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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01913/2023-0001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文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09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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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市民政局和各旗县区民政局组织对全市各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抽查范围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市本级登记社会组织的4%,按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0-404)将对我市各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三、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在登记名单内随机抽取并选定。

2.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由管理机关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反馈。

3.结果运用,本次抽查结果将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相结合,作为等级评估和推荐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4.依法查处,抽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市民政局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四、抽查内容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五、其他要求

1.各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抽查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

2.各旗县区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比例要求,同步开展抽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于10月底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王境    联系电话:0471-5181015

报送邮箱:shzzglk2007@sina.com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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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01913/2023-0001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文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09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01913/2023-0001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文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09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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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市民政局和各旗县区民政局组织对全市各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抽查范围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市本级登记社会组织的4%,按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0-404)将对我市各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三、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在登记名单内随机抽取并选定。

2.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由管理机关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反馈。

3.结果运用,本次抽查结果将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相结合,作为等级评估和推荐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4.依法查处,抽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市民政局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四、抽查内容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五、其他要求

1.各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抽查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

2.各旗县区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比例要求,同步开展抽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于10月底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王境    联系电话:0471-5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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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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