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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呼市监发〔2023〕45号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的工作理念,坚持扶持发展与依法规范并重,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及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企协同、消费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全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坚持协同观念,筑牢监管基础

(一)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按照业务归口、线上线下职责统一原则,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指导意见》,建立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制定一体化监管权责清单,推动实现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线下监管和线上监管的有效融合。

(二)强化协同监管。健全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机制,努力构建高效协同的跨部门监管格局,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合惩戒的目标。着力构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电商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电子商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落实法规制度。继续宣传落实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的《网络交易监测暂行办法》《互联网平台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网络交易数据合规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平台合规管理指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四)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技术支撑。继续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五级贯通系统”和“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努力推动各业务部门从注重线下监管向善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转变、从注重履行自身职能向促进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转变。指导各旗县区局利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五级贯通系统”和“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线索核查处理,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测线索办理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网络交易监管的精准性和效能性。

二、坚持数字化驱动,强化监管效能

(一)依托监管平台加强智慧监测。用好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五级贯通系统”和“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开展并加强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库建设,认真落实各项监测任务,规范监测内容、流程、要求,提升监测效能。针对元旦、春节、“6·18”“双11”等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要领域,部署开展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对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局下发的监测线索实行核查、处置、反馈闭环管理,突出线索处置的有效性,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二)强化网络监管执法。部署开展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网络传销等破坏竞争秩序和违法行为,努力在网络大要案线索发现、案件查办上有新突破。持续聚焦网络直播,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用好行政指导,督促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人员守法合规经营。

(三)继续推进网络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突出问题导向,结合网络监测、案件信息、投诉举报等相关数据,探索开展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增强监管科学性和靶向性,按计划高标准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推进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规范平台经济发展

(一)强化平台合规建设,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定期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状况调查,整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平台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突出问题,强化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运行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开展2023年网络交易领域助企惠民专项行动。按照“服务走在监管前”的理念,通过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调研摸底、问题梳理,帮助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经营中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

(三)加强政企合作。对接区内外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充分利用区内外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资源、技术优势,了解平台需求,促进双方在数据信息共享、网络监管协作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促进我市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加强与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的沟通合作,引导其更好地发挥自治、自律作用。

四、坚持开展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一)创新监管理念。支持各基层局积极开展有关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市场新业态的研究,以及监管与服务模式试点工作,通过合规指引、标准化体系建设等举措,切实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能力。

(二)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广落实《区外电子商务平台驻区服务联络卡》制度,充分掌握平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的新型监管模式,更好地服务广大平台企业,促进我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三)创新监管手段。重点以新型网络商品抽检工作为抓手,围绕各地党委政府关心、广大消费者关注的各类网络交易商品开展“网购商品全程守护行动”,营造更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优商品和服务。

五、全面落实网监职能,强化商品交易市场及合同监管

(一)扎实做好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月子护理、运动健身、摄影服务、医疗美容等新领域、新业态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重点检查,严查违约责任不对等、定金罚则不合理、排除消费者解释权等“霸王条款”。加大推广使用已经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引导广大经营者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研究制定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二)依法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行动。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文物、旅游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密切关注拍卖市场风险隐患,依法加强包括网络拍卖在内的拍卖活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拍卖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