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王利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和党干〔2018〕29号)、和林格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利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和人常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王利星等二十名同志职务任免通知如下:
王利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惠勇同志任县环保局局长;
郝永旺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宏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小光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龙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军同志任盛乐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盛乐经济园区经济计划发展局局长职务;
胡晓龙同志任盛乐经济园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窦全文同志任盛乐经济园区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志利同志任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文俊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瑞明同志县环保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军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铭同志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利明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热同志县林业局防火办主任职务;
免去贾建平同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常天贵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宝生同志盛乐经济园区农牧业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菊颖同志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