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字体(    )  打印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施“千企连千兵”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呼政办字〔2020〕7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千企连千兵”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千企连千兵”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0〕16号)、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退役军人厅发〔2018〕4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区作用,并调动全社会力量,更加有效做好全市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千企连千兵”三年行动,为确保工作成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总体部署下,把“千企连千兵”计划纳入到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整体规划中,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形成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

(二)广泛动员。以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为主阵地,以全市所有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为依托,以全市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军属为主要服务对象,搭建平台,构建机制,就业双选,确保“千企连千兵”计划取得实效。

(三)精准帮扶。采取“一企连一人”、“一企连多人”等方式开展结对包连活动,针对退役军人、军属就业需求和困难需求,引导帮扶企业按照“退役军人、军属能做什么,企业安排什么”、“企业有什么岗位,为退役军人、军属安排什么岗位”、“退役军人、军属有什么困难帮什么困难”“企业能帮什么帮什么”原则提供精准帮扶。

三、工作时间

2020年-2022年。

四、工作目标

三年内,建立并适时更新3000家用工单位(全市退役军人创办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列入)信息库。组织动员上述用工单位,每年帮助吸纳1000名以上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军属实现就业创业(如就业创业需求达不到1000人,按实际需求予以帮助),对失去工作能力及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采取“一企连一人”、“一企连多人”等方式开展关爱帮扶。

五、工作步骤

(一)计划制定和摸底建制阶段(2020年12月)

各旗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军属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目标、步骤和措施,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一是建立平台。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和用工单位信息数据库,构建起退役军人、军属与用人单位信息互通平台,打通退役军人就业需求与企业用人需求信息不通畅的“堵点”。

二是加强培训。积极通过采取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形式,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构建退役军人线上线下培训新模式,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

三是政策支持。扶持壮大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区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制定参与“千企连千兵”计划的企业培训、补贴、奖励等专门扶持政策,增强创业就业园区服务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的能力;引导退役军人、军属创业企业进入园区孵化,全方位帮助退役军人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军属社会捐赠活动;引导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军属就业推介、失业解困、创业指导等提供帮助。

四是帮扶就业。采取多种就业创业帮扶措施,每年提供1000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给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对失去工作能力及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采取“一企连一人”、“一企连多人”等方式开展关爱帮扶。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线上招聘平台,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0年—2022年每年度末)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要对“千企连千兵”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千企连千兵”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呼和浩特市“千企连千兵”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睿霞    副市长

副组长:赵    明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冯志宏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员:富智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燕茹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甄建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兰    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永贵    市商务局副局长

              白国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华    市金融办副主任

              吕世忠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喜林    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副局长

              白奋兵    新城区副区长

              于凌新    回民区副区长

              娜   仁    玉泉区副区长

              韩权芬    赛罕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广志    土左旗副旗长

              任   睿    托县副县长

              图   亚    和林县副县长

             张敏春    清水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月红    武川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张   瑞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处级干部

             王宝平    呼和浩特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指挥调度、跟踪督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志宏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千企连千兵”计划指挥调度、跟踪督促等工作;建立全市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和用工单位信息数据库,委托“千企连千兵”实施单位动员组织企业为退役军人、军属提供就业岗位,为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负责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活动;负责构建退役军人线上线下培训新模式,通过培训模式创新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二)市财政局:负责为推进“千企连千兵”三年行动计划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根据“千企连千兵”计划每年实际解决就业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奖补。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力资源企业信息数据充实数据库;按规定对参与“千企连千兵”计划的企业,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园孵化基地奖补等政策。负责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组织对培训合格的退役军人推荐就业。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信息数据充实数据库,并动员组织上述企业(选取10家大型企业作为引领示范)参与“千企连千兵”服务工作。

(五)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信息数据充实数据库,并动员组织上述企业参与“千企连千兵”服务工作。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从全国企业信用系统筛选3000家以上信用企业信息数据充实数据库(包括个体工商户)。

(七)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和参与“千企连千兵”计划的企业税费缴纳专门扶持政策,增强企业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能力。

(八)市金融办:负责提供全市所有金融类企业信息数据充实数据库,并动员组织上述企业参与“千企连千兵”服务工作。

(九)市国资委:负责提供监管的国有企业信息数据充实数据库,并动员组织上述企业参与“千企连千兵”服务工作。

(十)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组织本地区的“千企连千兵”服务工作;认真摸清本地区有求职需求的退役军人、军属和用工企业及用工岗位底数,建立信息库并适时跟踪更新;各旗县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认真组织完成市各相关部门分解任务的落实工作。

回民区要加大对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努力打造自治区示范性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区。

(十一)呼和浩特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负责积极发挥服务退役军人社会组织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推介、失业解困、创业指导等提供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旗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明确专人负责,重点研究,专题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活动和就业创业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实施“千企连千兵”行动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总结“千企连千兵”行动中好的做法,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使此项工作逐步提升,不断完善。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梳理汇总每月工作情况,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样表附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至市“千企连千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银全,孙川;传真:0471-3435018;邮箱:hstyjrswjjycyk@163.com。


附件:1.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千企连千兵”合作企业情况表

           2.呼和浩特市“千企连千兵”就业创业关爱需求登记表

           3.呼和浩特市“千企连千兵”就业工作台账

           4.呼和浩特市“千企连千兵”就业创业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