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和林格尔县“十四五”期间“种子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十四五”期间“种子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引导和支持企业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的原则,坚持企业改制上市挂牌与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逐步形成“培育孵化一批、辅导申报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梯次格局,力争“十四五”期间新挂牌上市企业1—2家。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按照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自治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计划》(内上市办〔2020〕1号)总体安排,结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目标、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发展潜力和上市意愿等因素,集中挖掘培育一批“种子企业”,建立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形成梯队培育模式,实施动态分层管理。将入库企业划分为A、B、C类,其中A类为已在自治区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或完成向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申报材料的企业;B类为已启动上市工作,与券商签订首发上市辅导或财务顾问协议的企业;C类为符合产业政策,达到一定规模、有上市意愿,通过孵化培育后有望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上市的企业。库内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滚动补充。
(二)分类指导推进企业挂牌上市
1.全力推进A类企业挂牌上市。一是紧盯A类企业上市进展,充分发挥县领导包联机制作用,强化衔接协调、统筹调度,打通服务企业上市“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企业筹划上市前进行可行性分析、企业操作上市过程中处理疑难问题、企业上市申报后进行预沟通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借助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线条等专业力量协助企业处理上市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2.加快B类企业报辅进程。积极跟进B类重点企业申报辅导进展,持续做好跟踪服务。一是破除企业申报障碍。重点围绕企业上市面临的困难问题,开辟“绿色通道”,通过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直通式、定制式办法措施,对企业上市涉及到的审批事项或者出具证明文件等事宜,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按规定限时办结。特别对企业上市必要的守法证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应开尽开”的原则出具守法证明。二是依法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企业股改上市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股改上市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对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支撑的问题,按照尊重历史、解决问题、有利于企业发展上市的原则妥善处理,确保不留后遗症。三是提高上市辅导能力。财政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协调市金融办等上级部门,从证券、法律、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和银行、保险、股权投资等金融机构中挑选业务精英,组建我县上市专家团队,或利用市上市专家团队,为企业把脉问诊,助力企业加快报辅进程。
3.精心培育孵化C类企业。重点关注C类企业上市需求,着力开展孵化培育工作,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发展。一是财政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要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及证券机构等加强沟通对接,建立长效沟通机制,为库内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扶持。二是支持企业进行规范股改,避免出现“为了股改而股改”的情况。按照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改制成本、确保企业股份制改造有效性的原则,加快推动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建议企业聘请证券公司制定股改方案、由具备上市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股改进行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股改流程,提高股份制改造质量,满足上市对于股改的合规性要求。三是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调研指导,定期开展上门服务,宣讲资本市场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强化资本市场法治意识。
(三)增强后备企业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
1.强化二级联动服务。一是充分利用市金融办业务优势,发挥市、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合力,实时掌握并有效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障碍。二是对于企业存在问题中涉及我县各部门事权的,由各单位协调解决。三是超出县本级职能权限范围的,由县政府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2.强化金融服务。一是牵头银行定制服务。推进商业银行服务企业上市功能,探索实施推进企业上市牵头银行和主贷银行服务机制,牵头银行和主贷银行协同建立投贷联动服务模式,对企业给予差异化信贷及股权投资支持,有效满足企业上市前期资金需求,陪伴企业发展壮大。二是专业机构专项辅导服务。用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力量,组建上市联合工作组,为企业科学制定上市进程表,帮助企业明确上市场所、上市路径、阶段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引导未股改企业按照上市标准开展股改,完成股改的企业加快进行辅导备案和递交申报材料;对证券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通报,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业绩突出的中介机构团队进行通报表彰,对服务差的中介机构团队及个人列入负面清单。积极对接市金融办,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举办路演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提升投资机构关注度,为下一步企业上市奠定基础。三是股权托管融资服务。依托区域股权市场开展的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服务,为企业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开展“股权托管+信用贷款服务”。四是投贷联动服务。支持金融、投资机构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债券发行、银行贷款综合融资服务,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
3.强化法律服务。一是咨询服务。依托区域股权市场,协调证券公司律师团队及律师事务所提供上市后备企业法律服务,对重点后备企业在上市进程中涉及的内部规范及运作问题,由专家提供一对一诊断,厘清企业上市前期法律障碍并予以指导。二是培训服务。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合规培训,指导企业了解资本市场法规及上市操作实务。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重点企业上市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推进重点企业上市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跟踪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推进企业挂牌上市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重点部署,制定本地区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出台明确的支持政策和意见措施,全程跟踪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县支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服务措施,以及已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优秀案例。财政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每年要组织重点拟上市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工作,提供全链条、多方位、专业化的培训、咨询和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
(四)严格考核督办。加大对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考核和督导力度,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目标明确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