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经自治区转办我市第三十二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8件(来电5件、来信3件),其中:赛罕区5件、土左旗1件、和林格尔县1件、清水河县1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2件,水污染1件,土壤污染1件,噪音污染1件,生态破坏5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旗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办理。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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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经自治区转办我市第三十二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8件(来电5件、来信3件),其中:赛罕区5件、土左旗1件、和林格尔县1件、清水河县1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2件,水污染1件,土壤污染1件,噪音污染1件,生态破坏5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旗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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