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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通告

呼政发〔2020〕9号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促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首府空气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群众发现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均可向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举报,举报电话:0471-368633513314880777。

二、凡是举报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且经市农牧局审核查证属实的,每例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奖励。自核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或者现金方式发放给举报人。

三、举报信息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现场,制发虚假信息。如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四、市农牧局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