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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0511H/2023-00077 主题分类 林草业
发文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5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报送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整改及结果应用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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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财政绩[2023]18号)要求,针对《呼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财政局3P项目中心共同研究、分析,目前呼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3个问题完成整改,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5个问题完成整改,9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并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一)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部门整体项目

整改问题: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提升全部门参与度,加强各科室的沟通交流,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不足进行优化,财务人员对各科室年度任务编制预算加强审核,且对政府采购项目增加关注度,最后由领导层会议决定,确保科学精细化编制预算,减少年度预算调整调剂事项。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意识,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剖析绩效管理的意义及重要性,了解绩效管理关键管控节点,完善绩效管理相关措施。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整改问题:2.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档案资料不够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将逐步完善、制定内控管理制度,辐射内控管理全流程,做到具体实施有据可依,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使其内容更加完整详实。二是在后续工作中逐步开展培训,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实施效果考评。三是对大青山前坡绿化项目的养护记录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便于备查。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整改问题:3.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预决算公开信息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监督职能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施长效监控,严格要求做到日常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监督,提高财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用途。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日常培训与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水平,加强编报预决算管理,高质量完成公开信息工作。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二)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

整改问题:1.按效付费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比例不足

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要求,本项目于2019年签订《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关于运维绩效考核的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和30%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依据。

整改措施:组织各旗区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协商,细化绩效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时,运营维护服务费及项目可用性服务费30%的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整改问题: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题:(1)付费责任落实不积极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土左旗支付1500万元,支付率33.9%;赛罕区支付1493.43万元,支付率68.8%;新城区、回民区尚未进行支付。

情况说明:根据《大青山前坡PPP项目合同》,市林草局与土左旗、回民区、新城区、赛罕区政府共同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按照2022年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与四旗区政府共同承担该项目付费责任。自第三运营年起,在满足各阶段付费条件后,市林草局分别于2023年3月-11月3次向四旗区政府发函,具体为“《关于做好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第二运营年政府付费工作的函》([2023]36号)、《关于尽快完成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第二运营年政府付费工作的函》([2023]71号)、《关于完成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第二运营年政府付费工作的函》(呼林草办发[2023]179号)”,测算各旗区实施机构应承担的付费金额,并要求尽快核实并完成付费。在本项目中,市林草局与四旗区政府均为实施机构,对于旗区财政预算安排与支付问题,市林草局只能进行督促提醒。

整改措施:为避免产生政府付费超时违约的情况,建议由市财政局协调旗区财政部门做足年度政府预算,按时完成付费责任。并由市财政局主导推进,协调有关财政部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财政支付责任安全可控。

具体问题:(2)监督责任落实有待提升

①政府机构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旗区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充实专职人员,切实提升机构保障能力。二是督促各实施机构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完善绩效监控方案、加强随机抽查、跟踪调查等全周期考核手段。

②抽样结果代表性不足

情况说明:为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林草局制定了《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由旗区实施机构根据此《办法》,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区域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问题中提到的市林草局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为前期讨论稿中确定的指标,在最终的《办法》中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土左旗、新城区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抽样方式为:“对项目全部面积涉及的区块小班中抽取30%的面积,在抽取的30%的小班面积内再根据小班树种、规格、面积中细班的面积内设立固定样地(标准地),固定样地面积权重占45%、临时样地(样方)面积权重占50%,抽取的细班不足3亩,无法设立固定样地的全数调查,抽取的细班≥3亩设立标准地进行调查,抽取上年度固定样地的10%进行复检,占此次绩效评价固定样地面积权重的5%(只用于成活保存率的计算),其他调查评定按照固定样地权重占50%、临时样地权重占50%计算。” 土左旗、新城区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在专家评审论证过程中,未提出抽样率不能够代表项目整体的意见。

整改措施:市林草局组织旗区实施机构,聘请专家团队对本项目绩效考核抽样方法及抽样率进行研究探讨,科学确定核查面积,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准确性。

③绩效考核口径不一致

情况说明:根据市政府《研究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有关事宜》会议纪要([2018]111号),旗区实施机构负责辖区内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绩效考核监督监管。在开展绩效考核过程中,四旗区各自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造成绩效考核口径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林草局协调四旗区实施机构,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共性指标统一考核,个性指标分别考核”的方式,提升考核质量。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④问题整改跟踪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督促各旗区实施机构落实整改,针对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绩效监控、随机抽查、跟踪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详细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并要求项目公司限期整改销号。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长期坚持。

⑤顽症问题,有待解决

整改措施:针对项目公司反映情况,土左旗林草局及时向土左旗政府报送情况,根据土左旗人民政府批示,旗林长办于2023年4月19日印发了《关于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土左旗段)及京藏高速两侧等重点生态工程区内禁止农户耕种的通知》(土左林长办字[2023]9号),要求相关乡镇政府对工程区内种植玉米等高秆农作物的行为及时制止。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问题:3.合同履约督促不到位

具体问题:(1)未及时督促报送资料

整改措施:督促项目公司严格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每月10日前提交的上月运营维护记录、运营成本报表;下一运营年开始前,报送下一年度运营维护计划;5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问题:(2)运维手册缺乏操作性

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山北公司完善《运营维护手册》,确保内容完整,加强实际养护工作的可操作性,增加项目区域内苗木种类、特性的详细介绍以及运营维护技术规范指引等,并聘请专家团队进行评审。

具体问题:(3)未落实保函措施

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社会资本方蒙草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向市林草局提供运营维护工程履约保函,保函金额1亿元。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4)不可抗风险承受能力偏低

情况说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综合条款(2022修正版)》规定,森林保险标的为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公益林由旗县区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投保人统一投保,商品林可由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企业自行投保。本项目处于运营阶段,不属于上述投保范围,目前无法按照政策性保险进行投保。

整改措施:市林草局积极协调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产品,要求项目公司购买保险,避免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的相关风险由企业及政府共同承担。

整改问题:4.激励机制带动性不足

具体问题:(1)以考核通过结果为导向,缺乏可行、科学的激励机制

整改措施:组织旗区实施机构及专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促使项目公司加大科研创新、技术革新力度。

具体问题:(2)激励考核指标与实际不适应

整改措施:组织旗区实施机构及专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考核指标,促使项目公司加大科研创新、技术革新力度,带动项目公司积极创新的主动性。

整改问题:5.绩效指标不够明确

整改措施:一是查明2021年“植被保存率绩效指标80%以上”是由于绩效申报表填写笔误造成,植被保存率绩效指标应为95%以上。二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情况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局绩效工作实际,2024年度将以上两个项目预算适当调减(见附表)。

三、评价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贵局的同时,一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推动我局整体绩效信息工作。

四、工作改进方向

我局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快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提高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水平,使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2023年12月25日


呼林草办发〔2023〕225号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整改及结果应用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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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林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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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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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报送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整改及结果应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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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财政绩[2023]18号)要求,针对《呼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财政局3P项目中心共同研究、分析,目前呼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3个问题完成整改,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5个问题完成整改,9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并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一)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部门整体项目

整改问题: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提升全部门参与度,加强各科室的沟通交流,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不足进行优化,财务人员对各科室年度任务编制预算加强审核,且对政府采购项目增加关注度,最后由领导层会议决定,确保科学精细化编制预算,减少年度预算调整调剂事项。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意识,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剖析绩效管理的意义及重要性,了解绩效管理关键管控节点,完善绩效管理相关措施。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整改问题:2.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档案资料不够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将逐步完善、制定内控管理制度,辐射内控管理全流程,做到具体实施有据可依,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使其内容更加完整详实。二是在后续工作中逐步开展培训,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实施效果考评。三是对大青山前坡绿化项目的养护记录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便于备查。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整改问题:3.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预决算公开信息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监督职能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施长效监控,严格要求做到日常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监督,提高财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用途。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日常培训与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水平,加强编报预决算管理,高质量完成公开信息工作。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二)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

整改问题:1.按效付费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比例不足

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要求,本项目于2019年签订《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关于运维绩效考核的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和30%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依据。

整改措施:组织各旗区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协商,细化绩效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时,运营维护服务费及项目可用性服务费30%的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整改问题: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题:(1)付费责任落实不积极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土左旗支付1500万元,支付率33.9%;赛罕区支付1493.43万元,支付率68.8%;新城区、回民区尚未进行支付。

情况说明:根据《大青山前坡PPP项目合同》,市林草局与土左旗、回民区、新城区、赛罕区政府共同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按照2022年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与四旗区政府共同承担该项目付费责任。自第三运营年起,在满足各阶段付费条件后,市林草局分别于2023年3月-11月3次向四旗区政府发函,具体为“《关于做好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第二运营年政府付费工作的函》([2023]36号)、《关于尽快完成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第二运营年政府付费工作的函》([2023]71号)、《关于完成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第二运营年政府付费工作的函》(呼林草办发[2023]179号)”,测算各旗区实施机构应承担的付费金额,并要求尽快核实并完成付费。在本项目中,市林草局与四旗区政府均为实施机构,对于旗区财政预算安排与支付问题,市林草局只能进行督促提醒。

整改措施:为避免产生政府付费超时违约的情况,建议由市财政局协调旗区财政部门做足年度政府预算,按时完成付费责任。并由市财政局主导推进,协调有关财政部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财政支付责任安全可控。

具体问题:(2)监督责任落实有待提升

①政府机构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旗区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充实专职人员,切实提升机构保障能力。二是督促各实施机构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完善绩效监控方案、加强随机抽查、跟踪调查等全周期考核手段。

②抽样结果代表性不足

情况说明:为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林草局制定了《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由旗区实施机构根据此《办法》,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区域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问题中提到的市林草局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为前期讨论稿中确定的指标,在最终的《办法》中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土左旗、新城区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抽样方式为:“对项目全部面积涉及的区块小班中抽取30%的面积,在抽取的30%的小班面积内再根据小班树种、规格、面积中细班的面积内设立固定样地(标准地),固定样地面积权重占45%、临时样地(样方)面积权重占50%,抽取的细班不足3亩,无法设立固定样地的全数调查,抽取的细班≥3亩设立标准地进行调查,抽取上年度固定样地的10%进行复检,占此次绩效评价固定样地面积权重的5%(只用于成活保存率的计算),其他调查评定按照固定样地权重占50%、临时样地权重占50%计算。” 土左旗、新城区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在专家评审论证过程中,未提出抽样率不能够代表项目整体的意见。

整改措施:市林草局组织旗区实施机构,聘请专家团队对本项目绩效考核抽样方法及抽样率进行研究探讨,科学确定核查面积,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准确性。

③绩效考核口径不一致

情况说明:根据市政府《研究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有关事宜》会议纪要([2018]111号),旗区实施机构负责辖区内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绩效考核监督监管。在开展绩效考核过程中,四旗区各自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造成绩效考核口径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林草局协调四旗区实施机构,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共性指标统一考核,个性指标分别考核”的方式,提升考核质量。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④问题整改跟踪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督促各旗区实施机构落实整改,针对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绩效监控、随机抽查、跟踪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详细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并要求项目公司限期整改销号。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长期坚持。

⑤顽症问题,有待解决

整改措施:针对项目公司反映情况,土左旗林草局及时向土左旗政府报送情况,根据土左旗人民政府批示,旗林长办于2023年4月19日印发了《关于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土左旗段)及京藏高速两侧等重点生态工程区内禁止农户耕种的通知》(土左林长办字[2023]9号),要求相关乡镇政府对工程区内种植玉米等高秆农作物的行为及时制止。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问题:3.合同履约督促不到位

具体问题:(1)未及时督促报送资料

整改措施:督促项目公司严格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每月10日前提交的上月运营维护记录、运营成本报表;下一运营年开始前,报送下一年度运营维护计划;5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问题:(2)运维手册缺乏操作性

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山北公司完善《运营维护手册》,确保内容完整,加强实际养护工作的可操作性,增加项目区域内苗木种类、特性的详细介绍以及运营维护技术规范指引等,并聘请专家团队进行评审。

具体问题:(3)未落实保函措施

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社会资本方蒙草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向市林草局提供运营维护工程履约保函,保函金额1亿元。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4)不可抗风险承受能力偏低

情况说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综合条款(2022修正版)》规定,森林保险标的为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公益林由旗县区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投保人统一投保,商品林可由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企业自行投保。本项目处于运营阶段,不属于上述投保范围,目前无法按照政策性保险进行投保。

整改措施:市林草局积极协调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产品,要求项目公司购买保险,避免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的相关风险由企业及政府共同承担。

整改问题:4.激励机制带动性不足

具体问题:(1)以考核通过结果为导向,缺乏可行、科学的激励机制

整改措施:组织旗区实施机构及专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促使项目公司加大科研创新、技术革新力度。

具体问题:(2)激励考核指标与实际不适应

整改措施:组织旗区实施机构及专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考核指标,促使项目公司加大科研创新、技术革新力度,带动项目公司积极创新的主动性。

整改问题:5.绩效指标不够明确

整改措施:一是查明2021年“植被保存率绩效指标80%以上”是由于绩效申报表填写笔误造成,植被保存率绩效指标应为95%以上。二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情况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局绩效工作实际,2024年度将以上两个项目预算适当调减(见附表)。

三、评价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贵局的同时,一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推动我局整体绩效信息工作。

四、工作改进方向

我局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快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提高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水平,使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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