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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和政办字〔2022〕8号  2022年2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工作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2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

提高城乡低保供养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贯彻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政策。

(二)社会事务管理

民政局、各地区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殡葬管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继续做好“文革”期间“三民”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发放及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月10号前各类救助保障金发放到位。同时,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老龄工作。

(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项目

按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全面打造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的目标,2022年全县新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5个,拟在集聚区克略、丹岱、城关镇和盛家园、山城小区、广厦华庭、盛春花园、蓝山小区选取5个社区实施建设任务。

(四)建设家庭(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

霞光敬老院护理型床位要达到55%以上,在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中达到三级标准。

(五)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

全县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100户。各乡镇政府选出符合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户数并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其中,城关镇、盛乐镇各20户;大红城乡、舍必崖乡各15户,其余乡镇及开发区各6户。

(六)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县

以我县被自治区确定为“农村养老服务试点旗县”为契机,构建以旗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敬老院为辐射,以互助幸福院为支撑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升级改造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转型升级乡镇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居家上门服务功能,发挥支点作用;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等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七)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项目

全县拟在城关镇、盛乐镇、舍必崖乡、大红城乡、新店子镇建设5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

(八)违建幕地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全县计划整治2435座违建坟墓。其中:城关镇930座、新店子镇1260座、盛乐镇100座、巧什营镇20座、大红城乡75座、舍必崖乡10座、羊群沟乡10座、黑老夭乡20座、乳业开发区5座 、集聚区5座

(九)殡仪馆建设项目

2022年建设完成古吉园殡仪馆并投入使用,民政局、盛乐镇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企业如期完成建设。

(十)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

我县计划2022年新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个,实现全县8个乡镇社工站规范运营。

(十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启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扩建项目,拟改造原城关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十二)数字化养老建设工程

2022年拟建12349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力争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套硬件和网络设施,并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站点。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推进组组长的重点工作小组,负责重点工作和项目推进的统筹调度。定期召开会议,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困难和问题,加强对重点任务推进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和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三)上下联动推进。民政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谋划、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同时吸纳社会投资,形成多方筹资、全力共建的良好格局,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