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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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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通过“健康呼和浩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38条,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微博公开信息5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信息2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情况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预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类型不够全面,群众需求针对性不够,市卫健委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坚持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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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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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7:25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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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通过“健康呼和浩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38条,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微博公开信息5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信息2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情况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预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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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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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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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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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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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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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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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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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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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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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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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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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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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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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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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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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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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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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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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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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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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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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类型不够全面,群众需求针对性不够,市卫健委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坚持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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