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31批共431件(来电230件、电信201件)。
4月16日,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22批19件(来电11件、电信8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全市已对第22批1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到目前,已办结15件,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1件,责令整改1家。
截至4月25日,全市已对第1-22批共28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22件、阶段性办结101件、未办结61件,责令整改31家,立案处罚 11家,罚款金额48.2258万元,立案侦查13宗,刑事拘留11人,问责单位2个、问责人员13人,立案审查11人,行政拘留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2年4月25日(第22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NM202204150070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五把什村 南侧,有 1 个煤气罐加 气的厂子,异味特别严 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 患。 | 经济开发区 | 其 他 污 染 | 举报反映问题企业为内蒙古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 年建设,2007 年进行环评登记表备案。主营 项目为工业燃气(丙烷≥80%)生产、销售,丙烷无色无味,不存在异味情况。2020 年 11 月 3 日,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2020 年 11 月 4 日,因该公司储罐与厂区外其他民用建筑距离 38 米,已不 符合目前执行的规范要求(安全距离 45 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 62 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7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第 46 条的规定,已对该公司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呼应急现决〔2020〕wx0008 号), 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该公司自决定书下达之日起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经现场 查看,仅有两名留守人员,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已不存在异味及安全隐患问题。 | 基 本 属 实 | 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未达 到安全距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 已 办 结 | 无 |
2 | D2NM202204150072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天 鹅小区最近离南二环 (兴安南路和南二环 交叉高架转盘)高架桥 不足五米,交通噪音污 染特别严重。 | 赛罕区 | 噪 音 | 赛罕区天鹅小区位于兴安南路与南二环快速路互通立交北向西匝道的西北侧,距离南二环与兴安南路立 交匝道边界最近距离约 5 米,存在交通噪音污染问题。为降低交通噪音,市住建局按照设计要求于 2017 年在兴安南路与南二环快速路互通立交西北角北向西匝道安装声屏障 307 米,并于 2019 年完成环评验 收。 | 属 实 | (1)2022 年 4 月 17 日,为了回应群众关切 问题,解决群众诉求,市住建局在匝道现有声 屏障的基础上,又向西延伸完成 30 米声屏障 安装,进一步降低噪音对天鹅小区居民生活的 影响。 (2)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将借鉴国内 其他城市经验,协调交管部门加强快速路匝道 和辅道的交通管理,对夜间交通实施限速、禁 鸣等措施,进一步改善过往车辆噪声扰民问 题。 | 已 办 结 | 无 |
3 | D2NM202204150076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联雅园南门西侧及 景秀福源 A区 B区北侧 共三片裸露空地尘土 飞扬问题严重。 | 赛罕区 | 大 气 | (1)新华联雅园南门西侧空地为市土地收储中心储备用地,有硬质围挡(由收储中心设置),场地未硬 化,东侧留有进出口,自然形成无人管理的停车场,车辆进出易产生扬尘。 (2)锦绣福源 A 区北侧空地属内蒙古电力集团所有,四周设有围墙,南侧留有进出口,现状为待开发 用地。根据现场公示,该地块将建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 级大数据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 科技报告厅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于 4 月 8 日公示结束。现场裸 露土地易产生扬尘。 (3)锦绣福源 B 区北侧空地为“西把栅乡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和敕勒川路街道新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用地,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地块裸露土地前期已用绿网全部苫盖,现场绿网覆盖全部到位。 | 属 实 | (1)4 月 17 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中 心已对新华联雅园南门西侧储备用地内车辆 进行清理,封闭东侧进出口,禁止车辆进出, 裸露土地已全部绿网苫盖。 (2)内蒙古电力集团已对锦绣福源 A 区北侧 地块南侧进出口进行封闭,裸露土地已全部绿 网苫盖。 | 已 办 结 | 无 |
4 | X2NM202204150058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苑小区 A1 号楼六楼西 户房屋内部安置中国 铁塔公司通讯设备机 房,长期共振噪音、低 频噪音、电磁辐射,严 重影响住户休息。 | 赛罕区 | 辐 射 | 中国铁塔公司通讯设备机房位于东苑小区 A1 号楼六楼西户,房屋为该公司自有产权(有房屋所有权证), 机房建于 2010 年,为周边用户提供宽带网络、固定电话服务,该基站的空调、开关电源、电池、机房、 增高架属于铁塔公司,2/4/5G 设备及天线、传输设备属于移动公司。机房内使用 1 台空调机,存在噪声; 2 楼建立 1 个发射塔,天线 15 个,6 楼建立 1 个发射塔,天线 30 个。根据铁塔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电 磁环境检测报告,该报告检测数值显示各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为(0.113-0.6187)uW/cm2 满足《电磁 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小于 40uW/cm2 的要求,辐射电磁辐射对居民影响 轻微。由于产生噪声源的设备无降噪设施,存在一定的噪声扰民情况。 | 部 分 属 实 | (1)2022 年 4 月 17 日,市生态环境局赛罕 区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呼 生环赛(昭乌达)责改字〔2022〕2 号),责 令铁塔公司 7 日内日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 隔音降噪处理。铁塔公司立行立改,在室内加 装隔音棉。 (2)4 月 22 日赛罕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 方检测公司对电磁功率密度和噪声进行了监 测。根据检测报告(WS-2022-001),电磁环境 各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为(0.071-3.770) uW/cm2,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 —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小于 40uW/cm2 的 要 求 ; 噪 声 检 测 结 果 显 示 最 高 值 44.3dB(A), 符 合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表 1 中 1 类功能区环境噪声 限值。 (3)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要求 铁塔公司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 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已 办 结 | 无 |
5 | D2NM202204150054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化肥厂一 宿舍、二宿舍棚户区周 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 圾堆积严重。 | 土默特左旗 | 土 壤 | 举报反映的“化肥厂一宿舍、二宿舍”位于察素齐镇原化肥厂与新建路路南,属于 2014 年棚户区改造 项目区域,该地属原化肥厂职工宿舍,建设年代较为久远,一些平房长期无人居住,现场约有 70 立方 的建筑垃圾,主要是 2015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后,未及时清运遗留;还有 5 立方的生活垃圾,主要 为周边居民日常倾倒形成。 | 属 实 | (1)察素齐镇安排内蒙古荣荂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将化肥厂一宿舍、二宿舍周边生活垃圾清 运到土默特左旗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该处设立了 6 个垃圾桶, 由该公司进行日产日清。 (2)针对拆迁遗留的 70 立方建筑垃圾(包括 砖瓦、渣土、碎石块),依据《城市建筑垃圾 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9 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鼓励建 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 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于 4 月 18 日由内蒙古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雇 佣农用车(11 车)拉运到邻近内蒙古联创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地用于临时工 棚房和围墙,回填坑洼不平地势,做到废物合 理利用,达到在建工地场地平整的效果,待工 程结束后一并进行清除。 | 已 办 结 | 无 |
6 | D2NM202204150053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韭菜庄乡双井子村南 一煤场(不知道名字, 该 村 只 有 这 一 家 煤 场),将污水及生活垃 圾排到村集体土地上。 | 清水河县 | 土壤 、 水 | 韭菜庄乡双井子村南一煤场实为内蒙古亿汇德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物流公司),该公司位 于清水河县韭菜庄乡十七沟村附近国道 109 线路南,厂区外与国道 109 线约 630 米道路排水渠平行,已 建成全封闭储煤棚 2 栋 47280m²,全封闭卸煤平台 4 栋 1200m²、配套洗车平台 1 套。2021 年 12 月 10 日,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呼环政批字〔2021〕201 号),2022 年 1 月 15 日通过验收。项目废水主要涉及生产区车辆运输冲洗废水和生活区生活废水,生产区运输车 辆冲洗水经管道进入容积 126m3 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区污水通过管道进入总容量为 80m3 的 6 个化粪池内,沉淀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清水河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污水接纳协议》和接收台 账,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生产区和生活区共设立小型塑料垃圾分类收集 桶 10 个,在生产区设有 2 个 7.2m3 垃圾收集转运箱,生活区设有 1 个 3.6m3 的垃圾收集转运箱,定期 由内蒙古恒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服务公司)转运处理,与恒川服务公司签有《垃圾清运 合同》,合同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使用无人机对煤炭物流公司厂区周边 2 公里 范围内进行排查并实地踏查,在国道 109 两侧排水渠内有污水痕迹,主要因路上的运煤车辆遗撒的煤粉 尘,经多年雨水和融雪水累计冲刷至道路两侧排水渠内,通过排水渠汇聚后流入北侧沟内,风干后留有 痕迹,不存在排污到耕地内问题。现场也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 | 部 分 属 实 | (1)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要 求煤炭物流公司加强运输车辆车厢防尘苫盖 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厂区及周边公路和排 水渠的清扫,避免道路扬尘及雨水冲刷对环境 造成影响。 (2)煤炭物流公司建立健全污水和垃圾日常 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生产、生活区日常环 境卫生的管理,切实为周边群众创造更好、更 干净的生活生产环境。 | 已 办 结 | 无 |
7 | D2NM202204150073 | 1.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购买大量的木材来焚 烧,混淆垃圾焚烧,造 成二噁英检测造假。 2.该厂填埋区对地下 水有污染,在检测时候 使用清水替代(先将地 下的污水抽出来,然后 注 入 清 水 再 进 行 检 测),导致检测是合格。 3.该厂渗滤液长期储 存在一个池子里,没有 渗滤液处理能力,并在 夜间进行外运。 | 赛罕区 | 土壤 、 其他污染 | (1)该公司秋冬季接收园林枯死树枝焚烧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呼和浩特市园林服务中心季节性的 将修剪废弃的树枝木材送往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该公司将其与生活垃圾掺拌焚 烧处理,并未购买大量木材用以焚烧。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 及其排放》CJ/T368-2011 核证,园林修剪整理绿化植物和设施产生的废弃物属于生活垃圾范畴。故焚 烧季节性修剪废弃的树枝木材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经查阅其运行记录,该公司日常焚烧运行炉膛内温度均值均能保持在 960℃左右,该公司焚烧运行满足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18485-2014)中的主要技术性指标及污染物限制范围。生态环境部 每年对该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烟气进行二噁英检测,近 3 年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均达标(2019 年 4 次,2020 年 2 次,2021 年 1 次),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 (2)填埋区地下水检测超标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该项目建设时的相关材料,本项目填埋场建设是严格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6889-2008)标准建设配备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 渗滤液处理设施、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等配套系统,避免垃圾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 染。经调阅该填埋场历年检测地下水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检测的 22 项指标全部 达标,未发现地下水超标情况。 在检测时候使用清水替代(先将地下的污水抽出来,然后注入清水再进行检测),导致检测是合格不属实。 对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及例行监测时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中第五条(5.1.1.4 —g)“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常见的方法包括超量抽水、反冲、汲取及气洗等”;第六条(6.3.3) 洗井要求“采样前需先洗井,洗井应满足 HJ25.2、HJ1019 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检测。检测时按照以 上规范操作,洗井时将井里水抽出,始终保持井内的水源新鲜干净。 (3)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并在夜间外运问题不属实。本项目配备 7500m³+5000m³渗滤液调节池,及 2500m³应急事故池(经常处于空池状态,未储存渗滤液),共有三个储存池。目前运行的渗沥液处理设 施 2016 年 8 月建成投入使用,处理能力为 300m³/d。采用“厌氧(UASBF)+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 透”工艺组合处理法处理渗滤液。经查阅其运行台账和记录显示,设施均在生产的状态下保持正常运行, 在线监测实时显示检测数据达标,无超标排放情况。 现该公司每日进场垃圾量约 800t/d(其中 500 吨焚烧,其余卫生填埋),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年平均 80t/d, 加上填埋作业区产生的渗滤液和填埋山库存抽出的渗滤液平均 60t/d,每日共计产生量约 140 吨,并通 过流量计计量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渗滤液处理能力完全满足本项目所产生的渗滤液产生量。 另据调阅该公司达标污水排放相关材料显示,该公司与金桥污水处理厂每年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处理的 达标废水除部分厂区绿化使用外,全部满足入网标准后排污金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外排情况。 | 部 分 属 实 |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该企业的 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各项 污染达标排放。 | 已 办 结 | 无 |
8 | X2NM202204150036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潮岱村村南河槽 中有人曾经开设沙场, 导致河道严重塌陷。西 沟村村西有几家非法 开设的砖厂。 | 赛罕区 | 生 态 |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潮岱村村南河槽中有人曾经开设沙场,导致河道严重塌陷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潮岱村村南河槽距榆林镇潮岱村约 1.5 公里处大黑河榆林镇苏木沁段河道内发现 一处积水坑,为历史遗留沙场采砂所致,由于洪水冲刷积水坑有少量塌陷地段。通过“国土云”影像比 对,此处自 2016 年起至今再无变化。赛罕区政府在 2015 年和 2021 年两次对该处水坑下游堤防护岸进 行建设,并对河道进行疏浚。 (2)西沟村村西有几家非法开设的砖厂问题部分属实。西沟村为潮岱行政村的自然村,位于潮岱村西 侧 2 公里处(坐标:112°0437′,40°8521′),2004 年至 2016 年期间,确实存在两家砖厂,已于 2017 年依法取缔,窑体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目前没有其他砖厂。 | 部 分 属 实 | (1)4 月 19 日,赛罕区农牧水利局在显著位 置设立警示牌,严禁挖沙、游泳、垂钓等活动。 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对现状水坑陡立边坡进行 整改,防止边坡塌方引起安全隐患。 (2)一是赛罕区农牧水利局根据水坑现状情 况对上游河道及水坑周边进行疏浚整治,并全 部填筑水坑,减少安全隐患;二是对水坑四周 陡坡进行削坡治理,防止塌方。三是根据下游 苏木沁大桥底高程,开挖排水渠,进一步降低 水坑积水。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9 | X2NM202204150031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内 存在多家采矿破碎厂 和特种水泥厂,大面积 开矿,尘土飞扬。东沟、 西沟、红格离沟、查什 大沟、黑沙兔沟到处都 是黑黄土砂石堆放点 和建筑垃圾堆放点。东 沟和西沟内二十公里 处,生态环境全部被破 坏,大面绿化坡地被破 坏。 | 土默特左旗 | 生态 |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内存在多家采矿破碎厂和特种水泥厂,大面积开矿,尘土飞 扬基本属实。①2004 年左右—2016 年前,在霍寨村霍寨沟内曾有采矿企业 4 家,在黑沙兔沟曾有过采 矿企业 1 家,当年生产时存在大面积开矿,尘土飞扬情况。2016 年,按照旗政府矿山整治工作要求, 对霍寨沟、黑沙兔沟内所有采矿企业开始清理整顿。2018 年,霍寨沟、黑沙兔沟内所有采矿企业完成 清退并将全部生产生活设施拆除清理完毕。2018 年,土左旗政府对霍寨东沟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治理,并于 2018 年底通过验收②特种水泥厂于 1995 年建成,曾有采矿行为,已于 2016 年 11 月取缔。 (2)东沟、西沟、红格离沟、查什大沟、黑沙兔沟到处都是黑黄土砂石堆放点和建筑垃圾堆放点基本 属实。通过实地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东沟、西沟、红格离沟、查什大沟、黑沙兔沟内黑黄土砂石堆放 点为近年洪水冲刷后形成的土堆,非人为堆放砂石;在红格离沟、黑沙兔沟沟口存在遗留的约 1000 方 建筑垃圾和约 20 方生活垃圾。 (3)东沟和西沟内二十公里处,生态环境全部被破坏,大面绿化坡地被破坏问题基本属实。2018 年, 针对此处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况,土左旗政府对霍寨东沟、西沟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于 2018 年底通过验收;按照 2017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段)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工作的通知》(土左政办发[2018]35 号)要求,土左旗旗林草局于 2020 年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于同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经实地核查,现场沟内植被主要以茅草为主,掺杂少量灌木及乔木,生态自 然恢复良好。 | 基 本 属 实 | (1)针对红格离沟、黑沙兔沟沟口存在建筑 垃圾(约 1000 方)和生活垃圾(约 20 方), 将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前由台阁牧镇圾运往大 里堡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运往嘉盛新能 源公司处理。 (2)土左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台阁牧镇 配合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督促白石头沟 管理站加强管护,加强巡查。并持续加大生态 修复力度。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10 | X2NM202204150040 | 1.2005 年,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公司征转 举报人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辛家营村承 包的绿化地 169 亩, 2012 年在未征得同意 的情况下,将举报人种 植的树木全部铲除。 2.2021 年,赛罕区又 征转举报人承包绿化 地 102 亩,2022 年 3 月将举报人承包绿化地的树木全部铲除。 | 赛罕区 | 生态 | (1)2005 年,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公司征转举报人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辛家营村承包的绿化地 169 亩,2012 年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将举报人种植的树木全部铲除问题部分属实。①该地块位于原辛 家营村东北,面积 300 亩,属于辛家营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实地调查,该地块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 地、未利用地,并非全部为耕地。2000 年,辛家营村委会与王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 30 年, 合同约定由王某承包该块土地,用于农、林、牧、渔等相关产业。2006 年,辛家营村委会与王某终止 土地承包合同,并分次补偿王某土地补偿款。2007 年 5 月 16 日,合同约定补偿款全部履行,自此该 300 亩土地为辛家营集体所有,承包人不再具有耕种权利。②自 2010 年起,该 300 亩土地先后被赛罕区政 府征收。其中 169.308 亩作为呼和浩特市如意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05〕147 号), 102.6675 亩转为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21〕692 号),28.02 亩现为村集体土地。呼和浩特市如意污 水处理厂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2012 年以来该地块内赛罕区政府从未实施建设工程,未清理过树木, 将举报人种植的树木全部铲除情况不属实。 (2)2021 年,赛罕区又征转举报人承包绿化地 102 亩,2022 年 3 月将举报人承包绿化地的树木全部铲除问题部分属实。 2021 年 10 月 18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1 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内 政土发〔2021〕692 号)文件,批准辛家营村集体土地 107.62 亩为国有建设用地(投诉人反映的土地 包含此地块)。2021 年 6 月 26 日,赛罕区人民政府和辛家营村民委员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其中 对征收土地面积修订为 102.6675 亩。2021 年 11 月 22 日,内蒙古中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 式(呼土收储挂 2021050 号)竞得阿荣路以西、规划四街以北地块使用权。 2022 年 1 月 13 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研究赛罕区已出让该宗地遗留问题相关事宜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印发《研究赛罕区已出让宗地遗留问题相关事宜》〔2022〕1 号会议纪要,会议议定: 赛罕区政府负责在 3 月 15 日前完成 2021050 宗地地上树木移植、管线迁改、地上物清理等工作,该工 作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毁坏铲除树木情况。 | 部 分 属 实 | 下一步,赛罕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林业和草原 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地 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1 | D2NM202204150046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十九中南侧正泰小区 下水做的不到位,夏季 化粪池异味扰民。 | 赛罕区 | 大气 | 正泰小区位于三十九中南侧,属于准物业管理小区,与展览馆西路华香面粥共用一个化粪池,由于清掏 不及时,造成该小区下水管网堵塞(主要因华香面粥排污物),夏季易产生异味。华香面粥负责人承诺每 月定时对管道进行排污清掏,且费用由华香面粥承担。按照约定,4 月 16 日华香面粥已对排污管道进 行了清掏,正常排污不存在堵塞,现场并无异味。 | 基 本 属 实 | (1)由展览馆社区网格员每天巡查时关注该 污水井情况,在每月定期监督管道排污清掏工 作的同时,发现堵塞立即督促华香面粥进行清 掏,避免堵塞产生异味。 (2)展览馆社区已将正泰小区纳入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供水、排污、屋面防 水等,改造时间为 2023 年。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12 | X2NM202204150041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闫城营村 赵某某父子,占用村内 一等耕地 30 余亩建设 养殖场,并占用和林新 区 2 号大街红线内耕 地非法建房。 | 和林格尔县 | 生态 | (1)占用村内一等耕地 30 余亩建设养殖场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养殖场为和林格尔县诚联农牧业专 业合作社,位于闫城营村进村路路北,现场勘测占地面积 26.082 亩。经自然资源局核实,据国土第二 次调查(2009 年),该宗地为旱地;据国土第三次调查(2020 年),农用地 26.028 亩,未利用地 0.054 亩。该宗地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2)占用和林新区 2 号大街红线内耕地非法建房问题不属实。经和林格尔县新区核查,占用耕地不在 2 号大街红线内。地上房屋在养殖场的院内,是和林格尔县诚联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 续后所建的生产设施用房和附属设施用房。 | 部 分 属 实 | 下一步,巧什营镇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等部门 将加强监管,坚决杜止违规占用土地等行为。 | 已 办 结 | 无 |
13 | D2NM202204150038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丰瑞公园 1号小区 A区紧 邻快速路,车辆行驶过 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安 装的隔音板起不到隔音作用。 | 玉泉区 | 噪 音 | (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丰瑞公园 1 号小区 A 区紧邻快速路,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属实。 玉泉区丰瑞公园 1 号小区位于南二环快速路北侧,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为降低交通噪音,市 住建局按照设计要求在该路段安装声屏障 1092.3 米,并于 2019 年完成环评验收。但由于近几年南二环 路车辆急剧增加,噪声问题依然存在。 (二)安装的隔音板起不到隔音的作用不属实。按照 2019 年《南二环快速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 查报告》中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在安装声屏障后 10 米降噪效果最为明显,可达到 5.2—9.8dB 降噪量, 对降噪起一定的作用。2022 年 4 月 17 日,市住建局委托内蒙古航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 2#丰瑞公园一 号 A 区商铺外 1m 处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报告号:MHF22041513-1)为昼间 60.4 分贝、夜间 51.6 分贝,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标准(昼间: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 | 基 本 属 实 | 下一步,将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协调交管 部门加强快速路匝道和辅道的交通管理,对夜 间交通实施限速、禁鸣等措施,进一步改善过 往车辆噪声扰民问题。 | 已 办 结 | 无 |
14 | D2NM202204150037 | 2016 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陈家营村多户 房屋被拆除,有大量建 筑垃圾堆存。 | 赛罕区 | 土壤 | 乔家营村(陈家营为巴彦街道乔家营的自然村)为解决村民住房困难问题,于 2007 年 5 月召开村“两 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选址在自然村陈家营村北,用地 77.4 亩,用于批建村民住宅”,同时 上报巴彦街道研究后同意,要求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况下,乔家营村委会牵头收取 村民住宅配套费,村民在指定范围内开始建住宅院落,共涉及 53 处。 2016 年,通过国家卫片图斑显示,该宗土地内所建房屋属违法建筑,按相关法规规定予以拆除,恢复 原貌。2016 年 12 月,赛罕区巴彦街道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此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拆除,遭到村民强 烈阻拦。为了顺利完成整改任务,由乔家营村“两委”会全体成员签订承诺书,承诺内容为 6 个月左右 给予拆除房屋现金补偿或异地安置。但因手续问题一直进展缓慢,始终无法动工。之后巴彦街道组织人员、机械多次清理建筑垃圾均遭到被拆村民强烈阻拦,为了缓解矛盾和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在解决村 民住宅问题后一并清理垃圾。 | 属 实 | 为妥善解决村民安居难题,赛罕区政府、巴彦 街道、乔家营村“两委”正在积极推动办理宅 基地手续。根据村民诉求,本着稳定上访群体、 化解遗留问题、照顾群众利益的原则,最大限 度减少村民经济损失,待补办齐全宅基地审批 手续后,立即清理拆迁垃圾。 | 未 办 结 | 无 |
15 | D2NM202204150035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萨尔沁镇牛牛营村 张某某侵占集体土地, 私挖鱼塘,破坏生态环 境。 | 经济开发区 | 生态 | 投诉人反映问题应为牛牛营村南侧沟渠地自然形成的水坑周边的集体土地,面积 38.6 亩。该处土地为 原灌溉渠道,因上游改道,灌溉沟渠已废弃,形成 4 个大小不一的坑塘,其中 1 处坑塘(1 号塘)已经 干枯,深度约 80 厘米,另外 3 处坑塘几近干沽(水深不足 40 厘米),深度分别约为 90 厘米、100 厘米、 110 厘米,不具备养殖条件。经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对周边进行地类调查,该宗地总面积 42.75 亩,其中,沟渠 2.45 亩、旱耕地 8.17 亩、其他草地 32.12 亩(二调数据库)。经查,目前该处 土地权属仍为村集体,未发现私挖鱼塘,仅有本村村民乔某某放置的 2 座彩钢房,存在占用牛牛营村集 体土地问题。 | 部 分 属 实 | 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 关职能部门已责令乔某某限期拆除地上建筑 物,当事人乔某某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完成 整改。 | 已 办 结 | 无 |
16 | X2NM202204150025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 旗金川上院小区门口 摊贩、商户的叫卖声、 喇叭声扰民。 | 土默特左旗 | 噪 音 | 金川上院小区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汇金道街道办事处辖区汇金道西 300 米。小区大门两侧存在商 场 2 家,门店 13 家和相对固定的摊贩 5 家,均无喇叭。小区流动小摊贩白天 10 家左右,晚上 6 点到 9 点多达 20 家左右,存在叫卖声、喇叭声的噪音扰民现象。 | 属 实 | (1)汇金道街道办筹备组协同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大队,每天进行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 加大巡查力度,不允许商户播放喇叭,严格控 制流动摊贩进入小区周边,严防噪音扰民问题 发生。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针对门店和摊贩 加强日常监管,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劝导和 管理,并帮助商户将超出门店外的经营物品清 理干净。严防现象回潮,确保整改成效常态化。 | 已 办 结 | 无 |
17 | X2NM202204150011 | 举对砖厂生产用土来 源表示异议,对深坑作 为渣土消纳场表示反 对。 | 土默特左旗 | 生 态 | (1)对砖厂生产用土来源表示异议问题。经进一步核查,1996 年,福元公司在大里堡村建厂,主要加 工生产空心砖,据了解,生产的空心砖为陶粒砖,陶粒砖是以轻质陶粒与水泥为原料,当地土质主要是 沙土、砂砾,不符合做空心砖要求,无法使用,因此,做空心砖用土来源并非当地取土。 (2)对深坑作为渣土消纳场表示反对问题部分属实。2019 年 1 月 29 日,毕克齐镇大里堡村召开村民 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将该废弃沙坑填埋建筑垃圾,待沙坑填满以后,覆盖 1 米的好土,由村委会管理使 用。2019 年 5 月,毕克齐镇大里堡村委会主任任某某代表大里堡村委会与呼市城环公司签订了《废弃 沙坑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大里堡村委会将位于该村铁道南侧深 10 米的沙坑出租给呼市城环公司,作 为建筑垃圾和渣土临时消纳场,用建筑垃圾和渣土将此坑填满整理平整,上层铺上适宜耕种的土壤,租 赁期满后由城环公司归还大里堡村委会管理使用。目前,消纳场手续齐全,具有《2019 年 1 月 29 日村 委会会议记录》、《废弃砂坑租赁协议(2019 年 519010 号)》、《关于大里堡建筑垃圾消纳场租赁土地情 况说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 年第五次局务会会议纪要》、《废弃砂坑租赁补充协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声明表》、《关于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备案的通知 (土左自然资发[2020]627 号)》、《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大里堡废弃砂坑治理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 [2021]14 号》、《土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202-150121-04-01-259126)》, 现渣土消纳场已正常运营。 | 部 分 属 实 | 土左旗生态环境分局、毕克齐镇将加强监管, 严格要求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 公司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运营。 | 已 办 结 | 无 |
18 | X2NM202204150012 | 1.清水河县蒙西水泥 厂开山采石破坏生态, 污染环境导致鸿宇淀 粉厂停产。 2.清水河县喇嘛湾镇 前什拉行政村后什拉 自然村的杨某某,侵占 村民承包耕地,露天烧 制高岭土 3000 多吨, 废渣倾倒在村民柠条 林地内,破坏耕地、林 地。 | 清水河县 | 生 态 | (1)清水河县蒙西水泥厂开山采石破坏生态问题基本属实。清水河县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 西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城关镇北山矿区水泥灰岩矿(150 万 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位于清 水河县城关镇木匠窑村。该项目于 2009 年 12 月取得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件(呼环批字 〔2009〕206 号),2014 年 12 月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呼环政验字〔2014〕58 号),蒙西矿山为清水河 县蒙西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配套矿山。采矿权是蒙西公司,属于合法持证开采,开采矿种为水泥用 石灰岩,采矿证号:C1500002010027110055390,矿区面积:2.913k ㎡,有效期限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9 年 2 月 1 日。 该矿山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已编制并按照 2021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计划完成治理,其中矿山整形面积 2052 ㎡,覆土面积 2052 ㎡,平整面积 2056 ㎡,种植树 木 1026 株,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2)污染环境导致鸿宇淀粉厂停产问题不属实。清水河县鸿宇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宇淀粉 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23 日经清水河县发改委(清计发〔2005〕40 号)文件批准,建设年产 4000 吨马 铃薯精淀粉厂一座,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已经完成建设规模并已经投入生产。2010 年 7 月,因越级审批 和降低环评等级,原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撤销了原清水河县环境保护局对鸿宇淀粉公司的环评批复。 该企业后续也未曾申报环评手续。因此,鸿宇淀粉公司属于不合法项目,不能进行生产,且违法排污被 清水河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关闭。从 2007 年停产至今。 (3)杨某某侵占村民承包耕地,露天烧制高岭土 3000 多吨,废渣倾倒在村民柠条林地内,破坏耕地、 林地问题属实。举报人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通过 12369 环保热线已进行过举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清水河县分局和清水河县喇嘛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杨某才烧煤矸石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 取证。杨某才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该村附近南沟渠采用木材点燃的方式烧煤矸石,通过煤矸石自燃后 成产品,堆烧煤矸石约 1500 吨。2022 年 1 月堆烧高岭土占用集体耕地(旱地)约 0.31 亩,未占林草 地。清水河县喇嘛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该违法占地进行了立案查处,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行政 处罚(喇执罚决字第〔2022〕3 号)杨某才 3.1015 万元,责令其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貌。呼和浩 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取证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法律 规定对杨某才堆烧煤矸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2 年 3 月 28 日清水河县公安局已受理(清公(生) 受案字〔2022〕108 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4 月 17 日,经专项核查组再次核查,该土地及 周边废渣已完成清理,土地已恢复到位。4 月 23 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再次对杨某某露天烧制 高岭土位置复核打点,套合 2019 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比对后为非林地。经走访调查在 露天烧制高岭土位置点周边,未发现林地中有倾倒废渣情况。综上,反映“破坏耕地”问题属实,反映 “破坏林地”问题不属实。 | 基 本 属 实 | (1)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持续加强对清水河县 蒙西水泥厂蒙西矿山的生产监管,严禁越界开 采,按照修复方案及时治理。 (2)喇嘛湾镇、前什拉行政村强化法制知识的 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乱 占土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 已 办 结 | 无 |
19 | D2NM202204150009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 河镇舍必崖村村民的 0.5亩耕地被邻村村民 占用,现已建成墓地。 | 赛罕区 | 生 态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舍必崖村东、西达赖营村西北,两村交界处,根据国土二调数据,土地 面积 9.5 亩荒草地,目前其中西端耕种土地面积 8.5 亩,东端偏北坟墓占地面积 0.5 亩,东端偏南空余 荒草地占地面积 0.5 亩。东端偏北有西达赖营村村民坟墓 4 座,占地面积 0.5 亩。四座墓形成时间分别 1961 年至 2001 年。 2010 年开始,舍必崖村村民张某某在此开荒耕种。2018 年 5 月 10 日,舍必崖村委会将该地块确权给村 民闫某某 3.13 亩,侯某某 2.26 亩,张某某已在其他地块完成土地确权,但此处确权后剩余的集体土地 3 亩仍由其无偿耕种,其东端偏北除去坟墓占地面积以外的另外 0.5 亩荒地现处于无人耕种的闲置状态, 故其反映由其所有的 0.5 亩耕地被邻村村民占用,已建成墓地问题的内容不属实。 | 部 分 属 实 | 金河镇将对集体土地、农村坟地纳入日常管 理,严禁乱占乱用的违法行为。 | 已 办 结 | 无 |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3月26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31批共431件(来电230件、电信201件)。
4月16日,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22批19件(来电11件、电信8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全市已对第22批1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到目前,已办结15件,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1件,责令整改1家。
截至4月25日,全市已对第1-22批共28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22件、阶段性办结101件、未办结61件,责令整改31家,立案处罚 11家,罚款金额48.2258万元,立案侦查13宗,刑事拘留11人,问责单位2个、问责人员13人,立案审查11人,行政拘留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2年4月25日(第22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NM202204150070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五把什村 南侧,有 1 个煤气罐加 气的厂子,异味特别严 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 患。 | 经济开发区 | 其 他 污 染 | 举报反映问题企业为内蒙古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 年建设,2007 年进行环评登记表备案。主营 项目为工业燃气(丙烷≥80%)生产、销售,丙烷无色无味,不存在异味情况。2020 年 11 月 3 日,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2020 年 11 月 4 日,因该公司储罐与厂区外其他民用建筑距离 38 米,已不 符合目前执行的规范要求(安全距离 45 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 62 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7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第 46 条的规定,已对该公司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呼应急现决〔2020〕wx0008 号), 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该公司自决定书下达之日起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经现场 查看,仅有两名留守人员,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已不存在异味及安全隐患问题。 | 基 本 属 实 | 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未达 到安全距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 已 办 结 | 无 |
2 | D2NM202204150072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天 鹅小区最近离南二环 (兴安南路和南二环 交叉高架转盘)高架桥 不足五米,交通噪音污 染特别严重。 | 赛罕区 | 噪 音 | 赛罕区天鹅小区位于兴安南路与南二环快速路互通立交北向西匝道的西北侧,距离南二环与兴安南路立 交匝道边界最近距离约 5 米,存在交通噪音污染问题。为降低交通噪音,市住建局按照设计要求于 2017 年在兴安南路与南二环快速路互通立交西北角北向西匝道安装声屏障 307 米,并于 2019 年完成环评验 收。 | 属 实 | (1)2022 年 4 月 17 日,为了回应群众关切 问题,解决群众诉求,市住建局在匝道现有声 屏障的基础上,又向西延伸完成 30 米声屏障 安装,进一步降低噪音对天鹅小区居民生活的 影响。 (2)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将借鉴国内 其他城市经验,协调交管部门加强快速路匝道 和辅道的交通管理,对夜间交通实施限速、禁 鸣等措施,进一步改善过往车辆噪声扰民问 题。 | 已 办 结 | 无 |
3 | D2NM202204150076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联雅园南门西侧及 景秀福源 A区 B区北侧 共三片裸露空地尘土 飞扬问题严重。 | 赛罕区 | 大 气 | (1)新华联雅园南门西侧空地为市土地收储中心储备用地,有硬质围挡(由收储中心设置),场地未硬 化,东侧留有进出口,自然形成无人管理的停车场,车辆进出易产生扬尘。 (2)锦绣福源 A 区北侧空地属内蒙古电力集团所有,四周设有围墙,南侧留有进出口,现状为待开发 用地。根据现场公示,该地块将建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 级大数据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 科技报告厅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于 4 月 8 日公示结束。现场裸 露土地易产生扬尘。 (3)锦绣福源 B 区北侧空地为“西把栅乡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和敕勒川路街道新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用地,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地块裸露土地前期已用绿网全部苫盖,现场绿网覆盖全部到位。 | 属 实 | (1)4 月 17 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中 心已对新华联雅园南门西侧储备用地内车辆 进行清理,封闭东侧进出口,禁止车辆进出, 裸露土地已全部绿网苫盖。 (2)内蒙古电力集团已对锦绣福源 A 区北侧 地块南侧进出口进行封闭,裸露土地已全部绿 网苫盖。 | 已 办 结 | 无 |
4 | X2NM202204150058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苑小区 A1 号楼六楼西 户房屋内部安置中国 铁塔公司通讯设备机 房,长期共振噪音、低 频噪音、电磁辐射,严 重影响住户休息。 | 赛罕区 | 辐 射 | 中国铁塔公司通讯设备机房位于东苑小区 A1 号楼六楼西户,房屋为该公司自有产权(有房屋所有权证), 机房建于 2010 年,为周边用户提供宽带网络、固定电话服务,该基站的空调、开关电源、电池、机房、 增高架属于铁塔公司,2/4/5G 设备及天线、传输设备属于移动公司。机房内使用 1 台空调机,存在噪声; 2 楼建立 1 个发射塔,天线 15 个,6 楼建立 1 个发射塔,天线 30 个。根据铁塔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电 磁环境检测报告,该报告检测数值显示各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为(0.113-0.6187)uW/cm2 满足《电磁 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小于 40uW/cm2 的要求,辐射电磁辐射对居民影响 轻微。由于产生噪声源的设备无降噪设施,存在一定的噪声扰民情况。 | 部 分 属 实 | (1)2022 年 4 月 17 日,市生态环境局赛罕 区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呼 生环赛(昭乌达)责改字〔2022〕2 号),责 令铁塔公司 7 日内日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 隔音降噪处理。铁塔公司立行立改,在室内加 装隔音棉。 (2)4 月 22 日赛罕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 方检测公司对电磁功率密度和噪声进行了监 测。根据检测报告(WS-2022-001),电磁环境 各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为(0.071-3.770) uW/cm2,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 —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小于 40uW/cm2 的 要 求 ; 噪 声 检 测 结 果 显 示 最 高 值 44.3dB(A), 符 合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表 1 中 1 类功能区环境噪声 限值。 (3)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要求 铁塔公司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 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已 办 结 | 无 |
5 | D2NM202204150054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化肥厂一 宿舍、二宿舍棚户区周 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 圾堆积严重。 | 土默特左旗 | 土 壤 | 举报反映的“化肥厂一宿舍、二宿舍”位于察素齐镇原化肥厂与新建路路南,属于 2014 年棚户区改造 项目区域,该地属原化肥厂职工宿舍,建设年代较为久远,一些平房长期无人居住,现场约有 70 立方 的建筑垃圾,主要是 2015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后,未及时清运遗留;还有 5 立方的生活垃圾,主要 为周边居民日常倾倒形成。 | 属 实 | (1)察素齐镇安排内蒙古荣荂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将化肥厂一宿舍、二宿舍周边生活垃圾清 运到土默特左旗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该处设立了 6 个垃圾桶, 由该公司进行日产日清。 (2)针对拆迁遗留的 70 立方建筑垃圾(包括 砖瓦、渣土、碎石块),依据《城市建筑垃圾 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9 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鼓励建 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 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于 4 月 18 日由内蒙古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雇 佣农用车(11 车)拉运到邻近内蒙古联创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地用于临时工 棚房和围墙,回填坑洼不平地势,做到废物合 理利用,达到在建工地场地平整的效果,待工 程结束后一并进行清除。 | 已 办 结 | 无 |
6 | D2NM202204150053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韭菜庄乡双井子村南 一煤场(不知道名字, 该 村 只 有 这 一 家 煤 场),将污水及生活垃 圾排到村集体土地上。 | 清水河县 | 土壤 、 水 | 韭菜庄乡双井子村南一煤场实为内蒙古亿汇德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物流公司),该公司位 于清水河县韭菜庄乡十七沟村附近国道 109 线路南,厂区外与国道 109 线约 630 米道路排水渠平行,已 建成全封闭储煤棚 2 栋 47280m²,全封闭卸煤平台 4 栋 1200m²、配套洗车平台 1 套。2021 年 12 月 10 日,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呼环政批字〔2021〕201 号),2022 年 1 月 15 日通过验收。项目废水主要涉及生产区车辆运输冲洗废水和生活区生活废水,生产区运输车 辆冲洗水经管道进入容积 126m3 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区污水通过管道进入总容量为 80m3 的 6 个化粪池内,沉淀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清水河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污水接纳协议》和接收台 账,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生产区和生活区共设立小型塑料垃圾分类收集 桶 10 个,在生产区设有 2 个 7.2m3 垃圾收集转运箱,生活区设有 1 个 3.6m3 的垃圾收集转运箱,定期 由内蒙古恒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服务公司)转运处理,与恒川服务公司签有《垃圾清运 合同》,合同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使用无人机对煤炭物流公司厂区周边 2 公里 范围内进行排查并实地踏查,在国道 109 两侧排水渠内有污水痕迹,主要因路上的运煤车辆遗撒的煤粉 尘,经多年雨水和融雪水累计冲刷至道路两侧排水渠内,通过排水渠汇聚后流入北侧沟内,风干后留有 痕迹,不存在排污到耕地内问题。现场也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 | 部 分 属 实 | (1)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要 求煤炭物流公司加强运输车辆车厢防尘苫盖 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厂区及周边公路和排 水渠的清扫,避免道路扬尘及雨水冲刷对环境 造成影响。 (2)煤炭物流公司建立健全污水和垃圾日常 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生产、生活区日常环 境卫生的管理,切实为周边群众创造更好、更 干净的生活生产环境。 | 已 办 结 | 无 |
7 | D2NM202204150073 | 1.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购买大量的木材来焚 烧,混淆垃圾焚烧,造 成二噁英检测造假。 2.该厂填埋区对地下 水有污染,在检测时候 使用清水替代(先将地 下的污水抽出来,然后 注 入 清 水 再 进 行 检 测),导致检测是合格。 3.该厂渗滤液长期储 存在一个池子里,没有 渗滤液处理能力,并在 夜间进行外运。 | 赛罕区 | 土壤 、 其他污染 | (1)该公司秋冬季接收园林枯死树枝焚烧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呼和浩特市园林服务中心季节性的 将修剪废弃的树枝木材送往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该公司将其与生活垃圾掺拌焚 烧处理,并未购买大量木材用以焚烧。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 及其排放》CJ/T368-2011 核证,园林修剪整理绿化植物和设施产生的废弃物属于生活垃圾范畴。故焚 烧季节性修剪废弃的树枝木材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经查阅其运行记录,该公司日常焚烧运行炉膛内温度均值均能保持在 960℃左右,该公司焚烧运行满足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18485-2014)中的主要技术性指标及污染物限制范围。生态环境部 每年对该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烟气进行二噁英检测,近 3 年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均达标(2019 年 4 次,2020 年 2 次,2021 年 1 次),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 (2)填埋区地下水检测超标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该项目建设时的相关材料,本项目填埋场建设是严格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6889-2008)标准建设配备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 渗滤液处理设施、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等配套系统,避免垃圾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 染。经调阅该填埋场历年检测地下水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检测的 22 项指标全部 达标,未发现地下水超标情况。 在检测时候使用清水替代(先将地下的污水抽出来,然后注入清水再进行检测),导致检测是合格不属实。 对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及例行监测时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中第五条(5.1.1.4 —g)“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常见的方法包括超量抽水、反冲、汲取及气洗等”;第六条(6.3.3) 洗井要求“采样前需先洗井,洗井应满足 HJ25.2、HJ1019 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检测。检测时按照以 上规范操作,洗井时将井里水抽出,始终保持井内的水源新鲜干净。 (3)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并在夜间外运问题不属实。本项目配备 7500m³+5000m³渗滤液调节池,及 2500m³应急事故池(经常处于空池状态,未储存渗滤液),共有三个储存池。目前运行的渗沥液处理设 施 2016 年 8 月建成投入使用,处理能力为 300m³/d。采用“厌氧(UASBF)+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 透”工艺组合处理法处理渗滤液。经查阅其运行台账和记录显示,设施均在生产的状态下保持正常运行, 在线监测实时显示检测数据达标,无超标排放情况。 现该公司每日进场垃圾量约 800t/d(其中 500 吨焚烧,其余卫生填埋),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年平均 80t/d, 加上填埋作业区产生的渗滤液和填埋山库存抽出的渗滤液平均 60t/d,每日共计产生量约 140 吨,并通 过流量计计量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渗滤液处理能力完全满足本项目所产生的渗滤液产生量。 另据调阅该公司达标污水排放相关材料显示,该公司与金桥污水处理厂每年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处理的 达标废水除部分厂区绿化使用外,全部满足入网标准后排污金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外排情况。 | 部 分 属 实 |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该企业的 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各项 污染达标排放。 | 已 办 结 | 无 |
8 | X2NM202204150036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潮岱村村南河槽 中有人曾经开设沙场, 导致河道严重塌陷。西 沟村村西有几家非法 开设的砖厂。 | 赛罕区 | 生 态 |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潮岱村村南河槽中有人曾经开设沙场,导致河道严重塌陷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潮岱村村南河槽距榆林镇潮岱村约 1.5 公里处大黑河榆林镇苏木沁段河道内发现 一处积水坑,为历史遗留沙场采砂所致,由于洪水冲刷积水坑有少量塌陷地段。通过“国土云”影像比 对,此处自 2016 年起至今再无变化。赛罕区政府在 2015 年和 2021 年两次对该处水坑下游堤防护岸进 行建设,并对河道进行疏浚。 (2)西沟村村西有几家非法开设的砖厂问题部分属实。西沟村为潮岱行政村的自然村,位于潮岱村西 侧 2 公里处(坐标:112°0437′,40°8521′),2004 年至 2016 年期间,确实存在两家砖厂,已于 2017 年依法取缔,窑体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目前没有其他砖厂。 | 部 分 属 实 | (1)4 月 19 日,赛罕区农牧水利局在显著位 置设立警示牌,严禁挖沙、游泳、垂钓等活动。 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对现状水坑陡立边坡进行 整改,防止边坡塌方引起安全隐患。 (2)一是赛罕区农牧水利局根据水坑现状情 况对上游河道及水坑周边进行疏浚整治,并全 部填筑水坑,减少安全隐患;二是对水坑四周 陡坡进行削坡治理,防止塌方。三是根据下游 苏木沁大桥底高程,开挖排水渠,进一步降低 水坑积水。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9 | X2NM202204150031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内 存在多家采矿破碎厂 和特种水泥厂,大面积 开矿,尘土飞扬。东沟、 西沟、红格离沟、查什 大沟、黑沙兔沟到处都 是黑黄土砂石堆放点 和建筑垃圾堆放点。东 沟和西沟内二十公里 处,生态环境全部被破 坏,大面绿化坡地被破 坏。 | 土默特左旗 | 生态 |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内存在多家采矿破碎厂和特种水泥厂,大面积开矿,尘土飞 扬基本属实。①2004 年左右—2016 年前,在霍寨村霍寨沟内曾有采矿企业 4 家,在黑沙兔沟曾有过采 矿企业 1 家,当年生产时存在大面积开矿,尘土飞扬情况。2016 年,按照旗政府矿山整治工作要求, 对霍寨沟、黑沙兔沟内所有采矿企业开始清理整顿。2018 年,霍寨沟、黑沙兔沟内所有采矿企业完成 清退并将全部生产生活设施拆除清理完毕。2018 年,土左旗政府对霍寨东沟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治理,并于 2018 年底通过验收②特种水泥厂于 1995 年建成,曾有采矿行为,已于 2016 年 11 月取缔。 (2)东沟、西沟、红格离沟、查什大沟、黑沙兔沟到处都是黑黄土砂石堆放点和建筑垃圾堆放点基本 属实。通过实地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东沟、西沟、红格离沟、查什大沟、黑沙兔沟内黑黄土砂石堆放 点为近年洪水冲刷后形成的土堆,非人为堆放砂石;在红格离沟、黑沙兔沟沟口存在遗留的约 1000 方 建筑垃圾和约 20 方生活垃圾。 (3)东沟和西沟内二十公里处,生态环境全部被破坏,大面绿化坡地被破坏问题基本属实。2018 年, 针对此处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况,土左旗政府对霍寨东沟、西沟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于 2018 年底通过验收;按照 2017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段)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工作的通知》(土左政办发[2018]35 号)要求,土左旗旗林草局于 2020 年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于同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经实地核查,现场沟内植被主要以茅草为主,掺杂少量灌木及乔木,生态自 然恢复良好。 | 基 本 属 实 | (1)针对红格离沟、黑沙兔沟沟口存在建筑 垃圾(约 1000 方)和生活垃圾(约 20 方), 将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前由台阁牧镇圾运往大 里堡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运往嘉盛新能 源公司处理。 (2)土左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台阁牧镇 配合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督促白石头沟 管理站加强管护,加强巡查。并持续加大生态 修复力度。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10 | X2NM202204150040 | 1.2005 年,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公司征转 举报人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辛家营村承 包的绿化地 169 亩, 2012 年在未征得同意 的情况下,将举报人种 植的树木全部铲除。 2.2021 年,赛罕区又 征转举报人承包绿化 地 102 亩,2022 年 3 月将举报人承包绿化地的树木全部铲除。 | 赛罕区 | 生态 | (1)2005 年,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公司征转举报人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辛家营村承包的绿化地 169 亩,2012 年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将举报人种植的树木全部铲除问题部分属实。①该地块位于原辛 家营村东北,面积 300 亩,属于辛家营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实地调查,该地块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 地、未利用地,并非全部为耕地。2000 年,辛家营村委会与王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 30 年, 合同约定由王某承包该块土地,用于农、林、牧、渔等相关产业。2006 年,辛家营村委会与王某终止 土地承包合同,并分次补偿王某土地补偿款。2007 年 5 月 16 日,合同约定补偿款全部履行,自此该 300 亩土地为辛家营集体所有,承包人不再具有耕种权利。②自 2010 年起,该 300 亩土地先后被赛罕区政 府征收。其中 169.308 亩作为呼和浩特市如意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05〕147 号), 102.6675 亩转为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21〕692 号),28.02 亩现为村集体土地。呼和浩特市如意污 水处理厂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2012 年以来该地块内赛罕区政府从未实施建设工程,未清理过树木, 将举报人种植的树木全部铲除情况不属实。 (2)2021 年,赛罕区又征转举报人承包绿化地 102 亩,2022 年 3 月将举报人承包绿化地的树木全部铲除问题部分属实。 2021 年 10 月 18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1 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内 政土发〔2021〕692 号)文件,批准辛家营村集体土地 107.62 亩为国有建设用地(投诉人反映的土地 包含此地块)。2021 年 6 月 26 日,赛罕区人民政府和辛家营村民委员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其中 对征收土地面积修订为 102.6675 亩。2021 年 11 月 22 日,内蒙古中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 式(呼土收储挂 2021050 号)竞得阿荣路以西、规划四街以北地块使用权。 2022 年 1 月 13 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研究赛罕区已出让该宗地遗留问题相关事宜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印发《研究赛罕区已出让宗地遗留问题相关事宜》〔2022〕1 号会议纪要,会议议定: 赛罕区政府负责在 3 月 15 日前完成 2021050 宗地地上树木移植、管线迁改、地上物清理等工作,该工 作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毁坏铲除树木情况。 | 部 分 属 实 | 下一步,赛罕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林业和草原 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地 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1 | D2NM202204150046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十九中南侧正泰小区 下水做的不到位,夏季 化粪池异味扰民。 | 赛罕区 | 大气 | 正泰小区位于三十九中南侧,属于准物业管理小区,与展览馆西路华香面粥共用一个化粪池,由于清掏 不及时,造成该小区下水管网堵塞(主要因华香面粥排污物),夏季易产生异味。华香面粥负责人承诺每 月定时对管道进行排污清掏,且费用由华香面粥承担。按照约定,4 月 16 日华香面粥已对排污管道进 行了清掏,正常排污不存在堵塞,现场并无异味。 | 基 本 属 实 | (1)由展览馆社区网格员每天巡查时关注该 污水井情况,在每月定期监督管道排污清掏工 作的同时,发现堵塞立即督促华香面粥进行清 掏,避免堵塞产生异味。 (2)展览馆社区已将正泰小区纳入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供水、排污、屋面防 水等,改造时间为 2023 年。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12 | X2NM202204150041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闫城营村 赵某某父子,占用村内 一等耕地 30 余亩建设 养殖场,并占用和林新 区 2 号大街红线内耕 地非法建房。 | 和林格尔县 | 生态 | (1)占用村内一等耕地 30 余亩建设养殖场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养殖场为和林格尔县诚联农牧业专 业合作社,位于闫城营村进村路路北,现场勘测占地面积 26.082 亩。经自然资源局核实,据国土第二 次调查(2009 年),该宗地为旱地;据国土第三次调查(2020 年),农用地 26.028 亩,未利用地 0.054 亩。该宗地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2)占用和林新区 2 号大街红线内耕地非法建房问题不属实。经和林格尔县新区核查,占用耕地不在 2 号大街红线内。地上房屋在养殖场的院内,是和林格尔县诚联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 续后所建的生产设施用房和附属设施用房。 | 部 分 属 实 | 下一步,巧什营镇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等部门 将加强监管,坚决杜止违规占用土地等行为。 | 已 办 结 | 无 |
13 | D2NM202204150038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丰瑞公园 1号小区 A区紧 邻快速路,车辆行驶过 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安 装的隔音板起不到隔音作用。 | 玉泉区 | 噪 音 | (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丰瑞公园 1 号小区 A 区紧邻快速路,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属实。 玉泉区丰瑞公园 1 号小区位于南二环快速路北侧,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为降低交通噪音,市 住建局按照设计要求在该路段安装声屏障 1092.3 米,并于 2019 年完成环评验收。但由于近几年南二环 路车辆急剧增加,噪声问题依然存在。 (二)安装的隔音板起不到隔音的作用不属实。按照 2019 年《南二环快速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 查报告》中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在安装声屏障后 10 米降噪效果最为明显,可达到 5.2—9.8dB 降噪量, 对降噪起一定的作用。2022 年 4 月 17 日,市住建局委托内蒙古航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 2#丰瑞公园一 号 A 区商铺外 1m 处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报告号:MHF22041513-1)为昼间 60.4 分贝、夜间 51.6 分贝,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标准(昼间: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 | 基 本 属 实 | 下一步,将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协调交管 部门加强快速路匝道和辅道的交通管理,对夜 间交通实施限速、禁鸣等措施,进一步改善过 往车辆噪声扰民问题。 | 已 办 结 | 无 |
14 | D2NM202204150037 | 2016 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陈家营村多户 房屋被拆除,有大量建 筑垃圾堆存。 | 赛罕区 | 土壤 | 乔家营村(陈家营为巴彦街道乔家营的自然村)为解决村民住房困难问题,于 2007 年 5 月召开村“两 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选址在自然村陈家营村北,用地 77.4 亩,用于批建村民住宅”,同时 上报巴彦街道研究后同意,要求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况下,乔家营村委会牵头收取 村民住宅配套费,村民在指定范围内开始建住宅院落,共涉及 53 处。 2016 年,通过国家卫片图斑显示,该宗土地内所建房屋属违法建筑,按相关法规规定予以拆除,恢复 原貌。2016 年 12 月,赛罕区巴彦街道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此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拆除,遭到村民强 烈阻拦。为了顺利完成整改任务,由乔家营村“两委”会全体成员签订承诺书,承诺内容为 6 个月左右 给予拆除房屋现金补偿或异地安置。但因手续问题一直进展缓慢,始终无法动工。之后巴彦街道组织人员、机械多次清理建筑垃圾均遭到被拆村民强烈阻拦,为了缓解矛盾和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在解决村 民住宅问题后一并清理垃圾。 | 属 实 | 为妥善解决村民安居难题,赛罕区政府、巴彦 街道、乔家营村“两委”正在积极推动办理宅 基地手续。根据村民诉求,本着稳定上访群体、 化解遗留问题、照顾群众利益的原则,最大限 度减少村民经济损失,待补办齐全宅基地审批 手续后,立即清理拆迁垃圾。 | 未 办 结 | 无 |
15 | D2NM202204150035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萨尔沁镇牛牛营村 张某某侵占集体土地, 私挖鱼塘,破坏生态环 境。 | 经济开发区 | 生态 | 投诉人反映问题应为牛牛营村南侧沟渠地自然形成的水坑周边的集体土地,面积 38.6 亩。该处土地为 原灌溉渠道,因上游改道,灌溉沟渠已废弃,形成 4 个大小不一的坑塘,其中 1 处坑塘(1 号塘)已经 干枯,深度约 80 厘米,另外 3 处坑塘几近干沽(水深不足 40 厘米),深度分别约为 90 厘米、100 厘米、 110 厘米,不具备养殖条件。经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对周边进行地类调查,该宗地总面积 42.75 亩,其中,沟渠 2.45 亩、旱耕地 8.17 亩、其他草地 32.12 亩(二调数据库)。经查,目前该处 土地权属仍为村集体,未发现私挖鱼塘,仅有本村村民乔某某放置的 2 座彩钢房,存在占用牛牛营村集 体土地问题。 | 部 分 属 实 | 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 关职能部门已责令乔某某限期拆除地上建筑 物,当事人乔某某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完成 整改。 | 已 办 结 | 无 |
16 | X2NM202204150025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 旗金川上院小区门口 摊贩、商户的叫卖声、 喇叭声扰民。 | 土默特左旗 | 噪 音 | 金川上院小区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汇金道街道办事处辖区汇金道西 300 米。小区大门两侧存在商 场 2 家,门店 13 家和相对固定的摊贩 5 家,均无喇叭。小区流动小摊贩白天 10 家左右,晚上 6 点到 9 点多达 20 家左右,存在叫卖声、喇叭声的噪音扰民现象。 | 属 实 | (1)汇金道街道办筹备组协同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大队,每天进行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 加大巡查力度,不允许商户播放喇叭,严格控 制流动摊贩进入小区周边,严防噪音扰民问题 发生。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针对门店和摊贩 加强日常监管,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劝导和 管理,并帮助商户将超出门店外的经营物品清 理干净。严防现象回潮,确保整改成效常态化。 | 已 办 结 | 无 |
17 | X2NM202204150011 | 举对砖厂生产用土来 源表示异议,对深坑作 为渣土消纳场表示反 对。 | 土默特左旗 | 生 态 | (1)对砖厂生产用土来源表示异议问题。经进一步核查,1996 年,福元公司在大里堡村建厂,主要加 工生产空心砖,据了解,生产的空心砖为陶粒砖,陶粒砖是以轻质陶粒与水泥为原料,当地土质主要是 沙土、砂砾,不符合做空心砖要求,无法使用,因此,做空心砖用土来源并非当地取土。 (2)对深坑作为渣土消纳场表示反对问题部分属实。2019 年 1 月 29 日,毕克齐镇大里堡村召开村民 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将该废弃沙坑填埋建筑垃圾,待沙坑填满以后,覆盖 1 米的好土,由村委会管理使 用。2019 年 5 月,毕克齐镇大里堡村委会主任任某某代表大里堡村委会与呼市城环公司签订了《废弃 沙坑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大里堡村委会将位于该村铁道南侧深 10 米的沙坑出租给呼市城环公司,作 为建筑垃圾和渣土临时消纳场,用建筑垃圾和渣土将此坑填满整理平整,上层铺上适宜耕种的土壤,租 赁期满后由城环公司归还大里堡村委会管理使用。目前,消纳场手续齐全,具有《2019 年 1 月 29 日村 委会会议记录》、《废弃砂坑租赁协议(2019 年 519010 号)》、《关于大里堡建筑垃圾消纳场租赁土地情 况说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 年第五次局务会会议纪要》、《废弃砂坑租赁补充协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声明表》、《关于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备案的通知 (土左自然资发[2020]627 号)》、《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大里堡废弃砂坑治理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 [2021]14 号》、《土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202-150121-04-01-259126)》, 现渣土消纳场已正常运营。 | 部 分 属 实 | 土左旗生态环境分局、毕克齐镇将加强监管, 严格要求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 公司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运营。 | 已 办 结 | 无 |
18 | X2NM202204150012 | 1.清水河县蒙西水泥 厂开山采石破坏生态, 污染环境导致鸿宇淀 粉厂停产。 2.清水河县喇嘛湾镇 前什拉行政村后什拉 自然村的杨某某,侵占 村民承包耕地,露天烧 制高岭土 3000 多吨, 废渣倾倒在村民柠条 林地内,破坏耕地、林 地。 | 清水河县 | 生 态 | (1)清水河县蒙西水泥厂开山采石破坏生态问题基本属实。清水河县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 西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城关镇北山矿区水泥灰岩矿(150 万 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位于清 水河县城关镇木匠窑村。该项目于 2009 年 12 月取得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件(呼环批字 〔2009〕206 号),2014 年 12 月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呼环政验字〔2014〕58 号),蒙西矿山为清水河 县蒙西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配套矿山。采矿权是蒙西公司,属于合法持证开采,开采矿种为水泥用 石灰岩,采矿证号:C1500002010027110055390,矿区面积:2.913k ㎡,有效期限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9 年 2 月 1 日。 该矿山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已编制并按照 2021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计划完成治理,其中矿山整形面积 2052 ㎡,覆土面积 2052 ㎡,平整面积 2056 ㎡,种植树 木 1026 株,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2)污染环境导致鸿宇淀粉厂停产问题不属实。清水河县鸿宇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宇淀粉 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23 日经清水河县发改委(清计发〔2005〕40 号)文件批准,建设年产 4000 吨马 铃薯精淀粉厂一座,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已经完成建设规模并已经投入生产。2010 年 7 月,因越级审批 和降低环评等级,原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撤销了原清水河县环境保护局对鸿宇淀粉公司的环评批复。 该企业后续也未曾申报环评手续。因此,鸿宇淀粉公司属于不合法项目,不能进行生产,且违法排污被 清水河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关闭。从 2007 年停产至今。 (3)杨某某侵占村民承包耕地,露天烧制高岭土 3000 多吨,废渣倾倒在村民柠条林地内,破坏耕地、 林地问题属实。举报人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通过 12369 环保热线已进行过举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清水河县分局和清水河县喇嘛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杨某才烧煤矸石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 取证。杨某才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该村附近南沟渠采用木材点燃的方式烧煤矸石,通过煤矸石自燃后 成产品,堆烧煤矸石约 1500 吨。2022 年 1 月堆烧高岭土占用集体耕地(旱地)约 0.31 亩,未占林草 地。清水河县喇嘛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该违法占地进行了立案查处,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行政 处罚(喇执罚决字第〔2022〕3 号)杨某才 3.1015 万元,责令其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貌。呼和浩 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取证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法律 规定对杨某才堆烧煤矸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2 年 3 月 28 日清水河县公安局已受理(清公(生) 受案字〔2022〕108 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4 月 17 日,经专项核查组再次核查,该土地及 周边废渣已完成清理,土地已恢复到位。4 月 23 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再次对杨某某露天烧制 高岭土位置复核打点,套合 2019 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比对后为非林地。经走访调查在 露天烧制高岭土位置点周边,未发现林地中有倾倒废渣情况。综上,反映“破坏耕地”问题属实,反映 “破坏林地”问题不属实。 | 基 本 属 实 | (1)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持续加强对清水河县 蒙西水泥厂蒙西矿山的生产监管,严禁越界开 采,按照修复方案及时治理。 (2)喇嘛湾镇、前什拉行政村强化法制知识的 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乱 占土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 已 办 结 | 无 |
19 | D2NM202204150009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 河镇舍必崖村村民的 0.5亩耕地被邻村村民 占用,现已建成墓地。 | 赛罕区 | 生 态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舍必崖村东、西达赖营村西北,两村交界处,根据国土二调数据,土地 面积 9.5 亩荒草地,目前其中西端耕种土地面积 8.5 亩,东端偏北坟墓占地面积 0.5 亩,东端偏南空余 荒草地占地面积 0.5 亩。东端偏北有西达赖营村村民坟墓 4 座,占地面积 0.5 亩。四座墓形成时间分别 1961 年至 2001 年。 2010 年开始,舍必崖村村民张某某在此开荒耕种。2018 年 5 月 10 日,舍必崖村委会将该地块确权给村 民闫某某 3.13 亩,侯某某 2.26 亩,张某某已在其他地块完成土地确权,但此处确权后剩余的集体土地 3 亩仍由其无偿耕种,其东端偏北除去坟墓占地面积以外的另外 0.5 亩荒地现处于无人耕种的闲置状态, 故其反映由其所有的 0.5 亩耕地被邻村村民占用,已建成墓地问题的内容不属实。 | 部 分 属 实 | 金河镇将对集体土地、农村坟地纳入日常管 理,严禁乱占乱用的违法行为。 | 已 办 结 | 无 |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