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经自治区转办我市第三十三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3件(来信3件),其中:清水河县2件、经济开发区1件。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1件,生态破坏2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旗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办理。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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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经自治区转办我市第三十三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3件(来信3件),其中:清水河县2件、经济开发区1件。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1件,生态破坏2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旗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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