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36X2/2023-0003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构 |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4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展示我市近几年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践探索,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月将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的问题,征集幼儿园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在日常保教活动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视频案例。可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宣传,一是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二是怎样回应、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三是结合实际,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
四、宣传活动安排
(一)制订活动方案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地区实际,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具体的宣传月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要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
(二)积累实践案例
各幼儿园要注重在幼儿园日常保教实践中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分析幼儿游戏故事、教师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等方面,积累大量的视频案例,并将有价值的视频案例制作形成典型工作经验。
(三)宣传工作成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同向发力,通过组织宣传月启动仪式、成果展览、教研活动、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社区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并利用多种大众媒体,扩大宣传月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开放日、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指导,形成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各项活动安排要坚持科学导向,扎实做好视频案例遴选工作,引导基层幼儿园把真实、鲜活、有效的经验案例总结梳理出来,切实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带动幼儿园形成真正尊重、理解和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规范,严把宣传方向。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把方向,遴选真实案例,不弄虚作假,确保科学性。同时,要提高警惕,杜绝商业化运作,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确保公益性。
(三)征集并按时报送学前教育案例。宣传月期间,我市将集中征集和宣传各地典型经验视频案例,并选取优秀案例推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遴选优秀案例统一报送至教育部。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抓住契机,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和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幼儿园征集遴选一批方向正确、真实、鲜活的视频案例。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案例由旗县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上报,第一批案例4月26日前报送,后续可持续报送至6月20日。
联系人:康海波
联系电话:0471—4606936
来源: 市教育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36X2/2023-00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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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构 | 市教育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36X2/2023-0003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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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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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4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展示我市近几年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践探索,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月将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的问题,征集幼儿园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在日常保教活动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视频案例。可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宣传,一是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二是怎样回应、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三是结合实际,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
四、宣传活动安排
(一)制订活动方案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地区实际,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具体的宣传月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要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
(二)积累实践案例
各幼儿园要注重在幼儿园日常保教实践中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分析幼儿游戏故事、教师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等方面,积累大量的视频案例,并将有价值的视频案例制作形成典型工作经验。
(三)宣传工作成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同向发力,通过组织宣传月启动仪式、成果展览、教研活动、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社区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并利用多种大众媒体,扩大宣传月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开放日、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指导,形成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各项活动安排要坚持科学导向,扎实做好视频案例遴选工作,引导基层幼儿园把真实、鲜活、有效的经验案例总结梳理出来,切实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带动幼儿园形成真正尊重、理解和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规范,严把宣传方向。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把方向,遴选真实案例,不弄虚作假,确保科学性。同时,要提高警惕,杜绝商业化运作,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确保公益性。
(三)征集并按时报送学前教育案例。宣传月期间,我市将集中征集和宣传各地典型经验视频案例,并选取优秀案例推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遴选优秀案例统一报送至教育部。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抓住契机,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和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幼儿园征集遴选一批方向正确、真实、鲜活的视频案例。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案例由旗县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上报,第一批案例4月26日前报送,后续可持续报送至6月20日。
联系人:康海波
联系电话:0471—460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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