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县林草局,市四区林草分局、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
为严格落实林草部门防灭火工作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4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防火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安排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形成全社会开展防火工作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扑火、避险常识,倡导文明祭祀和绿色旅游出行,全面提升全民防火意识,杜绝重特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宣传重点
(一)以《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防火戒严令、火源管控公告、防扑火知识和紧急避险知识、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12119”、警示案例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宣传。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面临的形势,各级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宣传方式
(一)充分利用教育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平台及街道、小区、广场LED屏等各类传播媒体,发挥其辐射广、范围大、受众群体丰富的巨大优势,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高火险警报、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官方主流媒体,多种渠道播放、刊发森林草原防火报道和警示教育宣传片。
(三)组织乡镇、街道、村屯、林场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栏,设立固定防火宣传警示碑、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公告,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与林区农户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公约。
五、宣传安排
(一)将3月份和9月份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月的最后一周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全市在宣传周统一举办大型防火宣传活动,要求宣传现场一定要上当地报纸电视,扩大影响面,具体活动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等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并适时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通知等。张贴悬挂彩旗、横幅、标语,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和用品,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政策及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三)重点防火期期间,制作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或相关宣传片,通过电视和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上发布。在地方报刊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专栏,报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和采取措施。协调气象部门在每日天气预报中播报火险气象形势和火险等级。采取群发手机公益短信的方式,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四)各地要及时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简报,积极推介本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动态,将特色鲜明、辐射带动性强的做法,浓缩成新闻稿件,每月报送数量不少于一篇,宣传月不少于两篇。
(五)各地要在4月2日前将防火区内的宣传牌、宣传碑重新粉刷,把破旧宣传横幅、彩旗全部撤换,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严峻考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真正把防火宣传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尤其要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从内容、形式、手段上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视觉与听觉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扩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既注重向各级领导宣传,也要注重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既注重向林区宣传,也要注重向社会各界宣传;特别要加大向学校、农村、山区和社区的宣传,营造浓厚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促进群防群控局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