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和林格尔县扶持奶羊产业发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林格尔县扶持奶羊产业发展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乳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着力构建现代奶羊产业发展的新型产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使奶羊产业成为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又一最具增长潜力的新领域,经研究,特制本方案。
一、发展思路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乳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立足我县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依托我县奶业发展优势,通过企业自建、股份制合作、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奶羊养殖基地,做大做优羊奶源示范牧场,做大做强羊乳加工龙头企业,将我县打造成自治区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使奶羊产业成为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着力点,使羊奶加工乳品产业成为带动我县经济发展的又一增长极,进而实现多产联动、三产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2019年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奶山羊养殖场10处以上,存栏达到3万只以上;未来全县形成30万只奶山羊养殖规模,打造全自治区奶山羊养殖大县。
三、建设运营模式
(一)企业自建示范牧场:由龙头企业选址建设养殖规模化示范奶羊场,运用科学养殖技术,培育产奶量高的优质奶羊,打造现代养殖、育种扩繁示范牧场,为全县奶羊养殖作出示范效应。
(二)股份制公司合作牧场:鼓励有养殖设施用地和资金实力的企业与龙头企业入股合作,建设规模化奶羊养殖场,按照股份制运营管理。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牧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建设规模化奶羊养殖场,因地制宜组建奶羊养殖合作社。本着利益联结、共享共赢的原则,发展乡村带动优势产业,带动农民增收。
四、扶持条件
(一)为了确保奶羊养殖科学化、标准化,符合绿色环保发展要求,在建设奶羊标准化养殖场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同步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达到环保建设要求,从源头上提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二)养殖场选址要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定要求。
(三)享受扶持的奶羊场在建设和饲养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农业设施用土及环保等相关要求,并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环保部门备案、发改批复、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手续和证件。
五、扶持政策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化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进口奶羊补贴。
(一)建设规模与扶持标准。每建成并购进存栏5000只以上奶羊场1处,补贴300万元;每建成并购进存栏3000只以上奶羊场1处,补贴200万元;每建成并购进存栏1000只以上奶羊场1处,补贴1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标准化圈舍建设、机械化挤奶和TMR设备购置、粪污处理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对1000只以下规模的养殖场,根据奶山羊产业发展另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二)良种引进补助标准。支持奶羊公司从国外引进良种奶羊,建立种羊繁育基地,开展良种繁育和人授精技术推广,按购入价的30%给予补贴;从国外引入种羊胚胎每枚补贴200元;从国外直接引入奶羊种羊冻精每支补贴30元。从国内购买奶羊种羊、胚胎、冻精不予补贴。
(三)人工授精站和羊奶检测化验点补助标准。每个奶羊场建成一个人工授精站并配套羊奶检测化验室,配套相应的采精、检化验仪器设备等,每处补助5万元。
(四)奶羊保险扶持标准。为提高奶山羊养殖项目抗风险能力,积极争取将奶山羊纳入养殖业保险范围,按保险费50%的比例给予养殖场投保补助。
(五)积极争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向奶羊基地建设倾斜,发展乡村羊产业。
(六)保障各项技术服务。优先提供国家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检疫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六、补贴程序
(一)前期申报。新建设奶羊养殖场必须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与县政府认可的县域内奶业加工龙头企业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取得合法的养殖业用地等相关手续的农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进行申报,根据土地面积确定奶羊场建设规模,建设图纸需经过县农牧部门把关,并经所在村、乡镇(开发区)审核同意后,填写表1《和林格尔县奶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表》,报县农牧局备案。
(二)审核把关。农牧、发改等部门要对申请纳入补贴范围的养殖场建设主体进行把关,建设主体要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方可纳入范围,并经过实地核实购羊只数、引进种羊票据、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纳入建设补贴范围,防止虚报、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三)奶羊场建设。不同类型的建设模式标准和设计图纸,按照设计规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程验收。购进基础母羊投入养殖后,由农牧局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成立验收专家组,经所在乡镇(开发区)、农牧局、发改委等部门共同验收后,报农牧局备案纳入补贴范围。验收合格的填写表2《和林格尔县奶羊标准化养殖场验收表》。
(五)资金拨付。经过验收的奶羊标准化养殖场,由农牧局统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拨付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奶羊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奶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人大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确保产业稳步推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扶持奶羊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领导力量、组织保障、政策措施上全力推进奶羊产业发展,形成推动奶羊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发展奶羊产业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引导农民就地创业就业工程、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摆到突出位置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好奶羊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努力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合力。农牧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做好生产组织、技术推广等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扶持奶羊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奶羊产业实用技术研发、推广、培训方面的支持力度;金融、国土、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从金融保险、土地使用、道路建设、水电设施配套等方面积极支持奶羊产业发展,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推动产业发展的机制。
(三)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抓奶羊产业的责任,层层分解奶羊产业发展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将奶羊产业发展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舆论宣传。注重发挥新闻舆论宣传引导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奶羊产业发展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奶羊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表1
和林格尔县奶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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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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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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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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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 规模 |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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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 具备条件 |
1、养殖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有关要求,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符合环保要求。 2、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有符合国家相应的土地使用手续。 3、距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其他养殖场1000米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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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建设 内容 |
占地面积: 亩,投资: 万元,建设羊舍面积: 平方米,饲料库面积: 平方米,办公宿舍: 平方米,兽医室及消毒室: 平方米。 附属环保设施建设面积: 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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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 乡镇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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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表2
和林格尔县奶羊标准化养殖场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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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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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建设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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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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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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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
新建标准化羊舍面积: 平方米,饲料库面积: 平方米,办公宿舍: 平方米,兽医室及消毒室: 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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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环保设施建设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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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奶羊数量及养殖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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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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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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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部门(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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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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