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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

呼教通字〔2021〕19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上线后,努力为我市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提供服务。为深入推进“云平台”的应用,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现就做好“云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性

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是市教育局结合呼和浩特市教育教学实际,集资源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云平台”操作简单,功能强大,资源丰富,既为教育管理者提供行政办公、人事等管理系统,又为一线教师提供学科教研、教学分析、同步备课等服务,“云平台”为广大师生提供优秀教学资源库,有丰富的学科资源和学科工具。

全市统一使用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可以为各旗县区教育局大量节约建设成本、维护成本、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可以上下贯通,消除信息孤岛,提高管理水平;还可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学生个性化学习。

二、大力推进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常态化规模化应用

1.认真做好“云平台”基础数据校对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学校,完成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校对工作,尤其是新生的注册工作,信息校对完成汇总后上报。

2.认真做好“云平台”应用培训工作。各地完成信息校对后,申报培训时间和内容,届时将指派专业人员到各旗县区直属学校开展应用需求培训。各地各学校要重视云“云平台”应用培训,把“云平台”应用培训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教师的基本技能来抓。

3.推进“云平台”综合应用。一是推进“云平台”常态化应用。利用“云平台”中“同步备课”“网上作业”等板块,辅助教师完成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分析等教学环节,高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二是推进“云平台”规模化应用。每个旗县区、学校(单位)、市教育局各科室要把“云平台”的应用列入年初的工作计划中,并且每年至少有两个活动是利用“云平台”开展的,如各旗县区教育局利用“平台”组织中小学开展区域联考、网上阅卷、学科评测,建立大数据,实现精准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组织开展诸如“名师网络课堂”、“教师信息化创新应用比赛”、“学生创新应用竞赛活动”等,营造人人学“平台”,人人用“平台”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考核

为深入推进“云平台”的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将每年对各地各校“云平台”应用推广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二)考核目标

各地各校(单位)积极有效完成“平台”应用推广工作,以开展活动数量和质量,平台使用率为参考点和依据。

(三)考核办法

1.“云平台”注册率

3月31日前,完成“云平台”注册。

2.        “云平台”使用率

序号

模块

名称

功能

考核办法

1

行政办公类

内部邮件

实现各类通知、新闻、邮件的发送及接收、实现文件传送,支持对新闻或通知的回复讨论,并能查看阅读情况。

每年至少利用平台发布内部通

知20条。

2

协同管理

区域办公专用系统,提供公文申请(起草公文)、流程管理、印章管理、公文设置、我的公文、我的批阅、我的历史公文、我的历史批阅以及公文总揽等功能。

每年至少利用平台发起并完结

用章流程20条。

3

资源类应用

同步备课

教师通过同步备课应用中教案设计参考平台优质教案资源,下载编辑后上传至云平台实现个性化教案资源、课堂教学使用名师课件、教学素材丰富课堂教学效果,随堂训练提供丰富同步类试题资源进行课堂教学效果检测。

每年区域内60%的教师利用平台同步备课进行教案设计。

每年区域内60%的教师利用平台同步备课进行课堂教学。

4

网上作业

教师选择输入作业内容、从本地选择附件、图标,选择学生发送离线作业,同时能够查看学生反馈、删除作业的操作。

每年区域内60%的教师利用平台“网上作业/离线作业”模块进行作业发布。

5

网上阅卷

依托该功能开展区域联考、网上阅卷以及测评分析等。

每年至少利用平台开展两次联考和网上阅卷,并在平台形成测评分析。

6

活动类

教师信息化创新应用活动

利用平台开展2个以上教师信息化活动

每年利用平台开展的教育信息化创新活动参与率达到30%以上。(参与率指区域内教师的参与人数/区域教师总人数)

7

学生信息化创新应用活动

每年利用平台开展2个以上学生信息化活动

每年利用平台开展的教育信息化创新活动参与率达到30%以上。(参与率指区域内学生的参与人数/区域学生总人数)

8

本地资源建设

区县级资源

各个旗县区组织旗县区内优秀教师建设优质区级资源

每年每个旗县区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录制本地优质资源课程不少于60节,并上传平台形成区域资源。

9

校级资源(直属

学校)

校本级组织学校优秀教师建设校本级优质资源

每年每所直属学校组织本校优秀教师,录制本地优质资源课程不少于40节,并上传平台形成校本资源。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市教育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云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要把对“云平台”的应用作为我市中小学教师基本技能纳入到教师的综合考核中。为进一步强化“云平台”应用,从9月份开始,市教育局将按月对“云平台”应用推广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到年终考核评比范围。

联系人:高靖  侯伟

技术支撑联系人:周锦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