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属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现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2021年5月以前发布的6份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一、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再以此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通知,及时清理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相关配套的文件,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的文件目录(3件)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失效的文件目录(3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的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发文机关 |
文号 |
标 题 |
1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呼政办发〔2017〕65号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 |
2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呼政办发〔2017〕79号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呼和浩特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
3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呼政办发〔2018〕34号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附件2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失效的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发文机关 |
文号 |
标 题 |
1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呼政办发〔2017〕21号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2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呼政办发〔2017〕26号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2年)》的通知 |
3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呼政办发〔2017〕49号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