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51277T/2022-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17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8 09:33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


宋志成、王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市城市历史记忆的提案》、《关于加强和延续首府城市文脉的提案》收悉,这些宝贵建议也正是市委、市政府以及我局一直以来所考虑的问题。经我局相关人员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和延续首府城市文脉的提案》并入《关于强化我市城市历史记忆的提案》,提案建议内容在《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专题研究中落实,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开始组织编制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完成“双评估”“双评价”及19项专题研究成果,其中《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研究》、《呼和浩特市城市修补专题研究规划》、《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魅力特色发展与高品质生活塑造专题研究》具体落实提案建议内容。

  1. 通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留住城市历史记忆

1986年12月8日,呼和浩特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独特的双城一街格局在我国名城体系中独具特色,迄今为止虽然古城墙已多数不复存在,但是古城的格局肌理依然对现在的城市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应在城市建设中得到进一步体现,传承呼市历史文化,防止千城一面。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如下:

1、山川形胜的保护和延续

重点保护由大青山、大小黑河、哈素海及城区内大小湖泊等共同构成的城址空间环境,保护和延续 “枕山面水,水映城垣,山水城共融”的历史环境格局。

2、对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

(1)传统格局保护

保护由归化城、绥远城和中山西路共同构成的“双城一街”古城传统格局。保持中山西路的走向和宽度,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整治。突出归化城召庙建筑的视觉中心地位,严格控制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避免喧宾夺主。

图1呼和浩特中心城区保护规划图

(2)城垣格局保护

加强对绥远城墙文物的保护修缮。结合城墙遗存段建设绥远城墙公园,形成集生态、景观、历史文化、休闲游憩为一体的公共开放空间。对已不存在城门、城墙遗址开展考古、发掘,可通过标识牌、绿化小品等景观标识或数字恢复等方式表现城门遗址所在位置和信息。

(3)建筑高度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要求。历史城区范围内,通过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和展示呼和浩特古城的格局,“显山露水”延续山水城之间的紧密联系。新建或改建的建筑风格在体量、色彩上应与相邻的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相协调。对已突破高度控制要求的现状建筑,建议在规划中远期采取搬迁或降层改造处理。

3、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展示利用

规划对历史建筑划定了保护范围,包括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对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以及添加设施,或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时,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和空间特征。

应持续挖掘和普查,对符合历史建筑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历史建筑的建议保护名录,上报市政府认定公布,扩充呼和浩特市历史建筑名录。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截至2019年,呼和浩特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0项,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其中涉及最多的是传统技艺,多达60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传承人,承载着呼和浩特深厚的文化基因。

目前,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在市属及九个旗县区共设立24个传习基地,36个传习所,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种类丰富的架构和传习指导体系。

5、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展示

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积极建立市区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系统,大幅提升展示利用水平。以高品质公共空间为依托,有序串接历史文化资源、现代文化设施、文化休闲空间,为市民提供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文化探访线路,使更多文化资源和文化设施共享。

图2市区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规划图

用特色鲜明的主题历史文化探访线路串接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场所,系统展示市区特色文化空间。

历史文化探访是一种都市体验形式,主要以步行和慢行交通为方式。同时文化探访的内容并不局限于历史文物资源,更可以将历史资源和现代文化设施相串联,形成更丰富的文化线路内容。结合呼市的实际情况,形成7条历史文化探访线路。

二、通过城市更新,提升老城活力,延续城市历史记忆

城市更新坚持“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 的导向,提升城市更新质量要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基本。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呼和浩特市城市修补专题研究规划》,通过城市修补,完善、优化呼和浩特市城市功能,以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呼和浩特市城市级的服务设施存在东中西部区域不平衡的现象,中部地区城市功能过于集聚,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东部地区呈精英化趋势;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短板空间十分显著的问题。旧城在中西部区域,为进一步完善旧城服务体系,提升旧城活力,应针对两级服务体系采取差异化的修补策略:一是城市级服务设施“区域联动、协调发展”策略。重点注意城市层面的功能协调布局,将城市功能在区域层面进行统一规划,加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联动发展,将中部地区的功能疏解与西部地区的高品质建设相结合。二是社区级服务设施“短板提升、重点示范”策略。社区基层服务设施的短板空间较为显著,应针对短板社区进行重点修补,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相结合,开展渐进式更新。三是完善干路网格局,织补城市微循环系统,基于轨道交通重组绿色公交体系,完善“绿道+学道”等慢行网络 。

通过以上改造提升措施形成项目库及近期建设重点,以保障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1、在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过程中,强化城市记忆,激发城市认同

历史文化核心区,作为呼市深厚历史文化、多元民族文化的核心承载地,城市特色鲜明,城市问题也比较集中,应着力推动文化复兴,采取针灸式地循序渐进地更新。基于现状特色,整体塑造 “一廊、四线、七片、多点”的重要空间体系。在“补足公共服务短板”、“提升绿地系统”、“构建以人为本的绿色交通体系”、“塑造优美的山水城空间格局”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库都相对集中分布在历史文化核心区内。更新改造后的历史核心区将新生活和老社区融合在了一起,在留住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的同时吸引了商家和访客,让历史核心区这些社区焕发活力与光彩。

图3历史文化片区城市更新修补工程方向性指引图

2、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城市更新中加大利益统筹协调平衡,促进共建共治共享,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动力机制研究建构平衡各方利益的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凸显政府在公共利益保障方面的操控作用,以城市整体利益为重,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二是尊重权益主体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三是针对市场主体,制定合理的肌理机制,同时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3、大力促进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方式,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在组织各类规划编制中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开门编规划、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在规划编制阶段,广泛调研社会各界意见和需求,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充分整合和调动各方力量,鼓励各类相关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健全专家咨询机制,组建包括各相关领域专家的综合性咨询团队,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成果在官网上公布,同时市自然资源局每年举办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们相信,在规划的引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实施城市更新中加强保护和传承呼和浩特市特有的历史文脉,彰显城市魅力,呼和浩特将会高速的健康的发展。


签 发 人:王永亮

联 系 人:张彩萍

联系电话:4613062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文件下载

打印 关闭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呼和浩特发布 政务公开微信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积分统计查询)

蒙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退出长辈版
头像 欢迎到访!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走进青城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个人中心
我的咨询 我的订阅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51277T/2022-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17
索 引 号 1150100011520132051277T/2022-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17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28 09:3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收藏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


宋志成、王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市城市历史记忆的提案》、《关于加强和延续首府城市文脉的提案》收悉,这些宝贵建议也正是市委、市政府以及我局一直以来所考虑的问题。经我局相关人员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和延续首府城市文脉的提案》并入《关于强化我市城市历史记忆的提案》,提案建议内容在《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专题研究中落实,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开始组织编制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完成“双评估”“双评价”及19项专题研究成果,其中《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研究》、《呼和浩特市城市修补专题研究规划》、《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魅力特色发展与高品质生活塑造专题研究》具体落实提案建议内容。

  1. 通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留住城市历史记忆

1986年12月8日,呼和浩特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独特的双城一街格局在我国名城体系中独具特色,迄今为止虽然古城墙已多数不复存在,但是古城的格局肌理依然对现在的城市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应在城市建设中得到进一步体现,传承呼市历史文化,防止千城一面。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如下:

1、山川形胜的保护和延续

重点保护由大青山、大小黑河、哈素海及城区内大小湖泊等共同构成的城址空间环境,保护和延续 “枕山面水,水映城垣,山水城共融”的历史环境格局。

2、对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

(1)传统格局保护

保护由归化城、绥远城和中山西路共同构成的“双城一街”古城传统格局。保持中山西路的走向和宽度,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整治。突出归化城召庙建筑的视觉中心地位,严格控制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避免喧宾夺主。

图1呼和浩特中心城区保护规划图

(2)城垣格局保护

加强对绥远城墙文物的保护修缮。结合城墙遗存段建设绥远城墙公园,形成集生态、景观、历史文化、休闲游憩为一体的公共开放空间。对已不存在城门、城墙遗址开展考古、发掘,可通过标识牌、绿化小品等景观标识或数字恢复等方式表现城门遗址所在位置和信息。

(3)建筑高度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要求。历史城区范围内,通过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和展示呼和浩特古城的格局,“显山露水”延续山水城之间的紧密联系。新建或改建的建筑风格在体量、色彩上应与相邻的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相协调。对已突破高度控制要求的现状建筑,建议在规划中远期采取搬迁或降层改造处理。

3、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展示利用

规划对历史建筑划定了保护范围,包括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对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以及添加设施,或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时,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和空间特征。

应持续挖掘和普查,对符合历史建筑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历史建筑的建议保护名录,上报市政府认定公布,扩充呼和浩特市历史建筑名录。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截至2019年,呼和浩特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0项,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其中涉及最多的是传统技艺,多达60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传承人,承载着呼和浩特深厚的文化基因。

目前,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在市属及九个旗县区共设立24个传习基地,36个传习所,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种类丰富的架构和传习指导体系。

5、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展示

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积极建立市区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系统,大幅提升展示利用水平。以高品质公共空间为依托,有序串接历史文化资源、现代文化设施、文化休闲空间,为市民提供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文化探访线路,使更多文化资源和文化设施共享。

图2市区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规划图

用特色鲜明的主题历史文化探访线路串接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场所,系统展示市区特色文化空间。

历史文化探访是一种都市体验形式,主要以步行和慢行交通为方式。同时文化探访的内容并不局限于历史文物资源,更可以将历史资源和现代文化设施相串联,形成更丰富的文化线路内容。结合呼市的实际情况,形成7条历史文化探访线路。

二、通过城市更新,提升老城活力,延续城市历史记忆

城市更新坚持“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 的导向,提升城市更新质量要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基本。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呼和浩特市城市修补专题研究规划》,通过城市修补,完善、优化呼和浩特市城市功能,以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呼和浩特市城市级的服务设施存在东中西部区域不平衡的现象,中部地区城市功能过于集聚,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东部地区呈精英化趋势;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短板空间十分显著的问题。旧城在中西部区域,为进一步完善旧城服务体系,提升旧城活力,应针对两级服务体系采取差异化的修补策略:一是城市级服务设施“区域联动、协调发展”策略。重点注意城市层面的功能协调布局,将城市功能在区域层面进行统一规划,加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联动发展,将中部地区的功能疏解与西部地区的高品质建设相结合。二是社区级服务设施“短板提升、重点示范”策略。社区基层服务设施的短板空间较为显著,应针对短板社区进行重点修补,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相结合,开展渐进式更新。三是完善干路网格局,织补城市微循环系统,基于轨道交通重组绿色公交体系,完善“绿道+学道”等慢行网络 。

通过以上改造提升措施形成项目库及近期建设重点,以保障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1、在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过程中,强化城市记忆,激发城市认同

历史文化核心区,作为呼市深厚历史文化、多元民族文化的核心承载地,城市特色鲜明,城市问题也比较集中,应着力推动文化复兴,采取针灸式地循序渐进地更新。基于现状特色,整体塑造 “一廊、四线、七片、多点”的重要空间体系。在“补足公共服务短板”、“提升绿地系统”、“构建以人为本的绿色交通体系”、“塑造优美的山水城空间格局”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库都相对集中分布在历史文化核心区内。更新改造后的历史核心区将新生活和老社区融合在了一起,在留住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的同时吸引了商家和访客,让历史核心区这些社区焕发活力与光彩。

图3历史文化片区城市更新修补工程方向性指引图

2、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城市更新中加大利益统筹协调平衡,促进共建共治共享,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动力机制研究建构平衡各方利益的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凸显政府在公共利益保障方面的操控作用,以城市整体利益为重,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二是尊重权益主体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三是针对市场主体,制定合理的肌理机制,同时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3、大力促进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方式,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在组织各类规划编制中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开门编规划、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在规划编制阶段,广泛调研社会各界意见和需求,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充分整合和调动各方力量,鼓励各类相关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健全专家咨询机制,组建包括各相关领域专家的综合性咨询团队,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成果在官网上公布,同时市自然资源局每年举办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们相信,在规划的引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实施城市更新中加强保护和传承呼和浩特市特有的历史文脉,彰显城市魅力,呼和浩特将会高速的健康的发展。


签 发 人:王永亮

联 系 人:张彩萍

联系电话:4613062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蒙ICP备16003084号-4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124号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