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春节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限
2月5日—3月6日(农历正月)
二、重点整治范围
1.把握一个“凡是”。凡是村民自家院外放置的生产、生活废弃物全部予以清理,主要包括随意堆放和积存的柴草杂物、沙土堆、砖(瓦)块堆、粪堆等各类垃圾。
2.做到一个确保。对可利用的秸秆、玉米芯、葵花饼、木材等农林副产品和机械零部件等生产用具,确保整齐堆放到自家院内。否则坚决予以清理。
三、配套措施
1.乡镇、村全民动员,广泛发动,组织机械设备、发放编织袋等方式,形成清理卫生氛围。
2.未脱粒的玉米棒等农作物果实,若需晾晒,要在合理的地方堆放,不允许占用、堵塞道路等公共空间。今后,各村可规划建设“场面”(晾晒场),集中进行晾晒。
3.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猪、牛、羊、鸡、鹅、狗等不得在村内散养,乱窜乱跑。
4.村里集中收集垃圾,由乡镇统一在沟壑、深坑等固定填埋处进行倾倒,并确保覆土填埋,不裸露在外。今后在配齐焚烧炉等垃圾处理设备后,统一焚烧处理。
5.对公路沿线树坑、排水沟、田间地头等可视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排查,一旦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塑料薄膜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处理。
6.对乡镇所在地、商贸集镇等人流量大的村庄,进一步规范商家促销、广告设置、摊点摆设行为,严格查处占道经营行为,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督促检查。爱卫办、政府督查室、农牧业局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一一登记拍照,及时在微信群进行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垃圾清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春节期间村庄卫生清洁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考核评比。建立农村环境卫生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半年一观摩、年终全面总结的考评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包村卫生责任制和年度奖惩兑现制,推动村庄环境卫生“工作有人抓,垃圾有人管,落后有人罚,先进有人奖”。
3.构建长效机制。利用春节期间村庄清洁行动的契机,通过督促检查、评比示范、奖惩兑现、村规民约、经费保障等手段,建立起村庄卫生清洁常态化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环境整洁、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