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562R/2024-00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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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安 | ||
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562R/2024-0001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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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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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直属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契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除国家、自治区、市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规范抽查检查流程
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及时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对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三、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确保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必要时可采取全覆盖抽查,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
四、明确救济途径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救济途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检查对象对双随机检查结果有异议的,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复查,经复查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复查情况自作出复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查对象。
请各单位、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于11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见附件2),于12月15日前按计划完成本部门其他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抽查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附件:
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
2.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x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024年3月2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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