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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呼政办发〔2021〕1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呼和浩特市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持续深化消防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的重大机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9号)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呼和政发〔20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实际,编制《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着力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破解消防机制难题、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了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保障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

消防救援队伍成功转隶。2018年12月28日,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队伍举行授衔、换装仪式,2019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式挂牌。改制转隶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训词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平稳过渡、稳中求进”总基调,一手抓中心主业、一手抓转型升级,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实现了新时代首府消防救援事业良好开局。

消防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全力推进首府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组建高层、地下、危化等7支专业救援队,开展针对性实战消防救援演练3467次,研究制定6大类力量调集处置预案。“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成功处置“2·7”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火灾、“3·21”哲里木路天然气泄漏、“3·29”联建小区爆炸、“5·9”居然之家火灾等典型火灾事故,参与处置洪涝灾害、交通事故、坍塌事故、水上救援等抢险救援任务4353起。

社会消防治理效果明显。创新“路长制”[1]“乡镇长制”[2]“三联三防三消”[3]“四横四纵”[4]等消防工作措施机制,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5]落实。常态化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检查社会单位15.2万家次,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8.5万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0余次,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7家,整改销案区域性火灾隐患2处。圆满完成中国-蒙古国博览会、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大、国庆70周年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火灾四项指数[6]同比“十二五”稳中有降,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较大影响火灾。

公共消防基础逐步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消防经费4.655亿元。新建消防站2个,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及特勤消防站、搜救犬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稳步推进。购置消防车42辆,各类器材3.96万件(套),新建市政消火栓646个,消防水鹤72座,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智慧消防”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升级接处警系统,搭建可视化指挥平台,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消防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7]活动,推动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和假期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组织社区推举“消防宣传大使”300余人,发动群众自查自改、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基础,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1个,对外开放消防站15个,组建城市志愿者服务队249支。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构建消防宣传矩阵,持续提升消防宣传覆盖面和国民消防安全知晓率[8]

(二)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挑战


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尚未完善。随着消防救援“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拓展,以消防救援专业队伍为主体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缓慢,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滞后,部分乡镇尚无消防救援力量,灾害事故专业处置队伍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尚未健全,指挥不畅、效率不高、协同不力等问题制约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专业化消防救援装备急需加强。全市“高精尖”消防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不足,缺少处置“高低大化”[9]类火灾和洪涝、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的特种车辆装备,难以满足全灾种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消防员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短缺、超期使用的根本性问题依然存在,难以满足安全保障。缺少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设施和大型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制约消防救援战斗力提升。

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仍不到位。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消防工作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层层递减、上紧下松的现象,个别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社区、农村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依然存在,“小火亡人”现象时有发生。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市城区消防站缺建率62.79%,消防站布局不合理、欠账率高、建设缓慢,中心城区建站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市城区消火栓缺建率54.36%,消防水鹤缺建率50.68%,市政消防水源建设慢、验收慢、投入使用慢、维护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尚未改变。相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还需夯实。

火灾风险隐患点多量大面广。我市城镇化率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75%,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长期积累地风险可能集中释放。中心城区改造升级、工业园区产业规模“集群化”发展、“世界乳都”“中国云谷”“光伏基地”全面建设、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市域交通网络不断优化,与之伴随的各类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新型产业加速建设,传统风险与新生风险相互渗透,现实风险与潜在风险相互交织,火灾风险防控和灾害事故救援压力持续攀升。

农村火灾防控能力亟待提升。部分农村房屋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基层消防工作弱化,村民缺乏防火意识与消防知识,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初起火灾难以有效控制。且农村范围广、村落分散,大部分村镇位置较偏、道路崎岖,消防救援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到场处置,农村防灭火能力整体偏低。

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保障不足。根据“十三五”时期消防经费投入计划,全市基本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在2016年(应达到标准测算数3526.84万元)的基础上逐年增长10%,但实际投入数未达标(见图1)。各旗县区消防经费保障不平衡,部分地区消防经费未达到标准的50%,导致消防队站、装备水平仍然滞后于城乡发展。专职消防队伍政策保障支撑不足,相关福利待遇未落实,建设经费投入不到位,队伍规模和建设质量长期处于低水平循环。


图1“十三五”期间基本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情况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尚需提升。分析研究火灾原因,由于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常识而引发火灾、造成伤亡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国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提升缓慢。多元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量体系尚未形成,一些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参与度低,公益性消防宣传严重不足。社区、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覆盖面窄、针对性不强,固定公共宣传设施建设仍待加强。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机遇

职能拓展为推动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创造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训词讲话中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队伍职能使命的拓展延伸,“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定位,将不断促进队伍执勤模式、组训方式、作战样式重塑重构重建。主力军、国家队的建设要求,将不断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发展提升。

深化改革为完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培育新动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服务产业转移升级和市场要素自由流动,迫切需要改革创新消防监管体系和治理模式,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消防法规体系,科学制定规划标准,优化完善消防监管体系,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大力提升消防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消防治理手段提供新支撑。融入首府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享共治的消防治理体系。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中,加快解决乡镇农村火灾防控基础薄弱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融入科技强国战略,应用创新驱动催生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全面构建消防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系列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呼和浩特首府城市定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贯穿于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全过程,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水平,为保障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为指引,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具体行动上,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坚持践行两个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火灾防控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诉求等动态环境的关系,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综合能力,着力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新路子。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质量消防救援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综合防控治理。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问题导向、精准防范风险、解决重点问题,以落实责任为牵引,健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防控网络,构建党政领导、联防联控、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科技支撑的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转型升级提档。紧紧围绕新时代消防救援职能使命,破立并举、守正创新,研究谋划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中长期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加快改革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稳步建设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夯实首府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科技支撑引领。推进消防科技创新,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将高科技手段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运用,强化科技赋能,以信息化推进火灾防控精准化、队伍管理精细化、应急救援智能化、公众服务便捷化,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与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和“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力量体系。实现消防工作责任体制逐步健全,城乡火灾防控水平稳步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火灾事故总量不断下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充分彰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升。

——筑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持续夯实,消防安全行业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履行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进一步健全。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防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消防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风险隐患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夯实,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体系和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全面推进,灾害救援专业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步建强。消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协同发展,综合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和救援预案体系全面建立。车辆装备提档升级,战勤保障更加有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实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建设重点推进,城乡建设改造和新建工业园、和林格尔新区开发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消防基础与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

——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渠道不断拓宽,以普及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的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普遍得到消防培训,国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显著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加强消防法制保障。结合消防机构改革转隶和消防执法改革,清理、修改、完善与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不适应的地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细则》;持续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制定出台消防地方标准;加强新颁布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各级人大对“一法一条例”执法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为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专栏2 消防法规标准修订重点

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的“双定期”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约谈及失职追责等机制。健全各级政府防火委员会并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行业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行业部门综合治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健全自主管理机制,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

创新基层管理制度。将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工作内容纳入城乡治理体系,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工作中同部署、同开展、同考评。织密城乡火灾防控“一张网”,针对社会单位,全面推行“三联三防三消”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针对社区农村,全面推行基层消防治理“四个一”工作机制10],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11],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发挥基层消防志愿者和网格员作用,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演练工作,实现群防群治。

(二)提升火灾防控治理能力

实施消防精准治理。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针对突出隐患问题,分类型制定降低火灾风险技术措施;纵深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实施重点治理的基础上分析研判本地区高风险场所和区域,开展精准治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制度机制成果;集中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将老旧场所、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12]、电动自行车、电气、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逐步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管理,公安、住建、教育、民政、卫健、文旅、商务、宗教、文物等部门组织开展年度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行业系统内推行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全面达标。


强化隐患自查自改。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加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13]建设,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14]。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自主发现、整改火灾风险隐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深化农村消防管理。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考核指标,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加强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等建设,综合考虑消防通信和消防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按照“一村一队一车一泵六人”组建农村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将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纳入农村各类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从源头抓好消防安全,减少致灾因素。

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15]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融入政府协同监管平台,分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采取实地检查和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查。深化信用监管,将消防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中国(呼和浩特)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签署部门合作备忘录,实现消防信用记录互信互任。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工作三项制度[16],落实两个保障[17],按要求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强化结果运用,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消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8],推行消防救援站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登记、消防宣传服务等工作。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开展教学式、专家式消防监督检查。

优化消防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度,推广网上申报受理、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和邮寄送达等服务措施,实现群众“零跑腿”办理。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守住消防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办理,将消防举报投诉完全纳入“12345”接诉即办平台,统一受理、分级办理、定期考核,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优化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突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城市中心区、重点开发区域、大型工业园区等地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配置。强化跨区域和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持续加大消防救援站、训练基地、装备物资、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投入。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配备结构,补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提升统型水平,实现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重点加强特种消防车辆和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配备。强化作战保障支撑,扩建综合性体能训练馆,加强消防训练设施建设,完成模拟设施训练场、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和体能训练场3类56个项目建设,

配齐器材装备。建立应急救援四级响应机制,完善消防救援预案,全面推行“三方三定三创”熟悉演练法[19],每年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消防员等级达标考核,建立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执勤训练考核体系,推动战斗力升级。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深化全员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建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结合我市典型灾害事故特点,建立地震救援、山岳救援、轨道交通灭火救援、远程供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空中救援、航空灭火救援、化工救援专业处置队,同步配齐专业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建立医疗急救分队,配齐急救人员和医疗装备器材,与专业救援队伍遂行出动。强化自治区级水域救援专业队、地震救援专业处置队、高层建筑专业处置队、危险化学品专业处置队、高速公路专业处置队建设,补齐短缺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强满足灾害事故处置需要的专业化、现代化装备。立足“呼包鄂乌”化工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圈建设,定期开展实战能力测试和演练,研究处置战法,提升化工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处置能力。

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符合建队企业全部建立专职消防站和工艺处置队,呼和浩特新机场同步建设专职消防站。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8支,升级改造乡镇专职消防队4支(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五申镇、古城镇、五什家镇),已建成的乡镇政府专职队全部投入执勤,因地制宜推动建设农村志愿消防队[20]和微型消防站[21],形成体系。各级政府要通过调剂事业编制、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等方法,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251人。社会单位要加强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夯实本单位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和水平。

专栏3 乡镇消防队建设重点


增强战勤和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平战结合、遂行保障的战勤保障体系,充实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力量,配齐所需车辆装备,储备持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的战勤保障物资,实体化运行战勤保障机构,提升大批量、成建制、长时间、全灾种任务遂行保障能力。建设战勤保障基地,升级改造旗县级储备库。建设跨区域增援独立保障物资库和模块化救援营地,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实现模块化存储和快速机动运输。建立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联勤单位生产、储备、供应、运输的优势,以签订代储、代购、运输协议的形式,实现一体化装备联勤储备保障,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联动能力。制定器材、车辆、装备供给、饮食保障等应急保障预案,配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气象灾害等专业处置及大型工程机械等综合救援装备,消防、医疗、石化、交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指挥体系,搭建消防救援队伍与多部门及其他专业力量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专业队伍、多种形式消防队之间的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加强现场指挥部指挥,提高综合协调调动水平及救援指挥的统一性、权威性。强化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统一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纳入联席调度,完善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措施,确保调度指挥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反应迅速。发挥呼和浩特数据中心优势,建立基于灭火救援“一张图”的跨区域力量调度机制,融合共享数据资源,一体合成作战。

(四)加快推进队伍转型升级

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从党的组织建设、执勤战备秩序、训练考核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和队站建设标准等方面加强正规化建设,2021年至2023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30%、60%、100%的单位按纲建队达标,形成特色鲜明、遂行高效、正规有序的正规化建设管理体系。按照“美好队站”建设标准,对全市消防站内外进行升级改造,打造首府特色新时期消防救援队伍标准营区。全面实施文化育队、文化强队战略工程,拍摄消防救援题材形象片、宣传片、纪录片,创作首府消防救援队伍队歌,形成首府特色的消防名片。

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强化人才培养激励,建立消防人才发现遴选、涵养储备、滚动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统筹建设专家人才库、专业人才库、工匠人才库,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消防专业人才。建设专业化消防监督执法队伍,重点建设新时代女子消防监督服务先锋队。强化岗位培训、业务集训、资格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全方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指战员通过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五年内有计划地培养入学15名硕士和150名本(专)科学历指战员,招聘消防文员100人,加强队伍医疗卫生、新闻宣传、财务审计、机关服务、教学训练等工作。

建立职业保障机制。建立首府消防救援队伍荣誉体系,将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各地各级表彰奖励范畴,提名、推荐消防救援队伍及指战员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和(旗)县区级评选表彰,培树在全国、全区、全市范围内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完善符合消防救援高危职业特点的保障机制,强化落实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等专门政策。逐步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各地党政干部培训、挂职范围。建立干部培养交流机制,探索畅通消防救援干部转任各地党政干部的交流渠道。

(五)强化科技应用引领发展

强化火灾防控信息化建设。建成“智慧消防”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社会化火灾防控监测预警预报系统,研发社会救援力量扁平化指挥调度App,实现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在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完善重点场所公共安全物防技防体系。深度运用消防大数据库,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监测预警,精准治理高风险区域场所。

研发应用灭火救援新技术。以消防装备无人机联合实验室开展的无人机灭火救援实战化研发成果为牵引,大力开展无人机灭火救援战术、战法创新,充分发挥无人机机动灵活、快速高效、垂直起降、空中悬停等技术优势,重点开展现场三维成像、实景指挥、横打纵投、高空灭火、物资速运、空中营救等战术战法研究,规范无人机灭火救援实战流程,创新无人机灭火救援操法。开展无人机与地面消防车辆联合作战战法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无人机的空中优势,形成立体化灭火救援作战新模式。

提升科技信息化支撑水平。融入首府“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构建5G消防生态协同平台新型架构。持续实施“科技强消”战略,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进程,推动新形势下先进信息技术与消防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鼓励消防技术领域的研究创新,促进救援装备、智能防控、应急通信、力量投放等方面的技术突破。加快构建与新时代应急救援体系相匹配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大幅提升感知预警的精准性、风险研判的智能性、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勤务指挥的高效性、公众服务的便捷性。

(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消防规划编制衔接实施。各级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旗县、乡镇消防专项规划修订、编制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农村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取水等设施。结合产业布局调整,推动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跟踪各地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开展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年度专项督查,推动专项规划内容落实落地。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市民安全需求为导向,结合灭火救援体系防控分级,快速推进消防队站及训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补齐消防水源欠账,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确保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商业密集区、物流仓储集中区等火灾高危区域规划建设消防水鹤,完好率不低于98%。利用城市更新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推动消防车通道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增加老旧小区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对全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提档升级。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科普教育基地“场馆预约”功能。加强新媒体矩阵和全媒体中心建设,强化各级主流媒体宣传,利用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为媒介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加强公共场所、社区(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敲门行动”“入户提醒”等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大优质消防题材宣传产品供给,在宣传的内容、题材、形式、手段上不断创新,针对不同场所类型、不同火灾原因、不同受众对象,创作主题鲜明、感染性强、通俗易懂的消防宣传警示教育片。持续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各地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队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文化宣传,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

深化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体系,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培训职责,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引导、规范社会力量设立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将消防专业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等技能培训。

专栏4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建设重点


第四章  重大工程

(一)消防救援力量全域覆盖工程

围绕应急救援实战需要,统筹典型灾害和全灾种、救援实训与跨区域应急救援等需要,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原则建设消防救援站、搜救犬基地,升级实战化训练基地。加强车辆器材装备配备,逐步形成满足要求、配置科学、编成合理的消防力量全域覆盖体系。

专栏5 消防救援力量全域覆盖工程建设重点


(二)消防水源保障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补齐市政消防水源历史欠账,在市城区建设市政消火栓2717个,消防水鹤74座;各旗县区建设市政消火栓382个(详情见附件2)。完善市政供水设施,推动市政消火栓与城市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立健全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大市政消防水源补建、改造力度。

(三)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工程

依托现代科技发展成果,运用AR、VR等虚拟体验和人机互动手段,建成虚拟仿真+实物仿真+互联网信息管理及科普宣传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科普教育基地,开展融入式、沉浸式宣传体验。

专栏6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重点


(四)5G消防生态协同系统工程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构建5G消防生态协同平台,实现“全域覆盖、全民协同、天地一体、全程智慧、平战衔接、内外畅通”的消防工作新生态、新机制。

专栏7 5G消防生态协同平台建设重点


(五)消防装备无人机联合实验室建设工程

与无人机领域专业公司深度合作,成立消防装备无人机联合实验室。组建无人机分队,设立多媒体模拟飞行教学室,“灭、防、管、控、搜、救、通、传”一体化装备研发室,新产品陈列展示室,保密资料档案室等专门场所,配备新型载重大、续航时间长、安全稳定性高的大型无人机,作为实战化单元的挂载平台,配齐设计、检测、开模、总装等专用设施设备。开展无人机在灭火救援领域的实战化应用研发,着力解决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装备运送和水域水下探测、定位、救援以及化工企业灾害事故气体探测、成分分析、泄漏点定位等难题,为事故处置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和技术支持。

专栏8 消防装备无人机联合实验室建设重点


第五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根据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内容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和完成期限。将贯彻落实规划情况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内容,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旗县区落实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按照消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和农村消防等工作予以保障。严格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确保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业务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政府将重大项目建设经费(详情见附件3)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救援装备的建设、采购、维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三)加强规划统筹

以实施重点项目为载体,推动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按照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发展“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使用”的工作要求,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救援装备列入各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安排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时,应根据消防规划内容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其中统筹实施;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四)加强政策支持

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同步出台相配套的标准和管理规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规划任务有效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和消防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引导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推进规划落到实处。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多种消防力量发展、消防组织机构建设、基层消防经费投入等方面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重大工程实施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消防用地、落实税费减免、加快部门审批等政策支持。


附件:1.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期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规划表

      2.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3.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事业重大工程专项经费规划表

      4.相关名词规范释义

      5.规划依据


附件4  相关名词规范释义

[1]“路长制”:全称“路长责任制”,是指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深入推进消防隐患整治、强化消防违法查处、完善消防设施、改善消防治理环境等全方位综合治理的制度。

[2]“乡镇长制”:又称“乡镇长负责制”,乡镇长负责主持本乡镇人民政府的消防监督工作,结合乡情村情,不断大力发展消防事业。

[3]“三联三防三消”:三联即通过大数据、云平台、5G等信息化手段,搭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大队(消防站)、社会单位三方互联互通的可视化网络,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应急响应的扁平化调度指挥体系;三防即在火灾防控中实现市场自律抓源头防控、政府监管抓综合防控、社会监管抓精准防控三项举措;三消即快速反应抓自控自消、联勤响应抓互助互消、高效处置抓专职专消。

[4]“四横四纵”:“四横”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建立四级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即:市政府、旗县区政府、街道办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四纵”是从管理部门、监管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集团)管理构建四条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即:管理部门、监管部门、行业系统、社会单位。

[5]消防安全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6]火灾四项指数:接报火灾数量、火灾死亡人数、火灾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

[7]消防宣传“五进”: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简称“五进”活动。

[8]国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包括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两个一级指标,通过计算机抽样调查统计。一级指标又细分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知晓率、对家用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等的检查习惯等10个二级指标。

[9]“高低大化”: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石油化工企业。

[10]基层消防治理“四个一”工作机制:一个志愿者组织、一支消防救援先锋队、一张信息网、一块宣传屏。

[11]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网络资源,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力量,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位,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实现城镇社区、村庄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12]“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13]“四个能力”:社会单位必须要有“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4]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单位里掌握单位消防安全情况、懂消防安全管理、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处置程序的人员。

[15]“双随机、一公开”: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6]火灾调查工作三项制度:火灾调查工作考评考核制度,火灾延伸调查工作规则,火灾调查协作制度。

[17]两个保障:基础保障,火灾调查人员权益保障。

[18]消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消防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消防执法公示制度。

[19]“三方三定三创”熟悉演练法:“三方”即重点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大队、中队,三方要合理制定“六熟悉”和实战演练方案;“三定”即定岗、定位、定火情;“三创”指创新技术手段、创新战法、创新安全保障,依托信息化建设,打信息化条件下的灭火救援战斗之仗。

[20]志愿消防队:志愿、无偿从事灭火救援的志愿服务组织,包括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以及由乡镇政府、社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建立的从事灭火救援等自防自救工作的各类消防组织。

[21]微型消防站: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附件5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改)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7.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8.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

9.《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

10.《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2010年修订)

11.《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0〕29号)

12.《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