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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首批呼和浩特市数字化
典型案例的通知

呼大数据函〔2024〕23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拟分批次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数字化领域典型实践案例。首次征集范围为数据融合应用和数据安全保障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数据融合应用领域

1.政务数据融合应用案例,政府部门利用多源数据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决策管理的实践。

2.工业数据融合应用案例,工业企业通过数据驱动实现智能化生产、精益管理、服务化转型等方面的案例。

3.农业数据融合应用案例,如智慧农业、农产品全链条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典型应用。

4.服务业数据融合应用案例,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利用数据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案例。

5.林业、牧业、草业、能源等具有内蒙古地区特色的应用案例。

(二)数据安全保障领域

1.数据安全技术创新案例,如数据加密、脱敏、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案例,企业或机构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流程、人员等方面的经验。

3.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案例,在应对数据安全事件时的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的做法。

二、案例要求

(一)实效性。申报对象涉及的技术、产品、方案等成果须已深度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创新性。在技术应用、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建设模式等方面体现出前瞻、创新性;

(三)可推广性。实践经验可供参考借鉴、复制推广。

(四)真实性。案例材料内容应真实准确、结构合理、文字简明、图文并茂,有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填报工作要求

请案例提供单位填写《呼和浩特数字化典型案例申报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版),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政策规划科邮箱(g4403bgs@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案例可由案例应用主管部门或地区政府作为提供单位,也可由相关企业作为提供单位,但同一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四、案例应用

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我市数字化领域典型案例储备库,在我市范围内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同时作为储备案例,优先向自治区、国家推荐申报优秀案例。


附件:呼大数据函〔2024〕236号附件: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doc


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