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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0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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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建立和完善草种业认证、收储、加工三大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高科技核心产业,是保障生态安全屏障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以打好种业翻身仗为总目标,聚焦我市优势特色物种,汇聚资源、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健全体系、创新机制、强化政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科技为支撑,区域协同合作、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现代种业体系,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草种业振兴:

一、我市草种业体系建设

(一)呼和浩特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呼和浩特特地区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由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有限公司承建,于2020年7月启动,2021年底竣工验收,采集完成呼和浩特地区各类乡土植物种质资源搜集存储598种、2287份;标本搜集存储950种、6121份;土壤样品搜集存储16335份;部分乔木、灌木树种种子的搜集及繁育。建立了呼和浩特地区植物种质资源库,为我市植物多样性基础研究,品种改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提供种质研究材料,构建起“搜集”“储存”“选育”“扩繁”“推广”为一体的种质资源体系。

(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

推进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设施建设,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在我市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建设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该项目已通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附属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预算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6720元),建设期限2022年至2024年底。项目建成后,可以保存林草种质资源80万份,将成为全国容量最大、设施最先进、技术最领先的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并成为全国草种质资源保存研发中心和自治区林草科普教育基地。

二、加强我市草种繁育基地建设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地区生态区位特点,依托蒙草等龙头企业专业技术优势,建立优良草种繁育基地,开展“良种+良法”关键技术研究,显著提升乡土草种供给能力,增强草种业竞争力。2022年我局按照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方式和技术要求,扶持建设以苜蓿、羊草、扁蓿豆、冰草、披碱草等草种繁育基地2500亩(其中和林格尔1360亩、新城区390亩、赛罕区750亩),投入资金50万元。

今年市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加大力度,计划扶持建设草种繁育基地8800亩,其中新建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6300亩,巩固提升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500亩,资金投入共计365万元。不断提升我市草种供应能力,推进我市草种业高质量发展。

三、草种新品种的研发选育和利用,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升草种业基础研究能力

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拥有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大学,这两所大学的草原科学研究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科研院所科研力量也更具优势,其中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农牧科学院草原所都拥有多项在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企业的科研机构如蒙草研究院体系、草都饲草料研究院等也是国内领军的企业,对草种行业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构建以龙头企业为育种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参与草种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建立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

坚持集群发展,优化种业资源要素配置,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研人才集聚优势,以蒙草百草园、土左旗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沙尔沁基地为核心,建设资源圃、展示圃,建设新品种组培基地,新品种原种繁育基地。

四、草种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以盛乐科技园区为中心,依托蒙草等企业建设草种加工基地,建设呼和浩特草种生产销售集散中心。专业化生产能够提高草种的商品化程度和规模效益。提升草种机械化应用水平,有效配置播种机械、草籽收获机械、草籽加工设备及装备,加强草种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促进草种机械化生产技术的发展。

五、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主要科室、执法支队负责人组成。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及市场执法工作,及时向自治区林草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在种苗培训、调研及执法过程中,要求种苗企业按照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求,必须提供新品种审批或授权文件并承诺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



正文签发人:王志强



联系人:王根生

联系电话:0471-6378132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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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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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建立和完善草种业认证、收储、加工三大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高科技核心产业,是保障生态安全屏障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以打好种业翻身仗为总目标,聚焦我市优势特色物种,汇聚资源、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健全体系、创新机制、强化政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科技为支撑,区域协同合作、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现代种业体系,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草种业振兴:

一、我市草种业体系建设

(一)呼和浩特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呼和浩特特地区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由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有限公司承建,于2020年7月启动,2021年底竣工验收,采集完成呼和浩特地区各类乡土植物种质资源搜集存储598种、2287份;标本搜集存储950种、6121份;土壤样品搜集存储16335份;部分乔木、灌木树种种子的搜集及繁育。建立了呼和浩特地区植物种质资源库,为我市植物多样性基础研究,品种改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提供种质研究材料,构建起“搜集”“储存”“选育”“扩繁”“推广”为一体的种质资源体系。

(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

推进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设施建设,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在我市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建设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该项目已通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附属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预算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6720元),建设期限2022年至2024年底。项目建成后,可以保存林草种质资源80万份,将成为全国容量最大、设施最先进、技术最领先的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并成为全国草种质资源保存研发中心和自治区林草科普教育基地。

二、加强我市草种繁育基地建设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地区生态区位特点,依托蒙草等龙头企业专业技术优势,建立优良草种繁育基地,开展“良种+良法”关键技术研究,显著提升乡土草种供给能力,增强草种业竞争力。2022年我局按照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方式和技术要求,扶持建设以苜蓿、羊草、扁蓿豆、冰草、披碱草等草种繁育基地2500亩(其中和林格尔1360亩、新城区390亩、赛罕区750亩),投入资金50万元。

今年市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加大力度,计划扶持建设草种繁育基地8800亩,其中新建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6300亩,巩固提升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500亩,资金投入共计365万元。不断提升我市草种供应能力,推进我市草种业高质量发展。

三、草种新品种的研发选育和利用,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升草种业基础研究能力

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拥有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大学,这两所大学的草原科学研究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科研院所科研力量也更具优势,其中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农牧科学院草原所都拥有多项在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企业的科研机构如蒙草研究院体系、草都饲草料研究院等也是国内领军的企业,对草种行业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构建以龙头企业为育种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参与草种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建立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

坚持集群发展,优化种业资源要素配置,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研人才集聚优势,以蒙草百草园、土左旗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沙尔沁基地为核心,建设资源圃、展示圃,建设新品种组培基地,新品种原种繁育基地。

四、草种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以盛乐科技园区为中心,依托蒙草等企业建设草种加工基地,建设呼和浩特草种生产销售集散中心。专业化生产能够提高草种的商品化程度和规模效益。提升草种机械化应用水平,有效配置播种机械、草籽收获机械、草籽加工设备及装备,加强草种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促进草种机械化生产技术的发展。

五、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主要科室、执法支队负责人组成。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及市场执法工作,及时向自治区林草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在种苗培训、调研及执法过程中,要求种苗企业按照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求,必须提供新品种审批或授权文件并承诺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



正文签发人:王志强



联系人:王根生

联系电话:0471-6378132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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