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林格尔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意愿,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着力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居惠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突出地位,立足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坚持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级推进的原则。对老旧小区进行基础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相应增加停车设施、“适老化”、充电设施等整治改造内容。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老旧小区现状问题和居民需求,分类施策、一区一案,力求改造方案科学精准、简便易行,设计方案功能复合、彰显特色,根据各小区建成年代、现状不同,结合现场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先民生后提升”原则,做到既符合改造程度又要让群众满意。先易后难,先从问题突出、基层组织战斗力强、群众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做起,示范引领、梯次推进。
(四)改管并重,注重长效。坚持改造提升与长效管理同步同频,做到前期改造提升和后期物业管理无缝衔接,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三、改造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城关镇要全部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和2005年前建成的失修失管严重、公共设施落后、居民要求改造意愿强烈且积极参与配合的老旧小区。具体规划时间为“十四五”前两年,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十四五”后三年,重点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力争“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补齐城镇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二)目标任务
根据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其中,基础类主要包括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供热、消防、安防、道路、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光纤入户、架空线路规整(入地)和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主要包括拆除违章建筑、新建(改建)建筑节能改造、物业用房、充电设施、居民活动室、警务室、无障碍设施、健身器材、绿化美化、智能快件箱、家装电梯,以及小区内或周边绿化照明、停车场、文化休闲设施、体育锻炼场所、适老设施、电力增容等。提升类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具体改造内容可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和县财政综合能力确定,做到“一小区一方案”。
四、资金筹措与项目审批
(一)资金筹措
老旧小区改造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缺口部分可通过财政补助、居民、管线经营单位、市场等渠道筹集。鼓励引导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改造。财政评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评审,确保改造资金能够安全、高效、合法使用。
(二)项目审批
老旧小区改造要结合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切实简化立项、用地、规划、建设、图审、验收等手续。老旧小区改造中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没有改变主体结构的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土地、规划可进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调度指挥、监督管理和考核督办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特成立和林格尔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剑青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 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高 展 新店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借调政府办公室)
巴林军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晓旭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魏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王茂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银良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徐国惠 呼和浩特市供电局和林格尔分局局长
郭连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付伟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林贵 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明升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薛江兼任,工作人员从住建局相关业务股所抽调,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格局。
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及统筹管理、摸底调查、项目实施管理、年度改造申报,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可研、初设的批复,牵头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计划等工作,做好年度改造项目储备工作。
工信局负责协调老旧小区内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线路整修规范、规整入地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筹措改造专项资金,积级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改造资金年度预算编制以及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手续。
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体育、健身器材配备等工作。
供电局负责老旧小区电力配网和电力线路入地或架空线路的规范整治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配合老旧小区内私搭乱建的拆除、清理执法等工作。
环卫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垃圾分类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等。
供水、热力、燃气公司和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成立专班,按照县政府要求,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老旧管线的规范铺设、更新改造、拆除新建等工作。
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群众意见征求,协调沟通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产权单位及改造小区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共建单位入院进户面对面讲解政策、听取居民意见、展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效果图,以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城关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