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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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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聚集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明确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我局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继续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六部分,共二十五条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共五条,分别说明了出台《管理办法》的意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定义、主管部门以及平台认定的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功能,共六条,分别介绍了示范平台在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方面应具备的服务功能。

第三部分是认定条件,共三条,规定了示范平台的基本条件和服务功能要求。

第四部分是认定程序,共四条,规定了由市工信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各旗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协助做好平台申报工作,并列出了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第五部分是认定管理,共五条,规定了示范平台的公示、复核测评工作。市工信局对示范平台每三年复核测评一次,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第六部分是附则,共两条,规定本办法有效期5年,《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呼经信企服字〔2017〕2号)同时废止。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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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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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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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7 17:10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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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聚集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明确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我局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继续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六部分,共二十五条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共五条,分别说明了出台《管理办法》的意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定义、主管部门以及平台认定的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功能,共六条,分别介绍了示范平台在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方面应具备的服务功能。

第三部分是认定条件,共三条,规定了示范平台的基本条件和服务功能要求。

第四部分是认定程序,共四条,规定了由市工信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各旗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协助做好平台申报工作,并列出了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第五部分是认定管理,共五条,规定了示范平台的公示、复核测评工作。市工信局对示范平台每三年复核测评一次,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第六部分是附则,共两条,规定本办法有效期5年,《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呼经信企服字〔2017〕2号)同时废止。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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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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