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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市监函字〔2024〕66号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今后有关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任务,按照该方案执行)。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案

2024年,呼和浩特市举办张杰、张信哲、薛之谦等多场演唱会及各类大型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重大活动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统一规范、操作性强、安全高效”的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点发力,主动出击,坚持“提前预防、全程监管、属地负责、分级监督”原则,“全方位”守护群众安全。为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市场监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核心,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市场安全、有序、和谐,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云春雷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武永厚  党组成员

陈捍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俊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俊清  副局长 

额尔德木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市局各相关科室、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

三、责任分工

(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参照以往大型活动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立足自身职能职责,面对跨区域重大食品安全及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将由市局重点查办,形成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于普通案件,交办基层局查办。加强组织监管,加强各部门协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及后续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督促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将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对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从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从业人员管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进行重点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三)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指导各经营主体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贮存过程控制、自查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地方特色食品风险点,严厉查处未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投诉迅速反应、及时处理,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四)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呼和浩特市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全力保障广大市民、游客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的从业人员管理和食品的采购、加工、贮存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到位,确保百分百排除隐患。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要求使用单位全面落实特种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全面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结合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点,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使用(运营)单位“两个规定”责任落实抽查,重点对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情况进行核查。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值守和日常巡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活动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价格监督检查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规范酒店、餐饮、交通运输、旅游等服务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关注回应市场舆情及群众诉求,依法严厉查处相关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到查处迅速,反馈及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七)计量管理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计量管理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做好重大活动期间计量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并与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家密切配合,确保公平秤的设置和正常使用;加强对商家的宣传和引导,确保其遵守计量法规,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强化现场巡查,加强计量器具监管,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及时受理消费者计量投诉,认真调查、积极协调解决。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12315)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转办、处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做到受理诉求、咨询解答、调查处理、信息反馈的快速办理和及时报告,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做好闭环解决工作;对集中有倾向性投诉举报,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处理和回复。

(九)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广告监督管理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对通过各种媒体发布的商业演出广告实施监测,依法制止虚假违法商演广告;活动前,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活动现场和周边借活动发布各类商业广告开展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依法打击借活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工作小组

牵头科室: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

配合科室(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做好新闻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力度。一是围绕食品、价格、广告、特种设备等领域,由新闻宣传科室会同具体业务科室,持续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正面宣传力度,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发布、亮点宣传视频传播方面及时响应、快速互动、同频共振。二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管理办法(修正版)》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的宣传内容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新闻宣传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强化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处置科学有效。一是做好舆情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舆情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健全完善专人负责、专人督办、专人反馈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特种设备等领域上可能存在较大的舆情风险,要提前谋划部署、做好应急预案。二是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市局网评员队伍的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疏导和缓解群众的情绪,减少网上谣言传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各部门要根据重大活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前介入评估,隐患排查到位。各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全程控制”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事前监督检查,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要密切关注活动期间市场动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能够及时应对各类突发状况,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现场指导把控关键环节,提前排查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完成整改,完成监管闭环。

(三)全程驻点监督,安全保障到位。选派监管骨干小组开展驻点保障,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安全。要正规着装,注意工作形象。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有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批准。市局将对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及时应急管理,妥善处理问题。要始终强化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意识,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被动的,将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根据职责领域工作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如遇突发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上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保持信息通畅,营造良好氛围。重大活动期间,一方面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报送快捷,确保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另一方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妥善处置突发舆情,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活动期间市场氛围,展现市场监管系统良好工作风貌,助力提升首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