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实施意见》内容,将工作落到实处,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基于何种背景制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加快推动首府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给予首府建设“低空经济示范区”、“引进一批头部企业,发展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核心零部件、航空材料等低空制造业”的发展定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制定了什么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两大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一是到2027年,建成全区低空经济示范区,培育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新增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5家以上;挖掘释放低空应用场景10个以上,低空飞行规模达到30万架次/年。二是到2030年,将首府打造成全国低空经济产业新高地,为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实施意见》布置了哪些任务?
《实施意见》布局了2025-2030年未来五年的工作,提出了1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应明确的支持措施,具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在发挥低空经济发展优势方面,立足首府六大优势来培育核心竞争力。一是利用白塔机场转场释放空间的优势打造低空飞行测试基地。对开展试飞、测试、验证等活动的企业按试飞服务费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并对完成适航取证的企业分类别(TC、PC、AC不同证件)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二是发挥空域资源优势支持航线开发。对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使用小型、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常态化运营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完成相应架次飞行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30万元且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三是发挥“1个研究院+2个实验室”优势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并建立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对注册从事低空立体交通网建设,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试飞、测试、验证工作并取得重大成果的机构以及取得重大成果的科研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四是发挥场景优势构建低空应用体系。支持企业针对政府履职辅助性公共服务项目搭建应用场景,按投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五是发挥航天科工优势推动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深度融合。建设呼和浩特国家大科学装置风洞群和低空经济产业低速风洞、国家级低空飞行器测试试验基地、培育配套供应链、打造自治区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产业示范区。六是发挥特色集群优势促进产业耦合发展,鼓励优势产业、能源企业与低空经济产业配套合作,依托算力资源优势开展各类检测、验证、审定的服务。
在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方面,重点引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统筹设立10亿元发展基金助力低空经济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在完善低空基础设施方面,既要完善地面起降基础设施网,也要构建多功能一体化的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主要功能承载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低空经济头部企业落地承载功能。
在推进空域改革方面,不断加强低空统筹协同管理。在空域协同管理机制、行业标准与管理规范、一体化监管平台以及飞行活动申报流程和服务保障上着重发力,确保低空飞行活动有规可依,安全可控。
在培育、引进人才方面,依托首府高校资源优势培养涵盖低空飞行、工程、维修、运营、科创等领域的人才,支持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引进人才,对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建立的工作站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四、《实施意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强化金融服务和扩大对外宣传4项任务,确保意见高效实施。
解读人:杨光 ,电话:0471-4606216
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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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实施意见》内容,将工作落到实处,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基于何种背景制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加快推动首府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给予首府建设“低空经济示范区”、“引进一批头部企业,发展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核心零部件、航空材料等低空制造业”的发展定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制定了什么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两大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一是到2027年,建成全区低空经济示范区,培育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新增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5家以上;挖掘释放低空应用场景10个以上,低空飞行规模达到30万架次/年。二是到2030年,将首府打造成全国低空经济产业新高地,为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实施意见》布置了哪些任务?
《实施意见》布局了2025-2030年未来五年的工作,提出了1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应明确的支持措施,具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在发挥低空经济发展优势方面,立足首府六大优势来培育核心竞争力。一是利用白塔机场转场释放空间的优势打造低空飞行测试基地。对开展试飞、测试、验证等活动的企业按试飞服务费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并对完成适航取证的企业分类别(TC、PC、AC不同证件)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二是发挥空域资源优势支持航线开发。对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使用小型、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常态化运营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完成相应架次飞行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30万元且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三是发挥“1个研究院+2个实验室”优势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并建立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对注册从事低空立体交通网建设,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试飞、测试、验证工作并取得重大成果的机构以及取得重大成果的科研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四是发挥场景优势构建低空应用体系。支持企业针对政府履职辅助性公共服务项目搭建应用场景,按投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五是发挥航天科工优势推动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深度融合。建设呼和浩特国家大科学装置风洞群和低空经济产业低速风洞、国家级低空飞行器测试试验基地、培育配套供应链、打造自治区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产业示范区。六是发挥特色集群优势促进产业耦合发展,鼓励优势产业、能源企业与低空经济产业配套合作,依托算力资源优势开展各类检测、验证、审定的服务。
在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方面,重点引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统筹设立10亿元发展基金助力低空经济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在完善低空基础设施方面,既要完善地面起降基础设施网,也要构建多功能一体化的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主要功能承载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低空经济头部企业落地承载功能。
在推进空域改革方面,不断加强低空统筹协同管理。在空域协同管理机制、行业标准与管理规范、一体化监管平台以及飞行活动申报流程和服务保障上着重发力,确保低空飞行活动有规可依,安全可控。
在培育、引进人才方面,依托首府高校资源优势培养涵盖低空飞行、工程、维修、运营、科创等领域的人才,支持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引进人才,对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建立的工作站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四、《实施意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强化金融服务和扩大对外宣传4项任务,确保意见高效实施。
解读人:杨光 ,电话:0471-460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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