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文件 字体(    )  打印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老旧小区等重点地区进行地下管线普查的通告

呼政发〔2016〕3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3号)要求。结合我市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现状,彻底普查全市城市地下管线现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提高抗灾抢险能力,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加速我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实现管线信息数字化动态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建成区及周边市政道路以外,老旧小区院内各类地下管网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线普查范围

市区建成区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重点地区。

二、管线普查时间

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管线普查单位

管线普查单位为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监理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四、管线普查的配合

为顺利完成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请各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以及住宅小区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部门所掌握的基础数据,为地下管线普查及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保障工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ZG-2016-27号。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