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
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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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
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8〕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实施方案》《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青贮玉米等饲草料作物种植,加快推进我县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广玉米全株青贮新技术,提升奶牛牧场饲养水平,实施种养一体化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改饲试点旗县补贴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粮改饲试点旗县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思路、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思路。紧紧围绕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在奶牛养殖业高度集中的乡镇推进青贮玉米规模化种植和订单收购利益联结方式,按照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大力推广玉米高产创建,降低奶牛养殖成本,走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结合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带动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效增收。

(二)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示、公正原则。粮改饲试点项目要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对享受补贴的奶牛养殖企业、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内容进行公示,确保补贴对象、标准、程序公正合理。

(三)目标任务。2018年,自治区农牧业厅下达我县粮改饲收储面积5万亩,收储量15万吨。

二、实施范围、条件、地点

(一)实施范围及地点

实施范围:选择在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大、奶牛养殖集中、机械化收储条件好的乡镇实施。

实施地点:城关镇、盛乐镇、巧什营镇、舍必崖乡、大红城乡、经济开发区。

(二)实施条件

在实施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的22家奶牛牧场集中实施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

三、补贴内容、补贴方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内容。补贴资金用于全株青贮玉米收储。

(二)补贴方式。由于今年收储量和补贴资金有限,根据牧场奶牛实际养殖数量,确定青贮玉米收储数量,采取先储后补,按比例进行补贴。

(三)补贴对象。奶牛规模化养殖企业、奶农专业合作社。

(四)补贴标准。由县农牧业局、财政局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青贮量按比例确定补贴数量,补贴范围50—60元/吨。

四、实施程序

(一)分解任务目标。县农牧业局与各奶牛养殖企业签订收储目标任务承诺书,将收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奶牛牧场。

(二)实行订单收储。奶牛养殖企业与玉米种植公司、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签订青贮玉米收购合同,并将签订的收购合同报农牧业局备案。

(三)做好收储工作。奶牛养殖企业按时做好收储工作,配备地磅电子秤、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做好每天收储台账和记录等相关工作。负责收储的专业人员将每天的收储公司名称、亩数、收储量、收储价格、收储方式(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市场化收购)等信息上报农牧业局。

(四)核查验收。县农牧业局要成立工作组,指导各牧场开展收储工作,逐场逐户认真核实青贮种植面积、收贮数量、收购价格等内容,督查收储情况,指导牧场健全台账,对收储数量等内容进行汇总后上报,并在汇总表上确认签字。

(五)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先储后补”方式,县农牧业局安排核查人员核定青贮种植面积、收贮青贮玉米重量等信息工作,核定的青贮玉米收储数量须经供需双方及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通过自种自贮的奶牛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需经法定代表人、村三委会人员及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实无误后,在政府网站或其它途径进行公示。确认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政专户拨付补贴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统筹

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成立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自治区粮改饲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政府一把手签订粮改饲目标任务落实承诺书,县农牧业局是补贴项目实施的具体承担单位,要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结账”的全程管理制度,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在收储期间每周上报收储数据信息和进展情况。

(三)强化精准管理。农牧业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8月20日前在《粮改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受益养殖场户和收储主体基础信息录入工作。8月起按照及时、准确、完整和精准到养殖场户的要求,每周上报收储数据信息。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受益对象明确、种贮地点清楚、补贴数量精准、款物台账详细”,并保存必要的项目影像资料。

(四)强化绩效评价。县农牧业局根据《自治区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评表,于10月底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农牧业局。11—12月份迎接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呼市农牧业局的绩效考核。

(五)强化技术指导。县农牧业局要组织奶牛养殖企业负责人、收储数据报送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熟练粮改饲数据信息报送和档案整理工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乳业和饲料、草原、改良、农机等技术推广单位,深入奶牛牧场、青贮玉米种植地开展现场指导服务,推广玉米高产技术,加大青贮玉米收储专用机械的推广力度,提高奶牛牧场收储效率和青贮质量。组织大型农机收割公司、种植企业(种植大户)以及奶牛牧场等多部门联合举办青贮玉米收储现场会,加大国家粮改饲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奶牛牧场和青贮玉米种植企业对粮改饲政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我县粮改饲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区粮改饲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六)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粮改饲惠农政策的宣传报到,大力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收储工作做的好,收储机械化程度高,按合同完成收储任务,又能及时兑现农民的青贮收购款的奶牛养殖企业进行专题报到,推广青贮玉米收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对承担社会责任信誉好的养殖企业给予积极报到宣传,形成推进粮改饲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利音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郭文俊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常凤鸣  县农牧业局局长

            云利平  县审计局局长

            沈瑞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渊江  县农牧业局副局长   

            马俊威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永伟  盛乐镇人大主席

            云  龙  巧什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平  舍必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支元  大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有生  经济开发区产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常凤鸣(兼),办公室副主任李渊江(兼),负责粮改饲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补贴资金发放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奶牛养殖企业收储数据信息、项目影像资料等档案管理。


和林格尔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草规模化种植,加快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玉米青贮新技术,提高奶牛规模化牧场的饲养水平,实现提质增效。按照《内蒙古粮改饲试点旗县补贴工作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粮改饲试点旗县补贴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原则,大力推进粮改饲工作,促进全县种植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农民增产增效增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粮改饲长效推进机制。

二、试点范围及实施地点

实施范围:在实施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的22家奶牛牧场集中实施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

实施地点:盛乐镇、城关镇、舍必崖乡、巧什营镇、大红城乡、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目标

(一)任务目标。2018年,自治区农牧业厅下达粮改饲收储面积5万亩,青贮玉米收储量15万吨。

(二)质量指标。大中型奶牛养殖场收储量占总量比例90%以上,全县订单收储量占总收储量比例80%以上。

(三)经济效益指标。种植优质青贮饲草料,亩均纯收入较种植籽粒玉米提高10%以上;使用全株青贮玉米饲草料较未使用相比,奶牛单产提高0.5—1吨。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全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报上级农牧、财政部门备案。

(二)落实收储任务。收储任务全部落实在奶牛规模化养殖场。

(三)数据汇总核实。8月20日前在《粮改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受益养殖场户和收储主体基础信息录入工作。9月起按照及时、准确、完整和精准到养殖场户的要求,每周上报收储数据信息。

(四)检查指导收储。工作组要经常深入奶牛牧场检查指导青贮玉米收储工作,做到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五)开展自查自评。收储结束后,根据“粮改饲绩效评价指标”,按照时间进度情况逐项逐条对照,开展自查自评。

(六)接受绩效考评。粮改饲工作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接受上级部门绩效考评工作。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组织宣传准备阶段(6月份)。县农牧业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奶牛养殖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全县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收购数量等基本信息。要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宣传国家粮改饲补贴政策,推行订单收购青贮玉米,使规模化牧场与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模式,为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二)制定方案阶段(7月份)。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与奶牛牧场收储主体签订协议书,落实收购任务。

(三)数据信息核实录入阶段(8月份)。8月份启动粮改饲收储进度周报工作,核实收储养殖企业信息,8月20日前在《粮改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受益养殖场户和收储主体基础信息录入工作。8月起按照及时、准确、完整和精准到养殖场户的要求,每周上报收储数据信息。

(四)收储阶段(9月—10月15日)。收储青贮玉米阶段实行周报制度,各牧场将每周收购青贮玉米面积、青贮量等信息汇总后上报县农牧业局,农牧业局再通过《粮改饲管理信息系统》报上级农牧部门。

(五)核实汇总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县农牧业局对各牧场收储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将所有纸质、电子、影像等资料归档,对各牧场收储情况进行验收,把汇总资料牧场备案一份,县农牧业局一份,牧场负责人和业务员、农牧业局工作人员在验收表格上共同签字确认。

(六)资金拨付阶段(11月份)。县农牧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申报、审查、核实、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将补贴资金通过专户拨付到收储单位账户。

(七)工作总结阶段(12月份)。对粮改饲试点项目上报工作进度和工作总结,提出工作建议和经验做法。

(八)绩效评价阶段(12月份)。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迎接上级农牧部门考评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

在县粮改饲试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粮改饲项目资金要求,成立专户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审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监督考评工作。县农牧业局要抽组专人全程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奶牛养殖企业是否与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收购合同,收储任务、收购价格、信息数据及影像资料等内容,发现弄虚作假要进行严查,取消粮改饲补贴,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