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75704M/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31 |
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
因2024年3月24日起至4月1日全区税务部门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线上线下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为保障我市居民参保权益,经研究决定,将城乡居民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延长缴费期内办理续保手续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请各旗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31日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75704M/2024-0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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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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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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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
因2024年3月24日起至4月1日全区税务部门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线上线下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为保障我市居民参保权益,经研究决定,将城乡居民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延长缴费期内办理续保手续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请各旗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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