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经自治区转办我市第三十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5件(来电6件、来信9件),其中:土左旗5件、和林格尔县4件、赛罕区2件、经济开发区2件、回民区1件、托县1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7件,水污染3件,土壤污染3件,噪音污染2件,生态破坏3件,其他污染2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旗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办理。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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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经自治区转办我市第三十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5件(来电6件、来信9件),其中:土左旗5件、和林格尔县4件、赛罕区2件、经济开发区2件、回民区1件、托县1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7件,水污染3件,土壤污染3件,噪音污染2件,生态破坏3件,其他污染2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旗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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