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市四区林草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星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王勤燕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林业和草
原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安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少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云 枫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郝来宝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宝 音 办公室负责人
张春善 机关纪委书记
刘俊花 计划财务科科长
刘培丽 人事科科长
高 原 造林绿化科科长
冯 伟 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科长
张素华 森林和草原资源防护科负责人
郝利忠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王根生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科长
刘瑞军 森林草原防火科科长
曹红忠 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蔡宇明 市草原站站长
赵一凡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赵玉根 市林木种苗站站长
田秀峰 市森林保护站站长
孟克巴特尔 市林业工作站负责人
吴金泳 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人
邢永亮 乌素图实验林场场长
李世珍 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局长
云瑞峰 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局长
于长红 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局长
赵世英 市林业和草原局玉泉分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附件:《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