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村庄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开展村庄绿化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2018年以来,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村庄绿化总量,着力提升绿化质量。先后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村庄绿化美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村庄绿化率测算方法的通知》,分年度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全市村庄绿化总量增加4.1万亩,提升改造总量1.3万亩,村庄绿化率平均达到31.2%。累计创建国家森林乡村8个,自治区森林城市1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1个,自治区森林乡镇3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289个,下达专项补助资金3150万元。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乡村绿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也清醒的认识到,与一些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农村的整体绿化水平还比较低,乡村绿化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广大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十分迫切,只有搞好乡村绿化,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当前乡村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我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落实。
一、明确目标、提质增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
2023年,计划完成村庄绿化面积1415亩,继续建设69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推进回民区建设“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自治区森林城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托克托县双河镇创建“自治区森林乡镇”。到2025年,全市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绿美乡村。乡村绿化布局科学,村庄内部做到应绿尽绿,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到2025年,实现普查范围内乡村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全面挂牌保护。严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和法律法规禁止采挖的其他林木。
二、科学规划、绿色惠民,助力乡村文化自信
落实旗县区政府村庄绿化的主体责任,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因素,在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绿色空间系统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先对村内公共绿地、主要街道、庭院,村庄周边荒山荒地荒滩、退化林地草地等安排绿化任务。结合乡村绿化,充分挖掘绿色产业发展潜力。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林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在适生区域,扩大林果种植面积,开展低产林改造,促进经济林生产提质增效。谋划发展林下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特色林草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依托森林草原,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森林康养等新型产业。近年来,我市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依托乡村古树资源,我市举行了一系列助力乡村文化自信、提升村民文化体验的活动。今年春季,“花舞人间”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春季旅游季暨“杏福树下”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十二届杏花节在东乌素图村古杏园如期举行,惠民演出、书画艺术交流、古韵服饰展出、摄影交流、民谣展演、传统武术表演等活动精彩纷呈,为村民献上了一席文化盛宴。
三、稳步增量、加大投入,赋能乡村脱贫振兴
开展护村林、护路林建设,构建乡村生态廊道体系。因害设防,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地、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增加村庄绿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一村一公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引导村民在庭院中栽植果蔬、花木等,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积极发展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推进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与乡村绿化有机衔接,引导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巩固提升乡村绿化成果。挖掘和弘扬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充分利用村民广场、乡村公共绿地,开展乡村生态文化科普宣传,打造展示生态文化的绿色窗口。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普及绿化知识和技能。同时,继续争取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资金,各旗县区要统筹林草资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向村屯绿化美化倾斜,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扎实推进村屯绿化。拓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承包、租赁、股份造林、合作开发等形式,把村庄绿化与发展林果、旅游、观光采摘、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产业结合起来。在我市大青山脚下的东干丈村,就通过乡村绿化实现了脱贫致富。昔日的东干丈村是光秃裸露的群山,漫天飞扬的沙尘,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引下,东干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出了“要想富、多栽树,着力打造绿色银行”的决定,以种植经济林助力生态建设稳定脱贫和促进乡村振兴,提升改造村庄周边的林地,实施万亩生态园林建设。现已新建4座蓄水池,打机井2眼,更新、改造、新造经济林、生态林2000余亩,使68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了乡村生态环境,改善了区域气候、改良土壤,发挥出良好的生态效应。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府城市做出贡献。
正文签发人:王志强
联系人:赵一凡
联系电话:18686069020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
来源: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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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村庄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开展村庄绿化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2018年以来,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村庄绿化总量,着力提升绿化质量。先后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村庄绿化美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村庄绿化率测算方法的通知》,分年度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全市村庄绿化总量增加4.1万亩,提升改造总量1.3万亩,村庄绿化率平均达到31.2%。累计创建国家森林乡村8个,自治区森林城市1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1个,自治区森林乡镇3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289个,下达专项补助资金3150万元。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乡村绿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也清醒的认识到,与一些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农村的整体绿化水平还比较低,乡村绿化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广大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十分迫切,只有搞好乡村绿化,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当前乡村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我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落实。
一、明确目标、提质增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
2023年,计划完成村庄绿化面积1415亩,继续建设69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推进回民区建设“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自治区森林城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托克托县双河镇创建“自治区森林乡镇”。到2025年,全市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绿美乡村。乡村绿化布局科学,村庄内部做到应绿尽绿,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到2025年,实现普查范围内乡村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全面挂牌保护。严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和法律法规禁止采挖的其他林木。
二、科学规划、绿色惠民,助力乡村文化自信
落实旗县区政府村庄绿化的主体责任,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因素,在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绿色空间系统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先对村内公共绿地、主要街道、庭院,村庄周边荒山荒地荒滩、退化林地草地等安排绿化任务。结合乡村绿化,充分挖掘绿色产业发展潜力。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林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在适生区域,扩大林果种植面积,开展低产林改造,促进经济林生产提质增效。谋划发展林下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特色林草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依托森林草原,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森林康养等新型产业。近年来,我市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依托乡村古树资源,我市举行了一系列助力乡村文化自信、提升村民文化体验的活动。今年春季,“花舞人间”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春季旅游季暨“杏福树下”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十二届杏花节在东乌素图村古杏园如期举行,惠民演出、书画艺术交流、古韵服饰展出、摄影交流、民谣展演、传统武术表演等活动精彩纷呈,为村民献上了一席文化盛宴。
三、稳步增量、加大投入,赋能乡村脱贫振兴
开展护村林、护路林建设,构建乡村生态廊道体系。因害设防,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地、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增加村庄绿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一村一公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引导村民在庭院中栽植果蔬、花木等,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积极发展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推进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与乡村绿化有机衔接,引导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巩固提升乡村绿化成果。挖掘和弘扬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充分利用村民广场、乡村公共绿地,开展乡村生态文化科普宣传,打造展示生态文化的绿色窗口。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普及绿化知识和技能。同时,继续争取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资金,各旗县区要统筹林草资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向村屯绿化美化倾斜,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扎实推进村屯绿化。拓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承包、租赁、股份造林、合作开发等形式,把村庄绿化与发展林果、旅游、观光采摘、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产业结合起来。在我市大青山脚下的东干丈村,就通过乡村绿化实现了脱贫致富。昔日的东干丈村是光秃裸露的群山,漫天飞扬的沙尘,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引下,东干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出了“要想富、多栽树,着力打造绿色银行”的决定,以种植经济林助力生态建设稳定脱贫和促进乡村振兴,提升改造村庄周边的林地,实施万亩生态园林建设。现已新建4座蓄水池,打机井2眼,更新、改造、新造经济林、生态林2000余亩,使68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了乡村生态环境,改善了区域气候、改良土壤,发挥出良好的生态效应。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府城市做出贡献。
正文签发人:王志强
联系人:赵一凡
联系电话:18686069020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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