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51277T/2022-001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回民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回民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请示》(回政发〔2022〕26号)和“一书三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回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2〕986号)转发给你区,接文后,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同意你区将攸攸板镇青山村集体建设用地0.321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作为回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严格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审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及时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回民分局及时填报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关于征地补偿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同时在自治区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征地启动公告、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等方面内容。
四、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五、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征地批复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51277T/2022-001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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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51277T/2022-001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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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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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回民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请示》(回政发〔2022〕26号)和“一书三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回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2〕986号)转发给你区,接文后,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同意你区将攸攸板镇青山村集体建设用地0.321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作为回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严格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审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及时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回民分局及时填报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关于征地补偿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同时在自治区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征地启动公告、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等方面内容。
四、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五、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征地批复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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