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359392/2024-000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五条“……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的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四)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的规定,现将《森林草原碳汇调查及数据采集技术规程》《森林草原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森林草原碳汇数据库建设规范》《丘陵和平原区重度退化草地灌草种植技术规程》《耐盐碱植物改良中重度盐碱地技术规程》《干旱丘陵地区海红果栽培技术规程》《营造林数据库结构规程》《营造林系统造林模式选取操作规程》《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技术规程》《鸿雁悦读书房建设指南》共计10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电话:0471-5699814
电子信箱:hsbzh01@163.com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359392/2024-00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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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359392/2024-000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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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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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五条“……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的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四)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的规定,现将《森林草原碳汇调查及数据采集技术规程》《森林草原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森林草原碳汇数据库建设规范》《丘陵和平原区重度退化草地灌草种植技术规程》《耐盐碱植物改良中重度盐碱地技术规程》《干旱丘陵地区海红果栽培技术规程》《营造林数据库结构规程》《营造林系统造林模式选取操作规程》《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技术规程》《鸿雁悦读书房建设指南》共计10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电话:0471-5699814
电子信箱:hsbzh01@163.com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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