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各电梯检测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特设字〔2023〕305号)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呼市监发〔2023〕215号)的要求,经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同意增加山西锦达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青海恒业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晨宇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开展电梯检测相关工作。新增电梯检测机构自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电梯检测机构账户开通后即可开展相关检测工作。请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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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各电梯检测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特设字〔2023〕305号)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呼市监发〔2023〕215号)的要求,经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同意增加山西锦达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青海恒业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晨宇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开展电梯检测相关工作。新增电梯检测机构自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电梯检测机构账户开通后即可开展相关检测工作。请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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