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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呼和浩特警备区
关于为从我市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发放
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的通知

呼政发〔2020〕1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市征兵工作质量,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经市政府和警备区研究,决定从2020年开始,为从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包括研究生在读和毕业)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标准

应征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每人10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6000元。

二、经费来源

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于征兵次年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土左旗、托县、和林县,市级财政承担60%,旗县财政承担40%;清水河县、武川县,市级财政承担80%,县级财政承担20%。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奖励金由应征地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新兵入伍后次年8月1日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