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1071J/2025-0006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16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3 09:26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乌素图水库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乌素图沟沟口处,原设计总库容240万立方米,本次工程拟对库区淤积实施清理,完善乌素图沟防洪体系。水库清淤区全部位于水库库区及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总占地17.01h平方米,清淤控制底高程为1148.62m,总清淤量65.74万立方米,平均清淤厚度4.9m。总工期为8个月,施工期避开主汛期7-8月。清淤土堆放至临时周转场,临时周转场位于东乌素图村东侧500m空地,距离清淤工程区东南侧约3km,占地面积为4.95h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8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8万元,占总投资2.29%。

项目为新建工程,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取得相关单位同意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须在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清淤工程分区实施、分区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严格规定物料运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禁采伐、损毁森林公园内古树、名木和其他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严禁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严禁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倾倒排放固体、液体、气体废物;施工前对临时周转场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于临时周转场北侧,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周转场占地区及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以当地树种草种为主,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轮胎进行清洗、采用清洁运输车辆,且密闭运输。通过以上措施,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水库清淤采用“动态清理-周转-消纳”联动作业模式分阶段实施,清淤所产生的淤泥堆放至临时周转场,累计堆存峰值严格控制在21.9万立方米(≤设计库容)以内,存放时间最长为1年。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在水库库区东侧设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4:00-08:00);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的位置,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对于固定强噪声源采取隔音措施,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绕避沿线敏感点。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




文件下载

打印 关闭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呼和浩特发布 政务公开微信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积分统计查询)

蒙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头像 欢迎到访!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我的咨询 我的订阅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1071J/2025-0006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16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21071J/2025-0006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16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7-23 09:2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乌素图水库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乌素图沟沟口处,原设计总库容240万立方米,本次工程拟对库区淤积实施清理,完善乌素图沟防洪体系。水库清淤区全部位于水库库区及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总占地17.01h平方米,清淤控制底高程为1148.62m,总清淤量65.74万立方米,平均清淤厚度4.9m。总工期为8个月,施工期避开主汛期7-8月。清淤土堆放至临时周转场,临时周转场位于东乌素图村东侧500m空地,距离清淤工程区东南侧约3km,占地面积为4.95h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8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8万元,占总投资2.29%。

项目为新建工程,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取得相关单位同意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须在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清淤工程分区实施、分区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严格规定物料运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禁采伐、损毁森林公园内古树、名木和其他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严禁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严禁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倾倒排放固体、液体、气体废物;施工前对临时周转场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于临时周转场北侧,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周转场占地区及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以当地树种草种为主,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轮胎进行清洗、采用清洁运输车辆,且密闭运输。通过以上措施,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水库清淤采用“动态清理-周转-消纳”联动作业模式分阶段实施,清淤所产生的淤泥堆放至临时周转场,累计堆存峰值严格控制在21.9万立方米(≤设计库容)以内,存放时间最长为1年。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在水库库区东侧设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4:00-08:00);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的位置,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对于固定强噪声源采取隔音措施,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绕避沿线敏感点。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