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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呼政办字〔2021〕9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

(2021—2030年)

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量水而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稳定增加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首府农牧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升粮食产能为主要目标,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农田生态建设与项目管理相结合,从突出问题入手,加大农田保护治理力度,在建设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技术,促进农田资源永续利用,农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持续提升。

(二)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的原则。将绿色高标准农田、数字高标准农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统筹,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进行试验示范,重点突破、试点先行,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模式。

(三)坚持因地制宜,种养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种养结合、以种促养”农牧循环发展模式,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饲草料基地建设相结合,为社会牧场提供优质饲草料基地,为全市打造以乳业、草种业为核心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奠定基础,促进首府农牧业联动发展。

(四)坚持农民自愿,建管并重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工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项目建设和工程管护机制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要及时移交管护主体,规范办理移交手续。

(五)坚持集中集约,规模经营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达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便于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粮食产能,结合实际,要求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三、建设任务

(一)2021年建设任务51.2万亩,其中旱作高标准农田1.2万亩。

(二)2022-2025年计划实施214万亩,其中新建37万亩,改造提升177万亩。2022年计划新建37万亩;2023-2025年每年改造提升59万亩;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14万亩。

(三)2026-2030年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以提升耕地地力质量和改良盐碱地为主,同时每年新建2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达到324万亩。

四、建设目标

(一)通过项目实施,达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增、四控、七配套”的标准,“两增”即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粮食产量增产10%-20%,农民收入亩均增加300元左右;“四控”即控水、控肥、控药、控膜,高效节水滴灌平均节水40%以上,衬砌渠道灌溉平均节水15%左右,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逐年递减,实现负增长;“七配套”即田、水、路、渠、林、电、技综合配套完善。

(二)投资计划:新建项目计划1500元/亩,除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市、旗县区按1∶1比例配套,各项目旗县区就配套资金做出承诺,与市财政局签订责任状,2022年,市本级配套资金8000万元(216元/亩);改造提升项目计划1000元/亩,除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共同配套。同时,按照年度建设任务,由项目旗县区按10元/亩的标准安排管护费用。

五、建设内容

(一)新建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技术标准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的保持、科技服务和建成后的管护等。

1.土地平整

清理外运农田内多余的田埂、土丘;清理人为或自然因素形成的影响机械化作业的废弃渠道、道路、枯树、闲置临时建筑物和垃圾杂物;治理主要道路两侧耕地中荒滩空地、沼泽地、低洼积水;对于分散在田间的坟头,尊重当地风俗,选择合适的空地建小型公墓集中收纳,统一管理。

2.土壤改良与培肥

一是农艺措施,主要有增施有机肥、上膜下秸、秸秆还田、暗管排水、种植绿肥等,二是工程措施,主要有排灌工程,使土壤中的盐分能及时排出,降低盐渍化耕地的盐分;三是生物、化学措施,加入脱硫石膏、土壤改良剂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耕地的有机质含量提高0.1-0.3个百分点,耕地质量提高0.3个等级。

3.灌溉与排水

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微灌、滴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和配套安装用水计量及计费设施工程等。水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合理使用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排水工程应满足农田排涝、防治土壤盐渍化等要求。

4.田间道路

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以砂石路面为主,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宽度为3米-6米,生产路宽度不大于3米,田间道路布局要因地制宜,适应农业生产作业的需求,田间道路的通达率平原地区应达到100%,丘陵区不低于90%。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等。有效防治一般性自然灾害对农田的损害,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90%。

6.农田输配电

农田输配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和变配电装置。

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要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是灌溉与排水工程配套的动力设施,其负荷应满足灌排设备正常工作需要的动力。

7.科技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推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技术管理水平。

(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

农田内人为或自然因素形成的影响机械作业的土丘、多余田埂、废弃沟渠和道路,以及枯树、闲置的临时建筑物清理,农户耕地交界处形成的田埂铲除,适应规模化生产经营。

2.土壤改良

采取农业措施和工程措施对耕地地力质量下降的农田进行地力培肥改良。

3.灌溉与排水

对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的砼衬砌渠道进行修复,同时配套完善渠道附属设施、建筑物;对田间高效节水滴灌系统以及其他节水灌溉模式的管道、设施、配套建筑进行更换修缮。

4.田间道路

对不能满足生产耕作需要的田间道路、机耕路进行修复,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补植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损毁的农田防护林。

6.农田输配电

对不符合条件的农电设施进行扩容、修缮和配套。

7.科技服务

增加农业智能化服务设施。

通过以上工程内容的实施,建成田、水、路、渠、林、电、技配套完善的高标准农田。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两增、四控、七配套”的建设标准,落实“十个集中”的具体实施举措,即集中组织、集中土地、集中力量、集中项目、集中资金、集中调度、集中施工、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验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市、县两级要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二)规范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项目入统及投资报送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严禁未经过申报审批流程的项目进行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程、规范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标准。

(三)生态优先,推进节水灌溉。项目设计、建设、使用全过程要统筹兼顾当地水土保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坚持节水优先,开展以高效节水灌溉为核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节水农业、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相融合,实现首府农牧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承担项目的旗县区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专班,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任务,明确职责,不折不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强化督导检查。由市农牧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区进行指导督促,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建立调度台账,各项目旗县区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统筹建设资金。提高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标准,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提高建设标准。鼓励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以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工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附件:1.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2.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2022—2030年)

附件1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贺海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守冀    副市长

成  员:刘健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利滨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燕    市发改委主任

赵英杰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东  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焦  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利平    市水务局局长

刘月平    市农牧局局长

曾令鸣    市审计局局长

金少琳    市林草局副局长

甄建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利民    土左旗代旗长

高  正    托县代县长

高  峰    和林县代县长

陈呼日查  清水河县代县长

哈  达    武川县代县长

刘照江    新城区代区长

赵燕茹    回民区代区长

王志强    玉泉区代区长

李玉蛟    赛罕区代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农牧局副局长张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工程质量组和资金保障组,工程质量组组长由张志林担任,资金保障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赵英杰担任。办公室负责抽调相关人员,指导各项目旗县区的具体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2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

(2022-2030年)

单位: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