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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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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1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卫生考务信息24条,公开互动交流答复留言15条,专题专栏4条,法治建设4条,预决算公开4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7条,依法行政4条,其他卫生健康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上年结转1件,已按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对拟不公开的,严格依法依规说明理由。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83条,累计访问量242万余次,收到留言98条,均已办结,平均办理时间4天。通过“健康呼和浩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741条,订阅数9万余个。

(四)平台建设

2024 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运维和创新。开展了12次安全检测评估,对3项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增设了“诚信建设”专栏;完成了门户网站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测评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够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市卫健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职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新媒体的开设、注销等程序的备案管理进一步进行了规范。2025年,市卫健委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紧密结合公众需求,力求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为维护首府人民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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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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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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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1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卫生考务信息24条,公开互动交流答复留言15条,专题专栏4条,法治建设4条,预决算公开4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7条,依法行政4条,其他卫生健康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上年结转1件,已按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对拟不公开的,严格依法依规说明理由。202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83条,累计访问量242万余次,收到留言98条,均已办结,平均办理时间4天。通过“健康呼和浩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741条,订阅数9万余个。

(四)平台建设

2024 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运维和创新。开展了12次安全检测评估,对3项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增设了“诚信建设”专栏;完成了门户网站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测评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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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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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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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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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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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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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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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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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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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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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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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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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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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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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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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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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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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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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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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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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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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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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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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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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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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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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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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够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市卫健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职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新媒体的开设、注销等程序的备案管理进一步进行了规范。2025年,市卫健委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紧密结合公众需求,力求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为维护首府人民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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