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562R/2025-0002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 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2025年9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
一、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对12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抓拍点位进行更名。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本次公告启用及更名点位明细。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8日

来源: 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562R/2025-00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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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公安 | ||
| 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562R/2025-0002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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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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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2025年9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
一、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对12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抓拍点位进行更名。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本次公告启用及更名点位明细。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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