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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0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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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呼和浩特市林草碳汇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所提的建议,对巩固提升森林草原固碳能力、建立健全碳汇市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我们会将您所提建议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方面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一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为首府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3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相关部署要求,我市编制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预案。同年9月,我市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经自治区论证评审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并通过了国家林草局的审核,目前待国家正式批复。我市将通过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将建立起分类更科学、布局更合理、保护更有力、管理更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维护首府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建设和谐美丽的现代化首府奠定生态根基。

下一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契机,推进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好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范围调整和分区管控、系统监测和考核评估的要求,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脆弱区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不断创新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发展机制;抓好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及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执法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科技支撑和宣传教育,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支撑保障体系,提升首府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二、关于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面

森林经营规划我市以国有林场为单位和中心,目前14个国有林场均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经营模式主要规划为改善和提高林分质量,本着适地适树原则选取杨树、油松等相对速生树种,高效增加森林蓄积量,达到了增汇目的。

针对我市森林资源,根据结构特点和现状,我局注重学习引进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采取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综合措施,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高森林生长速度,改善森林品质。在2022年全市完成了森林抚育任务1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3万亩,退化林修复9.15万亩。实现了森林质量、蓄积量双提升,进而提升了森林碳汇能力。

三、关于加强退化草原保护和修复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中,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任务8万亩。其中,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建设任务4万亩;完成人工饲草地建设任务4万亩。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10月1日施行。近几年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高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进而提升了草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关于大力推动碳汇项目开发及碳汇交易,提升我市“绿色收益”方面

总体推进落实情况,2022年,我市实施了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计量监测项目,项目资金200万。编制了《呼和浩特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计量监测实施细则》,在新城区、土左旗、清水河县和武川县4个重点旗县区完成464个标准样地建设(包括新城区敕勒川国家草原公园、土左旗哈素海湿地、清水河黄河流域精准质量提升工程、武川县天然草原),对1362个大样方进行了采集,采集样品7932份,结合2023年其余4旗县区碳汇计量监测项目,基本建立我市碳汇数据库,摸清我市林草湿固碳底数。在碳汇交易方面,我市已有蒙树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碳交易案例,我局也积极和该公司进行了对接和学习,同时22年7月聘请了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就碳汇交易相关知识,对林草部门所有领导进行了培训。我局正努力打造碳交易基础,提高各领导碳交易意识,为今后碳汇交易奠定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支持将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生态文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完善工作体系,按期或提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正文签发人:王志强



联系人:白长春

联系电话:0471-6578135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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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4 11:10  
来源: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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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呼和浩特市林草碳汇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所提的建议,对巩固提升森林草原固碳能力、建立健全碳汇市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我们会将您所提建议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方面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一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为首府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3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相关部署要求,我市编制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预案。同年9月,我市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经自治区论证评审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并通过了国家林草局的审核,目前待国家正式批复。我市将通过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将建立起分类更科学、布局更合理、保护更有力、管理更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维护首府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建设和谐美丽的现代化首府奠定生态根基。

下一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契机,推进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好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范围调整和分区管控、系统监测和考核评估的要求,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脆弱区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不断创新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发展机制;抓好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及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执法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科技支撑和宣传教育,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支撑保障体系,提升首府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二、关于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面

森林经营规划我市以国有林场为单位和中心,目前14个国有林场均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经营模式主要规划为改善和提高林分质量,本着适地适树原则选取杨树、油松等相对速生树种,高效增加森林蓄积量,达到了增汇目的。

针对我市森林资源,根据结构特点和现状,我局注重学习引进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采取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综合措施,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高森林生长速度,改善森林品质。在2022年全市完成了森林抚育任务1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3万亩,退化林修复9.15万亩。实现了森林质量、蓄积量双提升,进而提升了森林碳汇能力。

三、关于加强退化草原保护和修复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中,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任务8万亩。其中,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建设任务4万亩;完成人工饲草地建设任务4万亩。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10月1日施行。近几年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高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进而提升了草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关于大力推动碳汇项目开发及碳汇交易,提升我市“绿色收益”方面

总体推进落实情况,2022年,我市实施了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计量监测项目,项目资金200万。编制了《呼和浩特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计量监测实施细则》,在新城区、土左旗、清水河县和武川县4个重点旗县区完成464个标准样地建设(包括新城区敕勒川国家草原公园、土左旗哈素海湿地、清水河黄河流域精准质量提升工程、武川县天然草原),对1362个大样方进行了采集,采集样品7932份,结合2023年其余4旗县区碳汇计量监测项目,基本建立我市碳汇数据库,摸清我市林草湿固碳底数。在碳汇交易方面,我市已有蒙树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碳交易案例,我局也积极和该公司进行了对接和学习,同时22年7月聘请了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就碳汇交易相关知识,对林草部门所有领导进行了培训。我局正努力打造碳交易基础,提高各领导碳交易意识,为今后碳汇交易奠定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支持将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生态文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完善工作体系,按期或提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正文签发人:王志强



联系人:白长春

联系电话:0471-6578135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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