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我市落实自治区深化土地整治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能够充分挖掘全市土地资源潜力,全面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提升土地资源资产价值。方案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明确目标任务。通过突出规划引领、盘活存量用地、转变土地出让方式、提升低效用地价值、强化地价调控作用等措施,进一步深化土地综合整治,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全市土地资源价值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二、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等工作,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家底;通过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过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加大占补平衡和城乡增减挂钩力度、盘活城镇存量用地、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和标准地改革、做好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转变土地出让方式、提升低效用地价值、强化土地价格调控和土地储备机构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三、健全保障机制。成立了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解读人:赵伟军 解读电话:0471-461490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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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我市落实自治区深化土地整治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能够充分挖掘全市土地资源潜力,全面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提升土地资源资产价值。方案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明确目标任务。通过突出规划引领、盘活存量用地、转变土地出让方式、提升低效用地价值、强化地价调控作用等措施,进一步深化土地综合整治,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全市土地资源价值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二、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等工作,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家底;通过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过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加大占补平衡和城乡增减挂钩力度、盘活城镇存量用地、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和标准地改革、做好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转变土地出让方式、提升低效用地价值、强化土地价格调控和土地储备机构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三、健全保障机制。成立了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解读人:赵伟军 解读电话:0471-461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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