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字体(    )  打印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呼和浩特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
《呼和浩特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政办字〔2016〕9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呼和浩特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呼和浩特市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与污染防治规划》(呼政办发〔2016〕16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严格禁烧工作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旗县区要以全力推进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积极控制”的工作思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确保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环保部信息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点数量下降50%。

三、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旗县区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于禁烧秸秆的行为,检查执法人员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法查处,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综合利用。要提高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特别要以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食用菌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为抓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参与的综合利用机制,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步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旗县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

(二)抓好落实。各旗县区应当严格落实“大气十条”和各项措施,完善区域联动、部门协调的防控机制。继续强化“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租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三)严格监管。各旗县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尤其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地区,重点开展检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做好反馈。各旗县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呼和浩特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作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拓宽农业附产品的利用途径,增加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农业生产要向“绿色、生态、环保、安全、高效”方向发展的总体思路,特制定呼和浩特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在680万亩左右,2016年达到685万亩,其中,玉米、马铃薯仍然是两大主栽作物,2016年玉米种植面积为266万亩,较上年减少27万亩。其中,青贮玉米品种种植面积为70多万亩,粮饲兼用型品种种植面积为190万亩,小麦种植面积为38.15万亩,向日葵种植54.18万亩,据测算,全市每年产生干玉米秸秆105万吨(不包括全株青贮玉米秸秆的重量),小麦秸秆5万吨,马铃薯秸秆16万吨,葵花秸秆10万吨(以上全部按照干秸秆测算)。

当前的秸秆利用情况:用作奶牛、肉羊等动物饲料的有58万吨,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的有24万吨,用作设施蔬菜种植中秸秆反应堆的有5万吨,用作农民烧料的有7万吨(70%葵花秸秆)。全市基本不存在秸秆在田间直接焚烧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秸秆综合利用要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科学施策,环保、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开展生物发酵、沼气利用、秸秆深加工等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制止就地焚烧等低效利用行为。

三、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

(一)制作青贮饲料,除青贮玉米之外,用于羊的饲料可利用商品玉米秸秆,大约处理玉米秸秆14万吨。

(二)在全市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全面推广玉米秸秆反应堆生物发酵技术,改良土壤,提高果蔬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转化10万吨玉米秸秆。在全市已建成的大型沼气站重点推广综合利用秸秆的沼气发酵技术,转化20万吨玉米秸秆。

(三)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通过农机补贴项目,引进玉米收获时直接粉碎秸秆还田30万吨。

(四)鼓励开发加工产品,生产压缩板、包装箱等产品,年内力争消耗10万吨玉米秸秆。加大研发玉米秸秆深加工技术,利用现有玉米秸秆加工木炭企业,就地转化10万吨玉米秸秆。

(五)鼓励周边生物秸秆利用发电企加强玉米秸秆利用,年内至少消耗10万吨玉米秸秆。

四、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民注重环境保护,严禁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二)制定补贴政策,对充分利用秸秆的种养殖户和企业,比如秸秆还田、制作青贮、黄贮饲料、开发新产品等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影响环境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益,改善环境的一项重要有益工作,必须引起各级政府业务部门和主要领导的高度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农牧业部门及米生产及旗、县、区均要成立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设专门的办事机构,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快速推进。为此,市农牧业局决定成立由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挨计任组长的呼和浩特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分管种植业的副局长及业务科室要具体抓。协调指导全市科学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加强技术引进研发和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综合利用能秸秆等农业副产品的水平是体现一个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全市各级农牧业系统一定要站在发展首府现代农业的高度,切实加强玉米秸秆综合高效利用工作。市综合利用秸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同时将各地区综合利用秸秆水平作为年度考核各地区农牧业综合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打分排序,奖优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