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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系统破坏草原林地
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农牧字〔2021〕58号    

各旗县区农牧局: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市农牧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牧系统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农牧系统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联系人:王学峰    电话:13948434111

尔墩扎玛  电话:4369548

2021年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农牧系统破坏草原林地

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呼和浩特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全市农牧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铸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配合清理整治全市农牧系统领域各类破坏林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草原林地资源,改善草原森林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生态发展“双赢”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制度,坚定不移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努力在祖国北疆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不同程度破坏草原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依规、源头治理、稳妥解决。边排查问题边查处整治,边建章立制,把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全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

——坚持统筹协作、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配合推动解决草原违规违法问题,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草原林地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农牧系统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刘月平  市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梅  花  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王建华    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吕莉华    市农牧局畜牧科科长

武占平    市农牧局饲料饲草科科长

王学峰    市菜篮子市场工作站副站长(专项工作组成员)

杨建忠    土左旗农牧局局长

刘小平    托克托县农牧局局长

云月清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局长

乔占文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李东华    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戈二平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乔银梅    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贺瑞军    玉泉区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陈  楚    赛罕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饲料饲草科,主要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及整治重点

领导小组要全面配合呼和浩特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市、县两级农牧局要积极配合工作组全面整治2010年以来全市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草原问题,特别是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仍顶风作案,无视法律法规,违规违法破坏草原、违规占用草原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两个维护”,配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小组按照全市专项工作组的要求,强化整改措施,狠抓任务落实,配合做好相关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协调机制。积极承担市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各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