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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紧急通知

呼住建字发〔2024〕247号    

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和林格尔新区建设规划局,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上楼”等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其他地区发生的事故教训,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充电和存放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立即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监督指导物业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进行宣传引导,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共区域、楼道电梯门口,利用宣传展板、LED屏和横幅等,张贴宣传内容和禁止违规停放、充电、“上楼”的宣传标语

二、及时劝阻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或者“上楼”行为

三、楼栋内消防安全通道进行巡查,对堵塞或者堆放杂物的行为及时劝阻或清理

、要对小区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巡查,劝阻制止车辆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例行巡检,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定期向业主和居民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应急预案、疏散逃生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应对

八、要求企业从业人员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格处理。

九、结合小区实际,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布局选址按照《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尽快建设、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共建共管,满足业主日常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电动自行车棚要配备必要的消防、监控设备,安装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充电、照明线路要分路设置,确保用电安全

十、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加强管理,同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住建部门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罚;不属于住建部门职责的,要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附件: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