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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2-2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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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在要求,是市场化就业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依托。为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我市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更好推动政策举措的执行、落实、见效,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产业园区集聚带动效应日趋明显,呼和浩特人力资源产业园于2023年成功创建为首个自治区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目前正在以“一园三区”全力争创国家级产业园。2020年市政府印发的《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试行)》(呼政字〔2020〕251号)已于2023年底到期失效,新出台扶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提档升级、发展壮大的政策保障,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整体水平,壮大产业规模。

《措施》是在《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试行)》(呼政字〔2020〕251号)基础上,参照多地人力资源政策及经验做法,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74号)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

(一)构建“一园三区多点”产业发展布局。提出以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主园区,和林格尔新区云谷数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赛罕区内蒙古北方人才测评服务基地为分园区,呼和浩特科创中心等多点布局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优化产业园区服务功能。提出建设集聚公共服务、技能培训、创业孵化等相关功能的综合性园区,并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壮大。提出聘请专业化第三方运营团队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前3年租金全免,第4年、第5年租金减半。

(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服务能力。提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承接政府人才和重点群体服务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专家人才库,举办业务培训班。

(六)增强对外交流合作服务能力。提出积极引进海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和技术,共建人力资源服务基地和研发中心。

(七)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培育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扩大线上服务覆盖面。

(八)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行为。

四、主要变化

一是政策适用范围更广,支持主体由原来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扩大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二是更加注重对外交流合作,由原来的支持产业园对接国内知名人力资源企业建立交流对接平台拓展为积极引进海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和技术,共建人力资源服务基地和研发中心。三是政策内容更加丰富,基于原有的资金奖补等支持措施,新增支持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等新举措。

解读人:乌日罕,联系电话:0471-5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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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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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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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25 17:25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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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在要求,是市场化就业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依托。为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我市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更好推动政策举措的执行、落实、见效,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产业园区集聚带动效应日趋明显,呼和浩特人力资源产业园于2023年成功创建为首个自治区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目前正在以“一园三区”全力争创国家级产业园。2020年市政府印发的《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试行)》(呼政字〔2020〕251号)已于2023年底到期失效,新出台扶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提档升级、发展壮大的政策保障,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整体水平,壮大产业规模。

《措施》是在《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试行)》(呼政字〔2020〕251号)基础上,参照多地人力资源政策及经验做法,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74号)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

(一)构建“一园三区多点”产业发展布局。提出以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主园区,和林格尔新区云谷数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赛罕区内蒙古北方人才测评服务基地为分园区,呼和浩特科创中心等多点布局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优化产业园区服务功能。提出建设集聚公共服务、技能培训、创业孵化等相关功能的综合性园区,并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壮大。提出聘请专业化第三方运营团队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前3年租金全免,第4年、第5年租金减半。

(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服务能力。提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承接政府人才和重点群体服务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专家人才库,举办业务培训班。

(六)增强对外交流合作服务能力。提出积极引进海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和技术,共建人力资源服务基地和研发中心。

(七)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培育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扩大线上服务覆盖面。

(八)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行为。

四、主要变化

一是政策适用范围更广,支持主体由原来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扩大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二是更加注重对外交流合作,由原来的支持产业园对接国内知名人力资源企业建立交流对接平台拓展为积极引进海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和技术,共建人力资源服务基地和研发中心。三是政策内容更加丰富,基于原有的资金奖补等支持措施,新增支持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等新举措。

解读人:乌日罕,联系电话:0471-5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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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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